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级别会议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这是你2007年山西高考的路。2008年你还没来,但也差不多了。你说的论文在每周三,(1)和7,应该是3。

2000多字,还是省级杂志。真的要考吗?

然后往下看。

关于2007年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安排的意见

根据国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任厅发〔2007〕50号)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工作实际,现将我省2007年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和管理

2007年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申请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评价条件,才能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材料参加评审。评价工作仍按我省现行办法进行。

根据国发[2007]50号文件规定,报考中央单位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评价范围

在省内各类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

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和申请实行单独评聘的两个以上系列(专业)资格认定的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允许设置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请和审核范围内:

①2007年7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者批准延长退休期限已满的;

②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有效聘用合同的人员;

(三)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正式工作人员。

三、评价条件

(一)正常晋升考核条件

1.会计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熟悉和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近年来没有违反财经法规。

2.系统掌握会计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承担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完善内部经济控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能指导其他中级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

3.教育和资格

(1)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必须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任职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担任会计职务期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担任会计职务须满7年。

关于学术认可。全部以本人申请时持有的,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与本人会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原件为准。其他任何文件或证书均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几年取得的成人学历必须与本人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岗位资格考核的有效资格。如果有会计类相近学位,必须取得该学位满3年,才能在相应的资格考核中作为有效学位对待。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其会计师服务时间应符合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已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在6月3日之前已取得会计师资格,1992。其他条件同各类企事业单位。

4.外语条件。担任会计职务以来,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级以上证书;2006年考取省补考证书。符合省人事厅[2007 & gt;45号文件规定免试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

5.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四个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省人事厅[2005];118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或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4)近三年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6.评估要求。各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到期考核。正常晋升的,自现任职务起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合格。超常规提拔的,自任职起至任期届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近三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7.作品和论文的要求。在担任会计师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与本人实际职业相一致的高水平的书籍和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本专业学术著作,有国家正式ISBN,且已由正规出版社出版,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CN号)或综合性报纸的理论版面上,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的会计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2000字以上。

(B)特殊的晋升评估条件

对于没有本科学历或对现任职年限不满,且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例申报评定,但不得在学历和任职年限上双重破例。破格提拔的,只允许比正常提拔规定时间提前两年任职。有大专学历,打破学历晋升的,必须有20年的专业工龄。

1.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正常晋升评价条件1-6的要求,学历、资历除外。

2.特定定量条件

(1)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在担任会计师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过与本人实际职业相符的水平较高的书籍和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有正规的国家统一书号(ISBN),正规出版社出版,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CN号)或综合性报纸的理论版面公开发表会计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国家级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

(三)在担任会计师期间,其工作业绩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①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授予“劳动模范”的;荣获部、省、市财政部门授予的“高级会计师”称号。

(2)参加会计专业竞赛活动获得全国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或全省行业系统前三名。

(3)在大型企业担任会计部门负责人或在中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3年以上,业绩突出(须附任命书原件)。

四、考试方法和要求

考试方法

1.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考试时间和合格标准。

2.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运用会计、金融、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以及解决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点设在太原。考试日期为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4.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资格标准者,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期3年。

5.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我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该使用标准仅在本年度复审中有效。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表1)。打印并填写A4纸,由单位人事部门和市人事局或省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签字。

2.本人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6月25日至7月13日在省财政厅一楼大厅办理了报名手续。

上述要求也适用于中央在晋单位的会计人员。

(3)考试结果公布和查询

考试成绩经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审核后,由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也可通过会计之星查询。

动词 (verb的缩写)评价材料的申报

1.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省人事厅颁发的《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试行办法》(任堇同治字[2001]第45号)、《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任堇支子发[2006]29号)执行。申请人的工龄和专业工龄实际计算到65438+2007年2月31。

2.申请材料的内容

(1)市人事局和省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

(2)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就业协议。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5份(未装订)。

(4)近五、七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到期考核表(不装订)。

(5)单位对申请人资格的公示证明。

(6)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复印件(不装订)

⑺其余申请材料(见附表2)。目录所列内容的复印件应当用A4纸装订,目录应当编制并标明页码。

3.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被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再就业人员、人事档案和行政关系不在本单位正式管理的已就业人员、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人员,在申请复核时应提供相应的延长退休的有效批准文件或正式有效的聘用(再就业)协议。

4.所有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当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具体要求按《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细则》(任堇支子〔2006〕30号)执行,实行末位淘汰制。

5.关于论文要求。为防止个别申请人拼凑职称评审条件,突然发表质量低劣、无学术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文章数量内,下列文章只计一篇:①发表在同一期、同一时期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当年发表在各种学术副刊上的文章。(3)申报当年发表的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和技术项目的文章)。(4)同一篇文章多次发表或多次转载引用,将按一次最高发表处理。在评审条件规定的文章数量内,以下文章不能计算在内,只能作为评审时的参考:①未排名第一的合作发表文章。(2)在没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③在综合性(百科)刊物上收集的文章。(4)只在各种形式的专业会议上交流过或在各种形式的论文中选登过,但未发表过的文章。⑤专业范围、等级、文章长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文章。

6.根据省人事厅[2006]30号文件规定,申请高级会计师须提供答辩论文(1)和担任会计师期间或近五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总结。答辩论文必须是本人担任会计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申请人应使用山西省统一的《高级职业资格评价答辩论文打印纸》和《山西省高级职业资格评价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在A3型纸上打印个人信息、论文、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相关打印纸的密封线内,答辩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均以“本人、本单位、本部门、市(县)”表述。

7.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任堇支子〔2007〕53号)执行。

9.本安排意见涉及的相关文件,请登陆山西www.sxsrs.gov.cn人事网查阅。

10.本安排意见涉及的《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会计师申请材料目录》、《山西省高级资格评价答辩论文打印用纸》、《山西省高级资格评价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用纸》可作为附件下载。

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实行申报和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一经查实,在学历、资历、成绩、成果、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请人,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联系电话: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0351)41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