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的结尾有什么寓意?
《红字》以17世纪北美清教主义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根据1642年至1649年发生在波士顿的一场爱情悲剧改编。故事的第一幕发生在镇监狱前,这一幕的中心人物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海丝特·白兰。怀里抱着三个月大的女婴珀尔站在刑台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尔文主义(清教徒)政权当众宣布她的判决。那么,受审的女罪犯是谁?她犯了什么罪?故事开始前几年,出身于英国贫苦贵族家庭的白兰嫁给了一个畸形的老书生。婚后,他们决定搬到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途经荷兰阿姆斯特丹时,丈夫因为有事留下,妻子先独自来到波士顿,住了近两年。在此期间,没有她丈夫的消息。据说他在来这里的路上被印第安人俘虏,生死不明。独自生活的海丝特·白兰爱上了当地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并生下了这个女婴。显然,她犯了基督教“十诫”之一,即通奸,这是清教所不允许的。她被投入监狱,法庭判她有罪,让她站在断头台上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戴上红色字母A(英文通奸的第一个字母)作为惩罚。当局一再强迫她说出通奸共犯的名字,但她断然拒绝。这一天,她失踪的丈夫恰好赶到,目睹了这一幕。在场的人中只有白兰认出了他。为了隐藏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罗杰·齐灵渥斯。这时,年轻而受人尊敬的丁梅斯代尔牧师,也就是白兰的帮凶,也在那天晚上以医生的身份在他的牢房里见到了白兰。他要求她答应不泄露他的真实身份,他决心追查她的同谋为自己报仇。他很快就对丁梅斯代尔产生了怀疑,并以此为借口与他建立了密切的关系。神父的良心受到谴责,却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罪过,健康每况愈下。不久之后,齐灵渥斯搬到了丁梅斯代尔,与他合住一所房子。表面上的原因是为了更好地观察他的病情,给他更好的治疗。事实上,这是为了折磨他,削弱他的精力和体力。最后,海丝特意识到了齐灵渥斯的邪恶阴谋,向牧师提议与珠儿私奔,逃离殖民地,去欧洲建立新的生活。此时珠儿七岁。七年来,海丝特一直深爱着这位牧师,并将这份爱奉献给了抚养珠儿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虽然她过着非常贫穷和孤独的生活,但她也赢得了村民的同情和喜爱。当她在森林里遇到牧师时,她表达了对他的感情,摘下红字,扔进小溪里以示决心。而牧师却被清教主义束缚,认为私奔是犯罪,加重了罪行,所以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勉强同意,打算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祈祷后离开。霍桑把他的逃亡安排在选择日是有目的的。他想通过神父的口来解释加尔文主义的教义,即一个罪人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被救赎的,灵魂的救赎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同时,霍桑坚持通过丁梅斯代尔在这一天履行他最后的职责,进一步暴露了他的虚伪和宗教。他尽力完成他那篇优美的布道。然后,他与镇上的达官贵人和名人一起走上街头。当他经过市场时,他紧紧地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和他们一起走向断头台。七年前,海丝特抱着珠儿和红字,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辱,七年前,他假装劝说海丝特说出她的同伙,却隐瞒了自己的罪行。现在他站在上面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罪恶感,因为疲惫而瘫倒在舞台上死去。至此,以复仇为人生唯一目的的齐灵渥斯结束了他的阴谋,一年后死于抑郁症。他去世前立了遗嘱,把财产留给了珀尔。珍珠随母亲去了欧洲,嫁给了一个贵族,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海丝特回到波士顿,继续做好事。她去世时,墓碑上刻着一个红色的A。对于这样一个故事,评论家和读者自然会提出很多问题:这部小说的主题是什么?女主角海丝特·白兰是一个怎样的人物?你认为小说中的另外三个主要人物——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和珠儿怎么样?字母A作为书名的红字和书的中心线索是什么意思?它的寓意是什么?这部小说的主要艺术特征是什么?是象征主义还是心理描写分析?如何看待小说的结局?《白兰因的回归》是辉煌的一笔还是失败的一笔?《红字》是“言情”还是“小说”?两者有什么区别?这样的问题不胜枚举。自《红字》出版以来,读者和各种流派的批评家之间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关于《红字》的评论文章或专著数不胜数,至少在美国文学史上是数一数二的。随着现代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的迅速发展,对霍桑和《红字》的研究和评论变得更加活跃和深入。什么女权主义批评,什么弗洛伊德的批评方法,什么新的历史观,什么新的文化理论等等都是用来分析和评论《红字》的。一个译者不可能在一篇序言中详细介绍各派观点,更不可能对上述问题给出满意的答案。正如许多评论家指出的那样,霍桑是一位思想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所处的历史时期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他对这种变化感到困惑,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在政治上采取保守立场,世界观上也交织着强烈的清教意识(加尔文主义)、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自助哲学)和神秘主义。他的思想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体现在他的创作中,是模糊的、多彩的、隐蔽的、难以捉摸的。就主题而言,霍桑在《红字》中倡导了哪些道德或宗教观点?一些评论家认为,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霍桑是在试图表达清教主义教义,即人是上帝创造的,但亚当生来有罪,因为他的原罪,他应该受到惩罚。要得救,《红字》中所有的人物都因上帝的宽大而有罪,但每个人对罪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比如,海丝特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过,进行苦修,最后把胸前邪恶的象征变成了美德的象征,成为圣人和“天使”;丁梅斯代尔隐藏了自己的罪恶,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终于鼓起勇气忏悔忏悔,在道德上得到平反后死去,成为烈士;齐灵渥斯开始试图揭露罪恶,但他一心复仇,害人害己,把自己变成了恶魔和真正的罪人。一些评论家认为,霍桑通过书中主要人物的经历表达了他对邪恶的看法,探讨了谁是真正的罪人,邪恶的根源是什么。这就是所谓的“恶论”。然而,一些评论家认为作品的主题体现在女主人公海丝特的形象上。她是反抗不合理婚姻制度,争取真实美好爱情的坚强榜样。她对自由、幸福和纯洁爱情的追求代表了霍桑的浪漫主义理想。有人认为《珍珠》表达了“自然人”的概念,认为人的自然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前提。人与生俱来的自然部分是真实的,而精神部分是潜在的,需要个人的努力和机会去培养和发展。至于是女权主义的观点还是弗洛伊德的观点,分析《红字》的人比较多,尤其是女主人公海丝特,众说纷纭。以上列举的只是对主题的几种不同看法,以启迪读者的思路,但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红字》丰富多彩的思想内涵。再比如,霍桑把红字A的象征意义留给读者去解读,有趣的是,当局惩罚海丝特终身佩戴A字,显然是指她通奸羞辱她。然而,《红字》中从未出现过“通奸”一词。相反,霍桑通过别人的口说,A可能代表“能干”和“令人钦佩”。有评论认为它代表“多情”、“艺术”、“超前”,甚至“美国”,等等。《红字》中象征性的东西比比皆是,比如监狱前的野玫瑰,教堂屋檐下竖起的作为“教堂附属物”的刑台等等。这些寓意深刻的象征充分显示了霍桑运用象征类比的独创性和技巧,他不愧为现代文学中象征主义的先驱。限于篇幅,上面只举了一两个例子来讨论《红字》的主题和象征意义,但它们多少可以印证乔治·珀金斯教授对霍桑和他的《红字》的评价:“用英语写作的小说家很少有人能用这么少的话表达出像《红字》一样多的东西...很少有人能像霍桑那样在散文中如此雄辩地运用象征手法。它们还让我们想起梅尔维尔的《霍桑和他的《老房子里的苔藓》中的一段话:“仅凭评论家的引导线是无法衡量他的深度的。考验这样的作家,光用脑子是不够的,还要用心。仅仅通过观察和考察是无法理解伟大的,除了直觉,你从他身上看不到任何东西;不用叮当响,用手摸一下就知道是真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