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2000字

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何先生的朋友3月25日在深圳酒驾逃逸,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

深圳马承律师集团量刑分析

1.如果被害人最终因犯罪分子的逃逸行为而死亡,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分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最终因逃逸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犯罪分子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后逃逸,那么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条,何先生朋友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运输或者非运输,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责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无力赔偿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烟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无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规则三。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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