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绽》你发现这部电影的破绽了吗?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好电影。虽然离经典还有差距,但这完全是电影自身的手法和思想问题,与犯罪策划的严谨性无关。很多朋友提到了剧情中的一些“瑕疵”,认为男主角的一些做法漏洞百出或者不合逻辑。我个人一直觉得没必要走进这个死胡同去欣赏这样的电影。但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很欣赏本片“利用司法系统逃避法律制裁”的精心设计,所以还是新开一个帖子,简单说说自己的看法,希望对剧情不满的兄弟们作为参考。既然说的是剧情,那就难免会有剧情败露。强烈建议没看过电影的朋友先去看电影,再看这篇文章。而且,其实这篇文章根本不是影评,是我看了论坛上的一些帖子后的回复。因此,类似安东尼·霍普金斯在《沉默的羔羊》之后再次扮演高智商罪犯的事情就不提了。让我们言归正传。而是利用了“毒树之果”的原理。因为那个警察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有特殊关系,他不应该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他所取得的证据在法律上不能用来指认被告。所以只要警察进来处理,他有没有枪并不重要——他拿到的枪、子弹、口供都会被法官忽略——即使被射的枪在英雄手里。一起持枪杀人案最重要的证据就这样被排除了——而检方对这一切完全不知情,认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发现时已经来不及补充调查了。这方面最著名的实践案例是辛普森杀妻案——最重要的物证因取证程序存在瑕疵而被法官排除。而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没有刑事诉讼那么严格,所以民事诉讼陪审团采纳了证据,判决辛普森承担赔偿责任。还有著名的“米兰达规则”来保证刑事证据的有效性——除此之外,还要更进一步。有兴趣的话自己去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