个人所得税改革文件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研究摘要:本文分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效果,即降低了工薪阶层的税负,增加了高收入者的征收,降低了基尼系数。通过经济学原理分析收入对消费的影响和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得出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使中等收入阶层收益最大,而中等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从而最大程度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消费理论改革效应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也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大幅增长,逐渐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但国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有75%来自中低收入者,这显然与个人所得税最初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因此,我国酝酿多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于2006年6月65438+10月1开始实施。持续了20多年的工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虽然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会带来短期的减税,但从长期来看,个人所得税仍是我国税收增长潜力最大的税种之一。再者,工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将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从而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形成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体现了国家积极鼓励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趋势。同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加大了税收征收力度。这次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

首先,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减轻工人阶级的负担

在这次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族的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了一倍,达到1600元,这并不是基于调节收入差距,而是为了减轻工薪族的税负,增加消费。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城镇居民月消费支出为1143元,扣除费用确定为1600元,使中低收入者在保证基本支出得到满足后略有结余,是符合居民收入和生活费用增长的合理调整。在此之前,工薪阶层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之前就要缴纳所得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目的。这次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减税。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将会减轻,甚至完全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统计,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达到1737.05亿元,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工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预计可能减少财政收入280亿元,这意味着工薪阶层每年可减少税负280亿元,这意味着工薪阶层可增加可支配收入280亿元。根据税收乘数原理,减税280亿元可以形成1120亿元的社会需求。据国家税务总局预测,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2004年我国减少的个人所得税约占173705亿元个人所得税的16%。

(二)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的征收力度。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所得税中最能体现收入分配差距调节作用的税种。在减轻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同时,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关键是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扩大中的作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在征管上研究新措施、推出新手段。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了重点对富人进行征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提出,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将以前的单一申报改为双重申报,即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工作单位和本人都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否则视为违法。按照规定,所有扣缴义务人必须办理全额扣缴申报,形成了高收入者双重申报、交叉审核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在实施条例中,高收入者也有明确的定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

缩小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全国统一工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有利于促进地区公平。如果高收入地区实行高费用扣除标准,低收入地区实行低费用扣除标准,会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与个税原本的调节意义背道而驰。目前各地实行统一的税收标准,会给收入不高的西部地区带来很大的好处。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阶层将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有所减轻,有利于鼓励消费,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种中最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平衡收入两次。富人和穷人是财富分配链条的两端。要缩小贫富差距,就要从富人身上分一部分财富,补贴穷人。在中国,十几年来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达到0.45。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超过0.4,说明贫富差距过大。贫富差距突出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失灵是因果关系。统计显示,工薪阶层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人。2004年,65%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自工薪阶层,违反了公认的“二八定律”。中国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占总收入或消费的50%,但这20%的富人对个人所得税的贡献只有10%。这充分说明个税并没有实现从富人到穷人的“调节”。相反,这种财富的二次分配仍然处于“逆流”状态。在长期的“逆流”下,只有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贫富差距会不断拉大。有人说,中国富人的税负是全世界最轻的。只有通过政府的税收执法手段,才是完成“调整”的最有效途径。

相对于中国的“制度失灵”,新加坡的个税政策无疑可以借鉴。新加坡总理发布税务报告称,占总人口20%的新加坡富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93%,也就是说所有的税收基本都由富人承担。此外,新加坡政府向公民提供各种补贴,其中80%的公民在补贴和税收平衡后有净收入;只有那20%的富人是净支付者。2003年,富人的平均净支出为4.3万新元。富人承担了几乎所有的个人所得税义务,政府征收后会通过补贴等方式对穷人进行再分配;富人在税收活动中缴纳义务,穷人在税收活动中获得利益——这是一种正常有效的税收“调节”状态。中国公众对缩小贫富差距、实现“* * *共富”的期望,很大程度上寄托在税制的回归上。税制对广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作用原则是“限高、促中、降价”。增加对高收入人群的征收,显然会降低基尼系数。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效应——个人收入增加的效应

(一)收入变化对消费的影响

如前所述,国家个人所得税的降低意味着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根据西方经济学对国民收入的研究,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的收入水平、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和眼前的购买力,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消费需求的大小和强弱。宏观经济学对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生命周期理论的第二阶段,持久收入理论和相对收入理论;第三阶段的霍尔随机漫步假说,以及由此引发的大量其他假说。这些理论观点为我们研究中国居民的消费行为提供了参考和思路。

1.消费理论

(1)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凯恩斯认为,在短期内,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收入的多少。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也会增加,消费是“完全可逆”的,但消费的增长低于收入的增长,边际消费倾向逐渐降低。

(2)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假说。这一假设首先假设消费者是理性的,能够以合理的方式使用收入进行消费;其次,消费者行为的唯一目标是效用最大化。这样,理性的消费者会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和自己的预期寿命来安排收入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比例,即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自己的消费支出。消费不是看一个人现在的收入,而是看一个人一生的收入。

(3)弗里德曼的持续收入假说。弗里德曼把个人收入分为永久收入和临时收入。持续性收入是稳定的正常收入,临时性收入是不稳定的意外收入。弗里德曼认为,决定人们消费支出的是他们持久和长期的收入,而不是他们短期的可支配收入。因为短期可支配收入会受到很多偶然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消费与短期可支配收入没有稳定的函数关系。为了效用最大化,人们实际上是根据自己长期能维持的收入水平进行消费的。

(4)杜森伯里的相对收入假说。杜森伯里认为,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自身收入的影响,还受到周围人消费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其当前收入的影响,还受其过去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影响。

上述消费理论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收入尤其是稳定收入确实是影响消费的最重要因素,而这次提高工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增加了工薪阶层稳定持久的收入。

2.收入对消费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0年,中国的GDP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人均GDP已经超过800美元。总体上已从八五期间的世界低收入国家行列跃升至世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家统计局都进行过全国社会阶层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基本显示,我国“中产”人数大幅增加,约占总人口的15%-18%。随着中等收入阶层的崛起,我国消费率将继续上升,预计将从2002年的58%上升到2010年的65%,2020年达到71%,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快速增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是购买高端和新型商品,从而促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去年中国人均GDP超过65438美元+0,000,这是消费升级的起跑线。目前,在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中等收入阶层“扎堆”的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消费升级表现尤为明显,这些地区已率先进入小康阶段。在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支出中,与2002年的1992相比,吃穿等生活性的消费倾向下降了22个百分点,而医疗保险、交通通信、娱乐文教、居住等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倾向明显上升,上升了17个百分点。投资房地产、金融、保险成为时尚,城市投资者逐渐浮出水面。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这些人已经开始追求经济上的安全、享受和发展,一个完善的投资理财计划对他们来说会非常有吸引力。中等收入阶层的储蓄支出正在向投资支出转变,股票、教育、保险成为他们消费的热点,他们普遍忠于品牌,有着非常成熟的消费观念。近日,某公司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理财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对理财工具价值的认可度方面,子女教育金、保险、国债等低风险保障工具增幅最大。中等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为1.1,即每增加1元的收入可以带动1.1元的消费。其次是:中高收入人群,最高收入人群,最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中等收入者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中等收入人群的影响最大。中国约有2.5亿员工达到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者的增长必然带来消费的转变,即生活质量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从追求数量迅速转变为强调质量;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人均可支配收入会增加,消费支出的绝对额也会增加,投资消费的比重也会增加。这些积极的变化反过来会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特别是促进第三产业,迅速增加对第三产业的需求,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变我国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不合理局面。

三。结束语

工资收入扣除标准在800元大幅提高,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提升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富国富民发展经济的宗旨。这次个税改革不仅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税负,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力度,缩小了收入差距,降低了基尼系数,提高了人们的购买力,也促进了经济发展。个税改革的良好效果必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