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监督机制是基于什么?
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的监管新机制。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多处提到信用,摘录如下:
(3)主要目标。
基本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加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体系,实现“以票控税”向“以号管税”的转变。
(十五)继续减少纳税次数和时间。
扩大跨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加快企业出口退税全流程,2022年税务机关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十八)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失信激励和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税收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
在全面推行实名纳税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纳税人和缴纳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风险监管,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止偷税漏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完善以“数据整合+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纳税服务和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纳税服务和监管。
(二十)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
完善违法行为查处体系战胜李宽,充分依托国家“互联网加监管”系统的多数据聚合功能,准确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报关”骗取税收优惠等行为,确保国家税收安全。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和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享受国家信用信息平台。
(二十二)加强社会协调。
大力开展税收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继续深化青少年税法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