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奖励“企业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毕业论文
(1)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和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如何理解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一些学者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行动保护和促进社会福利的义务;根据Jonsford Kyle Guiri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义务,而且还有这些义务之外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在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以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在决策中,不仅要考虑投资者或企业本身的利益,还要考虑与其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利益群体和社会的利益。除了其行为是否对自己有利外,还应考虑是否对他人造成不利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企业在决策时考虑到这些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客观不可分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采取的一些行为既有自身的影响,也有社会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承担的一种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组织存在于社会组织中,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企业和企业社会责任也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国家应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应该承担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不可分割。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源泉,这就要求企业履行对这个社会的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整体社会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要承担自身经济活动造成的社会后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法定的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缴纳的税收,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国家法定企业社会责任之外,企业愿意独立承担的社会义务。
从范围上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社会责任和企业外部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在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投资者、员工、客户和企业内部的局部社会区域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的外部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和竞争对手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早期的企业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永恒的主题。它没有责任和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只要其行为不违法,不择手段追求利润是可以理解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认为,一个企业通过不使用欺骗和欺诈手段来实现其利润目标,从而为整个社会谋求最大利益。这种过于狭隘的企业管理目标虽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危害也随之而来。如环境污染严重、消费者利益受损、员工安全健康受损、社会贫富悬殊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很大影响。这使得西方政府和公众不得不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员工、消费者、公众和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第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整合的必然性:就企业生存的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一个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一个为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实现而存在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经营理念应该被抛弃。企业需要以其独特的组织形式立足于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的合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大机器工业的变化和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经历了从独资到合伙再到公司的演变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企业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它服务于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和国家贸易往来的便利。从一开始,它就承载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1600年,英国女王特许的东印度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同样是皇后号(1711)包租的南海公司,因其违规操作,引发了“南海泡沫”事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沃斯总结这一事件时指出:当时的情况真正需要的是立法,使股份公司更容易获得法人地位,防止公司设立和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和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从成立到正式运营,一直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不仅仅是先进生产方式的必要性——人们无法抗拒这种组织的出现,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凭借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业绩——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和企业效益的适当发挥有着内在的联系,企业自然肩负着服务国家和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没有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企业将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包含着企业的个体利益。如果企业尽可能地分担国家和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创造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良好宏观空间,企业的成长就会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如果企业的行为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应当迅速予以制止或者采取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本质是社会利益整合的外在体现,而不是企业的一种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既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证,这可以从作为经济组织的现代公司和作为“政治”组织的公司两个方面得到强烈体现。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作为近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它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了社会进程。社会进步、停滞甚至倒退,都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其中,只有坚定的力量——公司和公司经济才能发挥重要作用。为了使公司的经济实力发挥正常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即公司从实施之初就要着眼于长远和全局,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应该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实行民主决策。再者,公司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并不意味着一个完整的组织和与政府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来自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一个地方的一个或几个经济实力较强的公司(企业)承担着当地的税收负担,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体企业,支撑着当地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控制和支配政府,使政府实际上成为企业的代言人。比如制定带有明显利益倾向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压力税费,要想杜绝这种行为,就必须回归民主的本来面目。
提倡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坚持企业管理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体现在经济法规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上促进民主的必然要求。正如刘俊海博士所说:“如果一个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赚钱,而且最大限度地促进了除股东利益以外的所有其他社会利益,那么它不仅可以被称为一个民主的公司,也可以被称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