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的主要成就
他在文章中指出“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宪治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至少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有一部准确反映一个国家现有基本社会关系和重要社会关系的宪法;第二,部门法的原则必须有宪法依据或者能够得到宪法原则的有效支持;第三,宪法应当适用,即宪法规定应当成为判断各种法律规范和人民法律行为是否合宪的依据;第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应当排除对宪法原则的任意解释和修改,宪法本身应当反映现有的社会价值,而不应陷入“恶法即法律”的漩涡;第五,宪法的主权特征必须是处于主导状态;第六,必须从宪法前提出发,建立一套可靠的推理和演绎技术,也就是说,法治原则要由独立的法律技术来操作;第七,依宪治国的直接目的是从宪法中寻求一个国家社会关系总量和结构的平衡。
然而,这样的呼吁在当时并不被理解。18之后,“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被写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成为最高决策。四中全会后第4天,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宪法日。莫季红认同设立宪法日是落实依宪治国理念的第一步,并乐观预期四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将在宪法解释和实施方面采取实质性行动。人民网6月5438+10月65438+2005年3月: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莫季红。
莫,男,1965年5月出生于江苏靖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学。
1986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1989、1994先后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博士学位。1992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特邀研究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应急专家组顾问。
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奖、司法部和中共宣传部优秀论文奖等。,并参与了“八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研究”的研究工作。这一项目的最终成果《完善全国人大组织制度的若干问题》、《关于地方人大监督的一些情况和建议》等被认定为社科院优秀成果。
出版独立著作7部,合作出版专著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400余篇,英文论文10篇。主要著作有:《宪政新论》、《宪法司法制度概述》、《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非典时期的非常法治》等。他立足中国实际,论述了宪法学的许多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在观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在国际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他参与了50多项国家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咨询工作,为《防震减灾法》、《紧急状态法》、《国防动员法》的起草做出了重大贡献。就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撰写了多篇内部报道,其中一些报道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多篇报道获得了社科院颁发的优秀信息和优秀对策成果奖。6月14,18日下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当选为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这是中国宪法学者首次担任这一国际法律组织的副主席。
自1981国际宪法学协会成立以来,、王、、浦增元、莫等教授在中国宪法学界担任该组织的执行委员。这一次,莫研究员当选为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取得了重大突破。
莫研究员是中国法学界继、教授担任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重要领导职务后,第三位在国际法律研究组织中担任副会长职务的中国学者,是中国法学会对外交流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的职位是按地区分配的,莫研究员代表亚洲宪法学者在该组织中担任副主席,说明中国宪法学者得到了国际宪法学者的认可,在亚洲也具有代表性。
根据《国际宪法学会章程》,莫研究员将连任两届* * *八年国际宪法学会副主席,可以为加强我国宪法学界与国际宪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做出很多贡献,进一步提升我国宪法学界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