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需要理解这样一个论点,即效率并不一定为了我们的利益而牺牲平等。理解不同层次的论点~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

公平与效率

公平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实践和行为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没有永恒的公平。在不同的社会里,人们对公平有不同的看法。公平观念是社会的产物,因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性质而异。公平是一个客观范畴,虽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公平的内涵是不同的。不同的社会和阶级对公平的理解不同,但公平是有客观内容的。公平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具有客观性。

效率是指资源投入与生产产出的比率。人类的任何活动都离不开效率。作为一种智慧动物,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有的人投入少,但实现的目标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半功倍,有的人投入多,但实现的目标少,或者达不到目标,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半功倍。前者效率高,后者效率低。所以效率就是人们实践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或者说收益与成本的比率。比例大,效率就高,即效率与产出或收入的大小成正比,与成本或投入成反比。也就是说,要想提高效率,就必须减少成本投入,提高效率或产出。

有人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对立的,有人认为是一致的。个人认为,从大趋势来看,公平与效率是一致的,公平促进效率,不公平导致低效率。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

制度和政策的公平促进效率。政策和制度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其公平性直接影响效率。政策制度的公平有利于效率的提高,最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对生产效率的提升。公平合理的政策促进效率的提高,反之,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和制度导致效率低下。

任何人类活动也有效率问题。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使得特定范围内的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或者福利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或者财富得到最大程度的增加。经济效率涉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领域,涉及经济力量、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的各个方面。

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它的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平的;同样,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其资源会得到合理配置,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效率和公平并没有很好地协调,相反,矛盾突出。追求公平会妥协效率;追求效率,公平就是不公平。这样一来,肯定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强调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

“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一切剥削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道德建设的重要区别,服务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富裕的根本目的。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注重经济效益,又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决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以最终实现* * *繁荣的目标。因此,任何只注重公平而忽视效率、只注重效率而损害公平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只有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与协调,在全社会树立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坚持公平原则,保证人们利益和分配的合理化,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发挥自身潜力的机会,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可以说,“注重效率,维护公平”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公平意味着正义和平等。我们搞计划经济的时候,一切都是围绕着“计划”来的。从表面上看,该计划是最“公平”的特点。所以计划经济的一个特点就是平均主义,均摊,就是“均贫富”,“你有我的一切”。当时的公平是普遍的,普遍的,包容的。这看似公平,其实是一种伤害很多人积极性的“公平”,是“大锅饭”式的“公平”。

进入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比过去更有活力,环境更宽松,人的潜力、智力、积极性比过去更高。看似“公平”的公平,在这个体系中是站不住脚的。所谓的“多做少做,做得好做得差,什么都不做”的“公平”受到了以绩效理论为基础的新公平的挑战,新公平的内涵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这种公平最初的实施,不禁让人感到有些陌生,有些不适应。因为强者的能力和弱者的能力,努力的人和不上进的人拉开了距离。过去所谓的“公平”正在日渐式微。虽然有人心存疑虑,但也不得不面对这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传统公平受到现代公平的挑战,懒惰公平受到竞争公平的挑战,后者“异常强大”,最终战胜了前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挂钩的,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是相辅相成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是相辅相成的。此时,公平更具有时代性、知识性、竞争性和世界性。这种市场公平虽然有其负面效应,但做得不好也会导致两极分化。但是,只要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合理的宏观调控,促进其有利因素,克服其不利影响,就可以为实现“* * *同富裕”的目标铺平道路。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核心是解决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和效率问题。因为市场是自由开放的,它本身不考虑社会公平。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弥补这个“真空”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市场竞争中弱者利益的责任。

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事。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在社会资源、家庭背景、人际关系等方面也有先天的不公平。仔细分析就会发现,社会公平似乎分为“利益公平”和“道德公平”。前者释放社会能量,后者确保社会稳定,二者不可偏废。为了防止市场经济下不公平的发生,制定一系列公开、透明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来维护社会公平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公平问题才能有据可循。

对一个群体或单位来说看似不公平的事,对一个小单位或家庭来说,可能“重如泰山”。穷人、残疾人、无助者、失业者、下岗者都是社会中的弱者,他们对公平的敏感度自然高于其他人。维护这些人的权益,是维护社会“道德公平”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

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但人民公仆要有同情心、怜悯心、同情心和对人民的爱。既要维护“效率公平”,又要兼顾“道德公平”。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

在分配政策中把公平放在“兼顾”的位置是有历史原因的。中国改革开放前是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的国家,“大锅饭”的分配制度极大地影响了效率。20多年前进行市场化改革后,效率逐渐被强调,收入差距拉大,“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从农村到城市,经济活跃起来了,很有效果。于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把“兼顾效率与公平”作为经验总结,写进了十四大决议。但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提法有了新的变化,即由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改为“效率与公平优先”,使二者的关系由效率与公平并重变为效率第一,公平也很重要,但处于次要地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新提法,适合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是完全正确的。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经济理论界也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的声音。有些人利用“优先”和“考虑”的区别,有意无意地贬低和蔑视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简单地为所有积累财富的过程辩护,这是不符合改革精神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一定时期收入分配的指导原则,而不是整个市场经济历史时期不变的规律。随着总产出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相对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将逐渐上升为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更加关注社会公平,调整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增加社会公平的权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现在可以开始淡出,逐渐过渡到“公平与效率并重”。

从道德角度看,公平和效率是一致的。公平的道德也是对个人努力的认可,会激发人的积极性,产生巨大的效率。

我们与世界其他国家在各方面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和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的竞争,而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的关键是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公平以道德为基础,会调动人的积极性,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效率。

当一个个体被认可时,他会有一种知道该做什么的感觉,这样他就能尽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平与效率相协调,使社会保持稳定的秩序和发展。“注重效率、维护公平,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

我们强调,效率与公平相协调的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一切剥削阶级道德建设的重要区别,它服务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繁荣的根本目的。

建立符合公平与效率的道德体系,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道德的培养,也不能忽视道德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管理公平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管理的职能是维护公平秩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为了提高效率而实现公平。也就是说,管理越公平,越能调动人的积极因素,产生积极效应,提高效率。否则,不公平的管理将导致相反方向的消极破坏力量,降低效率。因此,管理对公平和效率至关重要,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对于管理来说,公平有两大功能,一是激励功能,二是结果功能。

所谓激励功能,就是激发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开发人的潜力和创造力,使人朝着组织的预期目标努力工作。

因为激励的根本原则是发展,发展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开发人的智慧和潜能。为组织制定期望的价值目标和追求。也就是说,动机可以让人有所追求。有了追求,他们就有了上进的力量,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有了实现目标的方法,有了不骄不躁、勇往直前的精神。所以会有更大更好的效率。

所谓合力功能,是管理中公平的另一大功能,极其珍贵,无价。我们所说的合力是一个国家或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力。它不是单个力量的简单相加,而是可以成倍增长的集体力量。

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效率优先原则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效率优先。因为公平和效率总体上是一致的,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就是公平。合理的效率优先原则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要把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作为首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把效率作为优先的价值目标。

效率优先原则是指人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这样效率提高了,社会财富增加了,人们享受到了更多的社会公平。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一切社会进步实现与否的标准。因为效率属于现实生产力的范畴,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从社会发展要素序列中效率与公平的一般关系来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必然的。在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中,生产力起着巨大的作用。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了社会进步。随着社会由低到高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平越来越得到充分的实现。宏观上,生产效率越低,社会公平实现得越不充分,人民越不自由、民主、公平。相反,生产效率越高,社会财富就越丰富,建立在社会物质文明增强基础上的人类社会秩序就越完善,人们就越充分地享有自由、民主和公平,就越有机会实现自我、完善自我。为社会创造的财富越多,效率就越大。因此,在两者的关系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是必然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消除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用* * * *实现繁荣。生产力的发展必须通过效率来提高。只有发展生产,提高效率,才能逐步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真正的公平与繁荣。因此,效率优先,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而且,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社会物质丰富了,社会公平才能提高。如果效率低下,物质财富严重匮乏,如何实现真正的公平?

我们过于注重公平而忽视了效率,误以为公平就是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所以在分配上实行了公平平均。这种公平的薪酬制度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是阻碍了效率,结果就是让人长期处于贫穷和尴尬的状态。没有生产和效率的发展,公平就没有物质基础。要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只有把效率放在第一位,才能提供公平的物质基础。没有效率,公平只是一句空话。

今天,中国正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需要改变中国原有经济体制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由国家行政部门调控,导致我国社会经济运行效率低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经济运行以市场为中心,通过实行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法则来提高生产效率。企业有效率,就会发展壮大;如果效率低下,就会衰落,甚至被淘汰。优胜劣汰,有限效率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的这个规律。

市场经济之所以充满活力,重要原因是竞争中机会公平、效率优先。对于企业来说,在竞争和同等市场条件下,效率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以效率应该是第一位的。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时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可行的营销策略,在企业内部要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企业效益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

兼顾公平的原则

我们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不否定公平,更不强调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追求效率。正确的做法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兼顾公平,因为只有坚持公平,才能调动效率创造者即主体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主体的努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就能激发他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反之,不公平会使主体失去工作热情,降低公平和效率。因此,只有兼顾公平,才能提高效率。而且公平所体现的秩序的合理性会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个人得到认可和肯定,个人才能有效发挥作用,整个社会才能以有序的状态发展,个人之间才能相互协调,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才能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率,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高效率。

总之,兼顾公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社会上因为各种原因存在弱势群体。对于这些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应该兼顾公平,通过各种措施将这部分资金转移给弱势群体,比如向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发放失业救济金,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只有这样,这些人才能得到应有的帮助,得到应有的教育机会和参与岗位竞争的机会,挖掘他们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

公平促进效率,有利于效率的实现,效率为公平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两者是一致的。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参与竞争和平等的就业机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竞争。个人分配和收入应该与个人投入的努力保持动态平衡——多劳多得。反对小生产者的绝对平均主义,提倡多劳多得。国家在执行政策时,应该把效率放在第一位,把发展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最终目标,但要兼顾公平。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和政策对他们进行规范,给予他们平等的参与竞争和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机会。为了提高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即不能只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不能因为公平而忽视效率。我们应该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实现效率,促进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