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案例分析刻不容缓!!

1:大星地面砖厂没有票据权利。

因为票的正面记录了“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了字。接受不得附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接受。

“收到铝锭后,外贸公司和付款方无条件付款”,虽然说是无条件付款,但有条件在先。

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标明“草稿”字样;

(2)无条件支付委托;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该汇票无效。

票据的无效背书当然无效。

2。外贸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对出票有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