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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这本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即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人格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制,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如何影响和教育犯罪心理结构。简单来说就是只研究罪犯的人格缺陷和相关的心理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还包括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教育改造罪犯等刑事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的人(即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它还包括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讯问心理、审判心理和犯罪心理预测等。简单来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不仅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还研究针对犯罪的对策的心理部分,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相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围相当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确定:(1)研究对象是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具体来说,人的心理和行为有以下几种:①罪犯,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2)一般犯,是指触犯刑律,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行为或者违反治安法规,由公安部门处理的人;(三)刑满释放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4)揭露和惩治犯罪分子,主要指公安、司法部门的人员。本研究的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人员和监狱工作人员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罪犯心理矫治的效果。(2)研究什么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刑事对策的心理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刑事侦查心理与讯问、审判心理与刑事矫正)等相关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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