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县教育界评小学高级职称(高笑)有什么要求?
平交证[2008]第214号
平阳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8年中级教师评价工作的思考
推荐工作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和县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08〕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职称改革方向,逐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宏观调控,加强绩效考核和聘后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坚持标准,全面考核,科学量化,择优推荐,保证质量,使评价推荐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实施,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二、申报对象
(一)教师岗位:指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全日制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教育管理岗位:指在各级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3)实验岗位:指实验室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专职人员。
民办学校教师应在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与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办理人事代理,并已与经劳动部门认证的任教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三、推荐条件
(1)服务年限
1.报考一级中学、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员岗位,应分别具备聘用二级中学教师、助理讲师、研究实习生、助理实验员四年及以上的任职资格(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担任研究实习生仅需两年,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实验员需五年以上);报考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5年及以上任职资格(聘任时间计算至65438年底+2008年2月,下同)。
2.对于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可将取得合格学历前后的服务时间相加。符合服务时间要求者,可报考更高一级教师岗位。
3、中学教师取得硕士学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学士学位任教满一年后,分别申报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4、从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到现任职务,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原职务和现任职务可以合并。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课中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技能证书,且每2年必须有2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6.凡10月0970+65438+65438后出生的城镇教师,晋升小学高级教师时,必须具有1年农村或欠发达地区专职教学经历。
市区学校是指昆阳二中、昆阳三中、昆阳一中、昆阳二小、昆阳三中、鳌江三中、鳌江一中、鳌江四小、水头一中、水头二中、水头二中、水头三镇范围内的县直属学校。
(2)学历
1.报考中级教师岗位的高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上,从事高中教学满十年可放宽到大专);中学教学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和在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中学以上文化程度。
2.教育管理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验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
报考中级教师岗位的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度评估
中学层次,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员,近四年现任职务年度考核应称职及以上;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在近五年的现任职务年度考核中应达到合格及以上。
(5)对纸张的要求
1,报考助理研究员、实验员岗位,任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获市级优秀论文奖三等奖、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2.报考讲师、高级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任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发表或交流并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研究项目、教学反思、教育随笔)一篇,报考高级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只能由专家推荐。
今年的论文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分内容,不再单独组织论文评比。
(六)班主任的工作年限
1.中学一级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第一学位硕士学位申请者不得少于2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申请者不得少于5年(第一学位本科学位申请者不得少于2年)。其中德育主体须为现任政教处主任(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须有育人典型)并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乐、体育、美容、劳动技能、计算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副班主任,其工作时间可减半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必须在学校公示。
(7)继续教育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今年,一级中学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2004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应取得192学分以上(其中校本培训至少取得64学分);2003年9月至2008年8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应取得240学分以上(其中至少80学分属于校本培训)。
(8)普通话要求
根据《关于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省语委[1999]5号)精神,凡1955 65438+10月1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为晋升中高级教师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教口语或语言课的老师要有一级和二级普通话测试。1965+10月1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管理岗位、化验员岗位,在我市139经济欠发达镇任教满20年,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浙人院发[2006]58号文件规定,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三科(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至少45岁。
2、转评、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专科(含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具有计算机课程的其他专业毕业生。
5、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资格(等级)证书。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果,并获得县(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7、在援外和援藏期间由组织选拔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工作人员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基层单位(特别是县市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以外的学校和县市直属学校)(我县基层单位是指县直属学校以外的学校,昆阳二中、昆阳三中、昆阳一小、昆阳二小、昆阳三小)。
(10)外语要求
讲师职位报考对象的外语要求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院发〔2004〕237号)执行。
(十一)师德要求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符合《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教师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不准提拔,所在学校不准推荐申报。违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任职以来因职业道德受到处分的教师,推荐晋升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组织对实际表现出具专家意见,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做出重大贡献的师德高尚的教师优先录用。
第四,例外情况
1.破例申报中学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且担任中学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者具备规定学历且担任中学教师职务3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的,可以破例申报中学教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项目)报告、教学经验总结和教育教学案例不少于3篇,在县级以上举办公开课;
(2)教龄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教龄各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科研的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被一致公认为良好。
(3)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学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获得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幼儿园)级教师破例参照上述条件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
2.破例申报助理研究员条件。
对未担任研究实习生职务4年以上或担任研究实习生职务3年以上的中小学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均可无一例外地报考助理研究员岗位。
(1)参与编写中小学教育管理类书籍者(本人撰写不少于1,000字)。
(2)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主要获得者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以证书排名为准)。
(3)获得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新秀等称号者。
(4)教育改革成绩突出,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热爱和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满1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满20年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晋升中级教师。
1.近两年在政治、经济、道德品质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罚不满五年的。
3、表现差,不能胜任教学、班主任工作。
4、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擅自借用。
5.任职年限内累计病假两个月(县公医办规定的七种疑难疾病、传染病除外)或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对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宏观控制。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宏观调控的意见》(人[2000]100号)精神,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总体方案(试行)》和《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指导意见(试行)》认真设置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教师职务比例的宏观调控。我局将根据各校、各地教师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职业学校、农村、山区学校给予优惠政策,分别确定推荐比例。
七、业务知识测试
中级教师需参加我局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和范围另行通知。
八。程序和时间表
(一)县直属学校和各学区分别于6月20日+165438+10月24日前将报考人员资格花名册(附数据库)报送我局政研室,初审合格者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评定表》。
(二)各学区县直属学校对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和量化评分,组织测评推荐,并于6月底前将推荐对象的量化评分表和测评材料(见附件4)报我局政工科11,按规定缴纳测评费和推荐费。
(3)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实量化分数。对考试合格者,将于6月初5438+2月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并会同县人事局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
(四)经核实符合评定条件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结合综合评定结果,报县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
九、加强申报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评审组成员的遴选、确定和调整工作。审查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威信。成员中专家和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2)所有申请中级职务的人员在提交评审材料时,必须填写由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所有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表格,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如实提交自己撰写的论文、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学校对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资历、论文、班主任工作、普通话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进行考核。,按《2008年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聘量化评分办法》(附件2)逐一评分,填写《平阳县中级教师职务评聘综合表》(附件3),暂公布温州教师职务资格。届时,我局将对评审通过的对象进行公示,并接受院系的监督和举报。
附件:
1,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
2、2008年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聘量化评分办法
3、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一览表
4.其他相关列表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