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欺诈手段分析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频频发生,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本文从收入舞弊和费用舞弊两个方面分析了财务舞弊的手段,并分析了其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防止财务舞弊的再次发生。

一、财务舞弊的内涵

财务欺诈是指利用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的漏洞,进行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财务欺诈和欺骗,并利用财务欺诈等非法手段为欺诈者带来经济利益,最终导致他人或投资者受伤或损失的故意行为。

二、财务欺诈的常用手段

(A)收入欺诈

1.管理层隐瞒虚构的收入。

虚构收入是指通过其他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然后根据他们预先确认收入的行为,而这种现象往往更容易发生在企业的管理层之间。为了达到一定的业绩,让公司的财务报表好看,让投资者相信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能够顺利融资。同时,为了降低公司退市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往往会采取一些手段捏造收入,比如篡改收入确认的时间等。举个典型的例子,昆明机床公司将2014应确认的三项收入调整为2015,使得2065438。

2.介绍第三方公司的虚拟收入。

在虚增收入时,企业常用的一种方法是引入第三方公司,也称为“桥梁公司”。通过这个第三方公司,企业不仅可以反映收入,还可以避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账户的抵销。比如2002年曝光的美国HPL科技公司财务造假案,虚构了320万美元的售后款项。该公司引入第三方公司佳能公司,私下与佳能公司协商,让佳能公司先购买价值320万美元的软件,再由佳能公司以400万美元的价格将软件卖给日本HPL技术公司的子公司。

3.虚构的销售收入

销售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所以上市公司为了粉饰报表,会在销售上作假。常见的手法主要是虚构买卖合同和假发票。2015至2016期间,江苏亚百特科技有限公司编造境外工程项目、虚假采购、编造内销出口建材贸易。仅2015就虚增当期营业收入5.8亿元,虚增利润2.8亿元。

(2)成本欺诈

1.收入支出资本化

收入支出资本化是指运用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比率等会计原则,通过待摊费用、开办费、在建工程、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科目,将本应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资本化,形成大量虚拟资产,作为“蓄水池”,对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及时确认、少计或摊销。其中,最突出的是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如国内重庆钛白公司将应计入财务费用的8064万元贷款利息资本化,计入钛白粉项目成本。

2.变相调整应收账款账龄,少提坏账准备。

少计提或不计提坏账也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一些上市公司往往通过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来达到财务造假的目的。一般来说,超过三年没有收回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超过五年没有收回的应收账款基本上很难收回,所以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企业为了避免大量坏账准备带来的利润损失,可能会与购货方联手,通过借款、转移资金等方式虚假列示当期应收账款,以减少多年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这样一来,从账面上看,应收账款当期金额大,但期末余额小,股东就会误以为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从而误导投资者的判断。

3.资产未及时入账,摊销费用少计。

除了产品价格之外,费用的摊销和计提是对会计盈余影响最大的因素。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期的延长或缩短可以减少或增加当期费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实际上是发生的费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摊销到相关科目,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些上市公司出于某种目的,摊销较少,甚至不摊销。

(3)营业外损益操纵利润

营业外损益一般通过政府补助和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来操纵利润。首先,政府补助可以直接计入损益。这种补贴的金额通常是巨大的,收入支付的原因和时间是不确定的。很多企业往往在退市当年通过政府补贴的流入来操纵和提高净利润。其次,固定资产的处置通常属于非正常经营活动。企业可以在盈利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然后在亏损年度处置资产,将以前年度超额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从而形成利润,影响利润,或者在亏损年度处置大量固定资产,换取流动资金,也可以达到大幅提高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