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士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在一级或二级杂志上发表文章2篇;例外声明: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在一、二级杂志上发表了三篇文章。
例外条件(必须满足三个或更多条件):
(1)在国家一类或二类医药卫生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2)掌握本学科(医、药、护、技)的先进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组织或主持本专业范围内疑难疾病的诊疗工作,在理论上或解决实际问题上在同行中颇有名气。
(3)获得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前四名作者)。
(4)国家级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护士、全国或省级科技劳模、先进工作者,或近五年内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5)担任主管护士5年以上,近3年内担任县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实际工作业绩突出。
(6)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后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3年;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或在20世纪60年代及以前,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医证书及同等资格证书,并一直从事中医工作,经验丰富,疗效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