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与利益
子曰:“君子义,小人利。”重义之人,是思想道德境界崇高的人。他们能超越自身利益,成全大义,这才是真正的君子所为。
舍小利取大义,才能实现人生价值。正如臧克家在诗中所说,“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个“一些人”是愿意放弃个人利益,保护整体利益的君子。解放军空军飞行员李剑英在执行运送军事装备任务时遇到飞行故障,无法下降。然而,飞机下面是一个有人居住的村庄。作为人民的捍卫者,他毅然放弃了逃生的机会,避免了船上可能发生的军备坠落爆炸对人民安全造成的巨大损失。他坚持驾驶飞机,直到原油耗尽坠毁在无人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以保全,李剑英却重返蓝天。他用自己的生命向人们诠释了大义的意义。大义在于以集体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大利润在前,小利润在后,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体现。
相反,舍义取利的行为是人生的污点,受到人们的谴责。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有一些偏颇的义利观,比如无视学生生命的“范跑跑”,视病人生命如草芥的“跑跑医生”。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寻求人身安全,冷眼无视他人生命利益,事后大义凛然庆祝自己的行为。最终被社会各界诟病,被人们指责。所以这种只关心个人利益,而忽视甚至蔑视他人利益的行为是有失偏颇的。其生命价值轻如鸿毛,精神灵魂污秽不堪,为他人和社会所厌恶。
但是,要有王茂华大火救人的勇气,要有金晶守护圣火安全的无畏,要有沈浩爱民如己的无私,要有特蕾莎修女一生奉献他人的伟大。这些正义之士是社会的骄傲,是人们应该追求的道德楷模。
义和利应该是有机统一的,只有重视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才能实现义的人生。正是因为每个人都追求正义,社会才能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