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和国际货运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两类: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由于性质不同,他们的报关程序也不同。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字,并将货物舱单、航空货运单、海运单等单证提交海关申报,作为海关监管货物和旅客装卸的依据。对于货物、物品,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根据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附送有关法律文件和商业、运输单据进行报关。属于保税货物的,应当申报为“保税货物”,海关相应的事项和监管措施与其他贸易方式不同。
海关申报流程
进口商和出口商在向海关申报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两份;加工贸易货物、保税货物等需要海关核销的货物,应当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要国内退税的,应填写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所需份数少于一份报关单,货物出口委托对外销售。结算方式是货物销售后按实际销售金额与出口单位结汇,可免出口报关。
3.陆运运单、空运运单、海运进口提单和海运出口提单。海关查验单证后,在正本运单上签字,放行并退还报关贡品,以便提货或装船。
4.货物装箱单。份数与发票相同。但品种单一、包装内容一致的散装货物或包装货物可以豁免。
5、出口核销单。所有出口货物报关时,应提交外汇管理部门盖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填写核销单编号。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当提交贸易合同和货物原产地证明。
7.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减免税的货物应提交海关签署的减免税证明,在京外资企业应提交海关单独出具的进口设备清单;
(二)已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的货物,应提交海关签发的《登记手册》。
报关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
1,进出境运输工具
2.进出货物
3.进出境物品
(1)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行的各类境内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
(2)进出货物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殊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一般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出境人员携带或者托运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