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学论文?有哪些组件?怎么写?

一篇关于经济的论文。

当前,腐败已成为我国不正之风的焦点,严重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如何有效控制腐败,是举国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指出:“经济理论并没有提供一整套可以立即使用的结论。它不是教条,而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维器官,一种帮助拥有它的人得出正确结论的思维技巧。”[1]对腐败的经济考察和分析,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腐败的经济学定义

什么是腐败?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更广义的定义是,腐败是通过关系,为了从这种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个人谋取利益而进行的有意识的不服从行为。透明国际对腐败的含义解释如下:公共部门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的公务员,通过滥用公众赋予他们的权力,使自己或亲近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致富。迈克尔·约翰逊对腐败采用了广义的定义,认为腐败是指滥用公共角色或资源,或公共和私营部门非法使用政治影响力。戴维·h·贝利(David H. Bailey)认为,腐败一词意味着不正当地利用职权获取个人利益,而这些利益不一定是金钱。我国有学者认为,“腐败是党和国家公务人员以权谋私,违反当时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和道德规范,形成一定社会危害的畸形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

这些从政治、法律和道德层面的研究结论,都是从权力运行的角度来讨论腐败问题,而仅仅把腐败看作是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偏离其应有方向,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损害公众利益的现象,给人一种迷茫的感觉。正如一位政治学者所说,权力是一种神秘的东西,是一种神奇的社会现象。

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腐败,把它看成一种经济活动,一种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经济活动,很多事情就会豁然开朗。我们可以这样定义腐败吗?腐败是官员或官僚集团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一种商业活动。他们总是期望以最低的成本做最大的生意,获得最大的利润。你可以为腐败的人或腐败的集团设计一个计算和思考的过程:投入多少,带来多少收益。最理想的目标是少拿一点,多拿一点回来。

二,腐败原因的经济分析

既然我们把腐败看作是一种商业活动,一种公权私利的交换,那么我们来分析三个问题:第一,是否存在市场可能性,即公权私利交换是否可能?第二,官员作为公权力的主体,会不会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三是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

(一)腐败交易的市场[5]可能:权力总是容易腐败

如今,腐败是一个重要的新闻内容。当我们打开电视或打开报纸观看黄金时段的新闻报道时,我们可能会被大量关于腐败的报道弄得眼花缭乱。为什么腐败如此猖獗?这正是我们在这一部分要讨论的内容。

权力趋向腐败,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法国政治学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个永恒而又困难的定理。”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也指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卡洛斯·阿尔伯特·罗赞斯基指出:“腐败是所有社会都会出现的一种症状。无论是最大的上层建筑,还是最小的群体,都可以找到它。”权力和腐败就像月光下的人和他们的影子。哪里有权力,哪里就离不开腐败。权力趋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趋向于绝对的腐败,这可以从权力的交换和供求关系的特点得到证明。

1.权力是一种可交换的社会资源。

什么是权力?德国的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认为,“权力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不顾反对而执行自己意志的概率,不管这个概率的基础是什么。”一位美国学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我对权力的直接看法是这样的:在A可以让B做他不想做的事情的范围内,A对B拥有权力。”陶奈(R.H. Taunay)认为,权力可以定义为一个人(或一群人)以他希望的方式改变他人或群体行为,并阻止自己的行为以他不希望的方式改变的能力。可以说,权力意味着对他人的某种强制、支配和控制,意味着权力者的行为优于它所作用的对象。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认为:“权力关系中也存在互惠的可能性。”所以,权力从来都是不够分配的紧俏商品。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向往它,觊觎它,为之努力奋斗。

权力的可互换性是指权力作为一种外在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权力主体的更替而转化。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在于他自身的利益。当他履行相应的职责时,他就拥有了权力,当他离开这个岗位时,他就失去了权力。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权力主体有了权力,就能“异口同声地回应”;当他离开权力时,就会“看不见了”,这会使权力主体产生强烈的失落感,从而导致权力的异化,也就是说权力主体把自己的权力作为“商品”来换取私利,也就是权力腐败。

2.无弹性的电力需求和供给。

一般来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任何市场的发展壮大都是由需求决定的。因为权力优于社会,在一定的责任范围内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一方面,人们向往权力,追求权力,对权力有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为公权力办事的人,容易被权力的特性所迷惑,容易把人民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之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把别人的财产和公共财产据为己有。通过对公共权力的不合理使用来满足人们对权力的需求。

中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中国的传统思维和社会制度,导致党领导下的政府成为权力垄断的主体。而一个公职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拥有一定的权力和权限。为了理性,他会对自己的权力进行“定价”,以获取更多更高的个人利益。价格因使用权的客体而异,权利人是确定的。这就形成了供电的零弹性。面对这种情况,“经济人”必然会扩大自己的权限或者提高“价格”。同时,只要价格在他的承受范围内(一般限于边际成本=边际收益),他就不会考虑其水平,权力拥有者也会抓住权力需求者的心理,为自己创造更多获取有价值东西的机会,从而使腐败的产生成为必然。

(B)腐败交易主体分析:官员也是“经济人”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善恶之辩,但无论哪个学派都认为存在抽象的普世人性。无论人们是否相信善或恶的本性,人们普遍认为政府是一个超然的组织,超越一切私利,追求社会福利。政治家和政府官员是无私的圣人和“公众人物”,唯一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现实中,建立在人性本善假设基础上的权力运行机制过于依赖人的自律,严重脱离了利己人性的现实,为腐败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以至于腐败横行。

1,“经济人”理论简介

现代生物学证明,生物本性是利己的,否则无法在大自然残酷的选择中生存。人类作为生物的一部分,经历了无数次的自然选择才进化成今天的人类。所以人的原始本性,也就是他们的自然生物,必然是利己的,人总是为自己着想,努力追求自己欲望的实现。在此基础上,“经济人”理论成为西方经济学大厦的理论基石。这一理论认为,人类有尽可能增加自身利益的意志,“经济人”是指一个人,其基本动机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或个人效用最大化。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每个人都在试图利用他的资本从他的产品中获得最大价值。”一般来说,他不去努力提高大众的福利,也不知道自己提高了什么福利。他追求的只是个人幸福,只是个人利益。这样做,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推动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11]经济人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的自利性,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规划,总是追求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这种价值,只要是值得个人追求的,既可以是物质利益,也可以是无形利益。二是利益最大化原则,即人们总是寻求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通过成本收益分析,经济人可以权衡比较各方案的利弊,采取最有利的行动,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第三,人的理性假设,即人具有理性知识和计算能力,能够收集必要的信息,比较备选方案,做出更符合自己偏好的选择。

在经济人的适用范围上,公共选择学派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将“经济人”假设应用于政治领域,认为个人在政治活动和集体选择过程中也在追求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在私人领域或经济活动中追求个人利益及其最大化,而在公共领域或政治活动中追求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同样,由政治家和行政官员组成的政府也是有个人利益的组织。公共选择理论将“经济人”理论扩展到政治领域,可以很好地解释官员腐败现象。由于公共决策者的“经济人”特征,在政策过程中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驱使其制定自利性政策,从而导致腐败。

最近一项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调查表明,“理性经济人”是领导干部的基本人性特征。[12]干部为远大理想而奋斗的思想比较淡薄,人生价值观有很强的功利化倾向。比如急功近利的思想,不顾实际需要和效果,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等;或者在遇到挫折的情况下,变得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而规划。比如66.6%的人认为自己的团队是“绩效团队”。如果把重点放在产业园项目上,项目被列为国家调控对象,那么真正愿意清理的只有30.6%,甚至有11.1%的人选择“为了地方经济继续做下去。”而他们的下属认为他们的倾向更强烈,也就是只有14.3%的人愿意收拾,28.6%的人愿意冒险。作风问题最大的是形式主义,占53.8%,功利主义占30.8%。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形式主义是给人看的,但本质上还是功利主义。

2.官员面临选择。

一个社会无论拥有多少资源,总有数量是有限的。与人的无限欲望相比,资源的数量永远是有限的、不足的。这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稀缺性”。稀缺性决定了每个社会和个人都必须做出选择。选择是将有限的资源最大化。按照这种思路做选择时,人们往往以收入、利润或其他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官员也不例外。他们也面临着选择:一是公共决策和官员自身利益的选择,二是贪腐清廉的选择。

公共决策和官员的私人利益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公众做出的决策越正确、越及时,组织的利益就越大,负责这个组织的人分享的利益就越大。而且,官员还可以获得比普通成员更高、更大的利益(或效用),如政绩物质奖励、职务晋升等。相反,公共决策的效果越差,官员的损失可能比组织的其他成员更大。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另一方面,公共决策与官员私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这种冲突源于公共决策的组织成本和收益与官员私人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差异和偏差。不是每一项公共决策都能同时实现公共组织和特定决策者的利益最大化,所以组织和官员有两个不同的目标:组织利益最大化和官员自身利益最大化。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官员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公共政策选择,这可能是以牺牲组织目标为代价的。官员的行为有两种表现:一种是特定决策者的懒惰动机和搭便车行为,属于失职或渎职的范畴;第二,具体决策者利用职权直接为自己谋取私利,包括侵吞公共财产和利益,收受贿赂,属于贪污。

当公共利益与官员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会出现腐败的机会或诱因,即官员滥用公共权力为个人或群体谋取利益。当存在腐败的机会或动机时,官员通常有两种选择:腐败或诚实。如果代理人选择诚实,他将获得相应的报酬,包括眼前的收入和未来的预期收入,加上作为一个诚实官员的道德满足感。即期收入包括官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预期收入包括住房、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道德满意度是一个效用函数,与官员的思想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有关,也与社会风气和社会赞誉有关。对于那些利他的、高度“为人民服务”的官员来说,他们可能在腐败问题上立场坚定,所以他们道德满足的效用函数是非常大的,甚至是无限的。

如果官员选择腐败,他会获得直接的贿赂收入,但他会为此付出各种成本。腐败成本主要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部分。显性成本主要指腐败的直接投资;隐性成本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合法处置成本(法律成本)、经济惩罚程度(经济成本)、精神或名誉损失(精神成本)、未来收入损失(养老、住房和医疗保险等)。),以及贪污受贿的道德成本。他的效用函数比较复杂,有两种可能的结果,取决于被查处的概率和逃脱的概率。

官员无论选择什么,都是基于自身条件的理性选择。腐败是经济理性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腐败是一种理性行为。我们经常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那些在监狱里的腐败分子,痛心疾首地说自己一时糊涂,做了错事,现在后悔了,然后对着镜头挤眼泪。腐败分子的这种自白,意味着他们从事腐败活动是一时的非理性情绪冲动,而不是理性行为。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他们还是像在舞台上吹嘘普通人一样骗我们。选择腐败或放弃腐败,是个体在给定约束和风险偏好下的绝对理性行为。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是人生的重大选择,不是一时冲动就能决定的。其实他今天选择撒谎也是理性的,因为他试图把自己的腐败成本——惩罚降到最低。事实上,腐败是一系列精心管理的商业活动,每一步都有对利润和风险的担忧。一不小心就会赔钱,甚至埋下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