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广告发展中的问题

中国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广告形式落后

1,弹出广告

网络广告里有一个弹窗广告。这种广告给网民不断骚扰的印象,让他们对这种广告的出现深感厌恶。当他们看到这种广告时,他们希望尽快关闭甚至放弃浏览网页。多年来,人们对这种“弹出式”广告的争论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广告主对这种新颖的广告方式情有独钟,因为它可以强制广大网民浏览其广告内容,从而获得更好的广告效果。这两年这种弹窗广告受到了严厉的抵制,于是出现了新的变形,就是弹出一个新的网页。

2.垃圾邮件

真正的邮件营销不是发垃圾邮件,但是垃圾邮件对授权邮件营销的影响如此之大,邮件营销的研究和应用不能不涉及垃圾邮件。事实上,一些用户对通过垃圾邮件进行邮件营销印象深刻,甚至将邮件营销等同于垃圾邮件。

中国电信对垃圾邮件的定义是:“向未经请求的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广告、出版物或其他材料;没有明确回邮方式、寄件人和回邮地址的电子邮件;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从事违反其他ISP的安全政策或服务条款的行为;预计会导致投诉的其他电子邮件。”只要广告商知道你的邮箱地址,你就无法拒绝。

电子邮件广告是邮件列表的形式,理论上可以很容易地从一个到无限个,个人可以向无数个邮箱发布广告。在中国,垃圾邮件甚至超过了正常邮件的数量。电子邮件是促进销售的一种方式,但推销者不看对象就把那些“垃圾”强行塞进别人的邮箱,收件人既无奈又反感。据调查,中国的电子邮件用户平均每周收到19.3条垃圾邮件。更重要的是,一些电子邮件广告本身携带病毒,这对收件人的伤害很大。此外,很多网民的电子邮件都被网站出卖过,尤其是拥有免费电子邮件的用户,每天不可避免地会收到大量垃圾邮件,而且十有八九是推广广告。

垃圾邮件可以说是互联网最具争议的副产品,它的泛滥已经让整个互联网不堪重负。1占用网络带宽,导致邮件服务器拥塞,从而降低整个网络的运行效率;2.侵犯收件人隐私,占用收件人邮箱空间,消耗收件人时间精力金钱。3.被黑客用作帮助他人的工具。4.严重影响ISP的服务形象。垃圾邮件骗人、骗钱、传播色情,已经对现实社会造成了危害。

二是网络广告运营模式落后。

1.通过提高网络广告的点击率来吸引网络用户。

点击率是我国大部分网站想要追求的利益因素之一。广告主会迅速迎合点击率高的网站,因为其点击率高,流量大,能赢得利益,这样广告主和网站的利润是一样的。所以网站会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点击率。而提高网络广告的点击率成为了网站获取利益最直接有效的捷径。在中国的网络广告中,有很多商家为了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有计划有预谋的炒作和宣传。甚至雇佣运营商更改、捏造、丑化网络和新闻的信息以增加浏览量。这些手段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用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虽然这些方式能在短时间内给网站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从长远来看,这种网络广告会引起网民的抵触和厌恶,也会阻碍网络广告多方营销方式在未来的健康发展。

2.在聊天室插入广告。

QQ、论坛、游戏官网经常使用聊天室广告。因为聊天室广告可以聚集网民数量、点击量、流量,所以商家会和一些著名的聊天室合作,宣传自己的产品,进行促销。然而,中国的聊天广告很容易被伪造和假冒。而且用户之间的交易会造成诚信问题,这些用户之间广告图片的出现不仅会影响浏览速度,还会让访问者或用户感受到自己产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这些跟随聊天室的网络广告中,比如隐藏的或虚假的关闭按钮程序,需要多次点击才能关闭。再比如:一些带有诱惑性的网络广告或者一些肯定的语句来吸引访问者的注意力。这些网络广告往往让用户难以辨别真伪,影响用户的心情和网站的形象。

3.注册一个和某知名网站相似的域名。

2009年6月5438+2月65438+5月,虽然我国禁止注册个人CN域名,但我国仍有个人和团体利用注册域名经营其网络宣传或转手牟利。抢注与知名网站或有品牌的企业相似的域名,以推广自己的产品或赚取利润,恶意注册域名经营非法网站。这些手段无疑增加了访问者和用户对网络广告的怀疑和不信任。

4.其他网络广告运营模式。

资本优先权

我们国家的商业网站通常是哪个广告主能提供最多的资金,网站就能把自己的广告放在最好的位置。虽然这是网站生存的必要资金支持之一,但是一个好的广告主的潜在收益远远大于多个广告主的广告收益。然而,中国的网站通常为广告主提供最多的资金或与多个广告主合作,而没有考虑广告对潜在用户的感官和心理感受。资金优先的原则忽略了好的在线广告对访问者和用户的潜在好处。

外包广告

一些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在不具备足够的条件和技术支持网络宣传的情况下,会将自己的网络广告外包给其他网站。在这些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的选择上,企业或商家在与网站的相关技术人员协商时,往往很难注意到用户的感受,所以出现了一些技术上不真实、不真实、含糊不清的广告,让用户因为害怕点击会造成电脑事故而不敢点击。这使得访问者对在线广告望而却步。

第三,网络广告市场的相关立法和监管机制不完善。

虽然网络广告有很多优点,但网络媒体的特殊性也导致了大量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交易当事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网络广告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广告市场,以及网络传播主体多元化、虚拟化的特点,也给网络监管机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国家对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机制也不完善。比如网络可以发布烟草广告,这就和广告法有冲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网络广告市场也经历了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过程。网络广告也成为对中国社会经济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广告媒体的发展势不可挡,但我国网络广告的评估和监控机制并不完善,这些网络问题将严重影响网络广告效益的发展。如非法、虚假、欺骗性的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评价的标准化是衡量广告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告主信任网络广告效果、选择投放中长期广告的主要依据。目前国内对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主要基于网站自身提供的数据,缺乏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督,评估标准不统一,无法保证统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传播价值难以得到市场的真正认可。

我国网络广告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中主体边界和市场准入资格的划分,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广告发布者的分类边界越来越模糊,导致所谓的认知困难。因为网络广告存在于一个虚拟的空间,所以制作、管理和发布广告都很容易、很简单。于是,擅自发布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通常受到特殊限制的食品、化妆品、医疗、药品等广告更是在网上大行其道,很少真正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网络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其完整性值得关注。由于我国对网络广告缺乏制度性管理,各种虚假广告充斥网络,利用网络广告欺骗用户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后,利用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还有经营者伪造企业名称或以其他企业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些违法广告行为导致消费者对网络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质疑,大大降低了网络交易的诚信度。

3.非法网络广告的证据很难确定。第一,由于互联网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如何界定位置,确定非法网络广告的管辖范围,成为一大技术难题。二是由于网络电子文本可以随意修改,不留痕迹,电子证据容易丢失,难以认定和查处违法广告的证据;第三,我国没有调整网络广告的法律法规。四是由于网络是虚拟空间,违法广告经营者往往隐瞒真实经营地址和名称,给广告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带来困难。

4.网络广告的管辖权。

从理论上讲,网络广告受所有可以看到它的国家的法律管辖。但是各国的相关法律是不一样的。因此,一些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会故意利用国家之间的差异和网络的超地域性。避开我国法律,想尽办法发布一些违反我国法律的网络广告。

四是虚假网络广告层出不穷,竞争秩序亟待改善。

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成本较低,互联网的草根性使得人人都可以发布广告,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使得网络广告管理难度较大。一些网站无视法律和消费者利益,发布虚假内容广告,甚至从事法律所禁止的宣传,给网络广告和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随着网络广告的发展,如何提高网络广告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媒体和广告主关注的焦点。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站上,关于网络虚假广告的投诉每天都在增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在13.2%对网购体验不满意的用户中,52.3%的人遇到商品与图片不符的情况,1/4的用户选择“商品是假冒的”。消费者被网络虚假广告“忽悠”的风险越来越大。从商家的角度来说,只有诚信才能铸造品牌。一些非法网络广告的存在,间接影响了很多合法经营企业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可以说,诚信问题一直是互联网生存和发展的一大挑战。所以,除了商家和互联网公司必要的自律,还需要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的跟进。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永恒法则。任何商业领域都有竞争,有竞争的地方也有不正当竞争。1993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也符合这一规定,在网络环境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首先,使用框架超链接技术。框架分幅技术是用来划分网页窗口,把别人的网站呈现在自己的网站上。当访问者点击一个超链接时,别人网站的内容会出现在这个网站的某个区域,而这个网站页面的广告一直呈现在访问者面前,地址栏中的地址仍然有原网站,使访问者误以为连接的内容是网站本身的一部分。这种做法直接降低了链接网站上广告的浏览量,相当于避开了该网站的广告,直接进入相关内容,构成了网络广告管理中的广告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现行广告法只对传统的商业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规制,对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抄袭或模仿别人网站的内容。一些不知名的网站故意模仿或复制知名网站的内容或页面布局,以迷惑访问者,使其误以为这个网站是知名网站。这是明显的搭便车行为,可能侵犯了网站的著作权,也是通过混淆视听来提高点击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使用关键词的技术。利用这种技术,将包含关键词的源代码放入网站的整个程序中,供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一般是知名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或企业驰名商标。使用搜索引擎用该关键词搜索时,投机者的网站与某知名商标、产品一起出现,导致以假乱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总之,网络广告的发展并不顺利,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加强道德约束,不忘完善内容建设,网络广告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