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吗?

我需要它,因为它是一篇理论论文。

目的论是将目的论应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理念是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目的论一词通常用来指翻译的目的,而目的一词来源于希腊语的目的“目的”。除了目的论,弗米尔还使用了“目的”、“目的”、“意图”、“功能”等相关词汇。为了避免概念上的混乱,诺德提出对意图和功能进行基本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来定义的,而“功能”是指文本功能,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观众,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翻译的期望和交流的需要。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所以翻译是在目的语情境下,为了一定的目的和目标受众而产生的文本。弗米尔认为,对于目标读者来说,原文只是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来源。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对等论。

第一阶段:凯瑟琳娜·赖斯(catherina Rice)首次将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文本类型和翻译策略联系起来,发展出一种基于原文和译文之间功能关系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主义理论的雏形。赖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全面的交际翻译,即在概念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与原文相当,但在实践中,应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弗米尔提出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文本中心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根据这一理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有成果的行为,必须通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规则,其中目的论规则是第一位的。换句话说,翻译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必须遵循“语内连贯规则”和“语际连贯规则”。前者意味着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并能为目标读者所理解,而后者意味着译文和原文之间也应该连贯。这三个原则提出后,判断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文达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托的概念,即译者应决定是否、何时以及如何完成翻译任务。换言之,译者应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并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内容需要调整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