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会计论文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65年6月438+00
中电参考:3230/10.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考:国税发[2010] 19号
颁布日期:2065年2月20日438+00
生效日期:2065年2月20日438+00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2月2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税发[2010]第19号
第1条:本办法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法),以规范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评估和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2月20日颁布实施。)
国税发[2010] 19号
第一条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按照征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按照实际履行的职能和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按照其实际功能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如果非税收居民?企业帐簿不全,凭证有缺漏,无法核对帐目,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准确计算和如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条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完善、信息不完整等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和如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按收入总额计征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通过合理手段准确计算收入或减除收入总额,但不能准确计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其公式如下: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通过合理方法正确计算收入或估计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计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税务机关确定的利润率。
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
(2)以成本、费用为基础评估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准确计算成本、费用,但不能准确计算总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其公式如下:
(2)根据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计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计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税务机关确定的利润率)×税务机关确定的利润率。
应纳税所得额=总成本/(1-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
(三)以营业支出转化收入为基础评估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准确计算营业支出,但不能准确计算总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其公式如下:
(3)以支出转化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计算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计算收入总额和成本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支出总额÷(1-税务机关确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税务机关确定的利润率。
应纳税所得额=总支出/(1-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
第五条税务机关可以评估?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按下列税率计算:
第五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利润率:
(1)对从事工程承包、设计和咨询服务的企业,利润率为15%至30%;
(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利润率为30%+05%;?
(二)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至50%;和
(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3)为企业提供其他服务或从事提供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利润率不低于15%。?
如果税务机关有证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税率,可以按照高于上述税率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有理由认为非居民企业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高于上述标准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6条:如果非税收居民?企业与税收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并额外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等服务,但销售合同未规定上述服务的收费金额,或者定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定价标准确定服务收入。没有标准可参照的,按照不低于销售合同总价的10%的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
第六条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者货物销售合同,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等服务。,且提供上述服务的收费金额未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或定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定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没有参照标准的,非居民企业劳务收入按照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的10%的原则确定。?
第七条:关于收入?非居民企业向中国境内客户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如果全部服务都是在中国境内提供的,应当就全部金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同时提供服务的,应当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收入按照提供服务的地点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税务机关对中国境内所得与中国境外所得分离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问,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时、成本和费用等因素,合理地将中国境内所得与中国境外所得分离。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明的,税务机关可以认定其全部服务都是在中国境内提供的,确定其服务收入,并据此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非居民企业向中国境内客户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当在中国境内全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提供的劳务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的,其境内、境外所得按劳务发生地划分,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根据工作量、工时、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境内外收入;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明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其提供的全部劳务视为发生在中国境内,认定其劳务收入,并据此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条:如果企业所得税是?按照评估方法对非居民企业征收,该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适用不同的确定利润率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分别计算,适用适当的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单独计算收入的,按照最高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八条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核定利润率不同的经营活动并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分别适用相应的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单独核算的,从高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九条非居民企业?希望采用评估法征税的,应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确定表》(见附件;表)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提交的表格所适用的行业和利润率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九条拟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非居民企业应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鉴定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提交的评估表的适用行业和适用利润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如果非居民企业经审查被认定不符合评估法征税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提交的表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税务事项通知,告知其认定结果。非居民企业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税务通知的,视同其征收方式已获批准。
对经审核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非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鉴定表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将鉴定结果告知企业。非居民企业未在上述期限内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其征收方式视为已被认可。?
第10条:如果税务机关发现?非居民企业采用评估方法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真实或者与其履行的职能和承担的风险明显不符的,有权予以调整。
第十条非居民企业以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真实,或者与其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匹配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第11条:国家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确定适用的确定利润率范围,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备案。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确定适用的核定利润率,并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备案。?
第12条:这些措施应?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征收方式确定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附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