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分析的一些参考资料(最好是外文的)
外资企业都有自己的避税秘方。避税虽然违背了税收立法意图和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理论。为此,许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伎俩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毕马威的张小姐透露,在对外资企业进行审计时,经常会遇到一些利用我国税法不完善进行转移定价的避税手段。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过程中遇到一家加工制造企业,总部在国外,分支机构在国内。总部有意抬高原材料成本和价格,增加负债,使得收入减少,甚至造成同价亏损。亏损之后,它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机关也没办法。这种做法被审计师称为“转移定价”。这种企业“长期赔钱”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也很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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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规避国际税收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收国家向低税收国家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移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通过从低税收国家或避税地向高税收国家以较高的内部转移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来降低国际关联企业的总体税负。
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以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格中的高利率进行贷款的方法。外商利用人们对设备和技术真实价格的无知,抬高设备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转移到海外。在提高设备价格的同时,他们将技术转让的价格隐藏在设备价格中,以避免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
服务费标准是“AG中低”。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服务或服务时,通常是境外公司收取高额费用,境内公司收取低廉费用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报了海外公司的费用。
资产评估增加折旧张小姐曾经遇到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产进行评估。因为它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与香港的母公司合并报表,它还必须评估其在中国的房地产。这也是外资避税的有效途径。如果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港建设公司记者也从一位曾在台湾省某企业工作的陈小姐处了解到,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方式。他们过去在那里使用同样的方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业务和财务运作,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通过在避税地免税或低税来降低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有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的投资者,但实际上,他们在岛上可能只有一个办事处。
利用避税地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保持税收制度在筹集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是各国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随着跨国纳税人不断利用避税地,本国税收权益不断受损,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特别关注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利用避税地从事避税活动。
其他方法层出不穷。国外企业避税的另一个主要手段是利用关联交易,AG少交。这种手段占到了避税金额的60%以上。此外,目前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资金60%以上是借入资金。甚至一些有实力的国际公司从国内外银行借入大量资金,利用税前利息少缴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反避税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地区和部门之间的不协调是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专家指出,应从税法和征管两个方面完善和加强现有税制。首先,现行涉外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税收设置为合法避税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只有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才能进一步完善税法,严格征管,从根本上为反避税打下非常好的基础。否则,现在的两种税收制度是非常武断的。
其次是征管。在征管手段上要跟上计算机信息控制,还涉及到出口退税、骗税等问题,需要海关、外贸部门、税务机关之间快速沟通。这些方面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