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文章

加强社会主义文化法治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文章。我希望你喜欢它。

法治文化建设第一条: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文化法治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所谓法治文化,是指一个社会崇尚、遵守、遵循和维护法治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面貌。所谓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中的法治观念、原则和精神。法治文化是精神之舟、沟通之桥、立国之本。人们的法治文化素质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法治观念能否树立,法治原则能否得到遵守,法治精神能否发扬光大。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能否落实,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我们应该看到,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同时也要看到,许多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需进一步提高和增强。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消除认识误区

领导干部的认识误区是制约其法律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原因。虽然大多数领导干部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缺乏应有的重视。他们认为法律是?说出来很重要,忙是次要的。你想做吗?。这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为懂业务是硬条件,学法律是软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认为在业务上多下功夫,有利于出成绩出成绩,有利于事业发展。法律是不得已而为之,平时不需要。不学法律,不懂法律,照样可以做好,需要的时候再学。如果不行,可以找律师,找懂法律的人帮忙。二是认为学法懂法是法律部门领导干部的大事,是其他部门领导干部的额外负担。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知识,学习和理解法律是法律部门干部的工作需要。对他们来说,学习、理解和运用法律是一件非常关键和重要的事情,而其他部门的干部职工有自己的专业和工作,做实际的法律工作并不重要。三是认为领导干部从事的是日常管理工作,学法守法是群众的事。很多领导干部认为,党政部门是为人民利益工作的,党政部门的工作就是日常工作,没必要去了解和学习法律。一些领导干部把法治当作管理者的特权,只当作治理人民的工具,对自己有利就搬出去用,对自己不利就放在一边。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缺乏信任,以为老百姓为了自己的利益经常破坏秩序,滥用法律法规,配合政府?反对?,跟官员?闹事?要多学法律,自觉守法,把普法工作当成对人民的单向法制教育。第四,我们没有从积极的角度认识和理解普法的意义。相反,我们认为通过多年的法律普及,普通人可以很容易地去法院起诉政府或官员。没那么好管?。如果这些误区不及时消除,不仅会影响领导干部法律文化素质的提高,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进程,还会损害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应把握三个要素

在法治文化素质中,有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三个重要要素,这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关联,* * *同构成为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法治文化素质的高低。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对法律的一种尊重、信任和认同。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波尔曼所说:?如果你不相信法律,它是没有用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的灵魂。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就必须有足够多的社会公众尊重、认同和接受法律。否则,法律就没有权威,就像一纸空文。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和理念,更需要信仰。信仰是领导干部法律文化素质的基础。领导干部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就会因为种种原因放弃法治原则,最终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基本认识和看法,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目前,在少数领导干部中,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还习惯于传统的?人治?思维方式。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决策时没有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靠主观意志以权代法、以权决策,造成了大量本可避免的损失;再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在遇到应该由法律调整解决的问题时,不愿意使用甚至反对法律手段,习惯于利用个人职权和关系?打个招呼?、?写个便条?走路?,甚至认为与?对吗?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法律?解决不了,等等。这说明有些领导干部还在用?法治?反而?依法治国?我们现在还是用人治的眼光来看待法治,用人治的思维来评判法治,用人治的方式来实施法治。这显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作为新时代有使命、有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包括宪法和法律具有巨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法律优于权力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这些理念是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依法治国要求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掌握和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工作。领导干部通过法定形式和途径实现预期目标的能力,就是法治能力,比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法律意义,及时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和评价;二是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顺利实现工作目标;第三,能够在遵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职,是评价干部法律文化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文化素质,必须构建保障机制

领导干部法律文化素质的提高,除了教育培训之外,还有赖于良好的保障机制。第一,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个从来都不容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直到遇到边界。?这种观点告诉我们,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和法治的缺失。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加强对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测评等各项制度,通过健全的制度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公正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二,把法律文化素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在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今天,法律规范日益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节器。不懂法的人很难适应社会生活,更谈不上胜任党政机关的领导工作。因此,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不仅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考察其法律文化素质。通过这一要求,可以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法律文化素质,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拓展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实践的平台。参与法治实践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不可能所有领导干部都经过法律培训或在法律部门工作,这就需要各级组织为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实践创造条件。如组织和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和实施法律监督,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等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实践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参照公务员轮岗制度要求,结合干部日常调配和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横向交流,让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不断优化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

5月16日,人民网理论频道转载吉林日报《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一文:只有在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培育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为法治社会的真正实现创造条件。

法治是社会综合运行的系统工程,要求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运行的各个方面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但规则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法律是如何运行的,法律规则是如何制定的,为什么要这样制定,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法律文化贯穿于法治的全过程。无论是法治文化赖以存在的经济、政治、社会基础,还是法律运行中的立法、执法、守法环节,都离不开人。人类发展是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中心。没有人的发展,法治事业就失去了本源、根本动力、正确目标和检验标准。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实现人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完善现代制度和经济。要实现法制和法制观念的现代化,培育法治文化,就必须实现人的现代化。因为法律调整的主体是人,只有广泛的具有高度法律意识的人民群体才能实现法制现代化。从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当务之急是促进法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协调发展。人作为现代化的主体,不仅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力,而且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承担者,也是一切上层建筑的体现者。因此,只有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培育法治文化的出发点和真正动力。什么是人类现代化?一般认为,人的现代化的关键是赋予其内心世界以能动性。现代人一定要开明灵活,务实进取,勇于冒险,开拓进取。人的现代化的本质在于提高人的素质,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建设路径应该是:在不断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本土法治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加强公民法律文化心理和法律价值观的培育和教育,使其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使观念性法律文化与制度性法律文化相协调,全面实现人的现代化。

第三条关于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人民对法律的内在支持和真诚信仰?它是树立法律权威的源泉。法治文化的功能之一是奠定尊重法治的社会文化基础,使全体社会成员认同和坚守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中所蕴含和追求的价值。因此,实施依法治国的总体战略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第一,中国公民的法治行为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众化的现状。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现代法治观念发挥。

中国传统法治文化薄弱,人治文化根深蒂固。特别是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属于道德支配刑罚的伦理法,法律的实施有很多感性的成分。传统法治观念与现代法治观念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情感与法律的冲突上。民众现代法治观念淡漠,情感与法律界限模糊,选择不清。他们往往以理推断法律,导致司法预期下降。

(二)公民法治意识淡薄,部分人心存侥幸。

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公民现代法治教育的滞后,造成了公民法治意识的淡薄,加上执法不严或法律漏洞,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部分公民在面对法律时心存侥幸。

(三)法律权威大打折扣,难以树立法治信仰。

实践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执法人员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或者束手无策,或者定性不准、处罚不当;法律制度漏洞的存在,导致了一些轰动一时的冤假错案,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法律权威大打折扣,公民难以形成法治信仰。

(四)依法维权成本过高,有法不依现象存在。

法律诉讼过程复杂、耗时、昂贵,让群众望而却步;司法腐败,权力干涉,以及一些执法机构的低效和不公正,导致法治公信力的丧失。公民高成本的法律维权无法保证合法权益的保护,所以会放弃法律途径,转而寻求?人治?信访等方式,出现了大量的违法行为。

(五)法治的舆论环境不好,公民容易被误导。

首先,媒体越来越市场化,付费新闻的出现让一些媒体人?节操丢了?,造成一些法律事件失实,影响公众的情感走向、理性思考乃至司法公正。其次,很多媒体人自身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法治舆论缺乏专业性。这些使得法治的舆论环境不佳,公民容易被误导,阻碍了法治文化的建设进程。

二、公民应结合自己的社会角色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一)政府应成为法治文化的忠实捍卫者。

首先,政府应该遵守法律。用法治的力量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的权力,在法律的明确规定下严格限制政府的行为。把公权力关进笼子?。其次,政府应积极倡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理念。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使以自由、正义、平等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核心理念深入人心。第三,政府应为法治文化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通过良法的公正实施,实现社会公平,让人们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信仰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最终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

(二)执法司法要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健康的环境。

首先,要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建立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在培育法治文化的实践中,必须提高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法治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在法治实践中,要使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有效发挥安民、富民、惠民的作用。

(三)媒体应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首先,要公平公正。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做正确的事,做正确的事,公道正派,积极塑造现代传媒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第二,客观真实。媒体人要深入实地做实调查报道,不偏听偏信,不歪曲事实,切实担负起明辨是非、传播正能量的责任。第三,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针对法治实践中的各种现象,要能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去评论、去传播,积极传播正能量。

(D)公民应积极参与建设法治文化的实践。

首先要认真学习法律。对于普通人来说,学习法律不是为了知道每一部法律的具体内容,而是为了认识法律,理解和记住法治的精神、理念和意识,从而真正支持和信仰法治。二要自觉守法。公民应当自觉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三,要敢于维护法律。公民不仅要做法治的忠实倡导者和自觉遵守者,更要做法治的坚定维护者。

(五)青少年应主动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中。

首先,要强化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树立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观念,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增加抵御犯罪侵蚀的决心和能力。其次,家庭要培养法治思维。家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强化自己的法律思维,通过以身作则,逐步建立孩子的法律思维。再次,学校要做好法治教育。各级学校要把法制课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教师授课,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心中有法,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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