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犯罪调查(论文)

一、校园暴力犯罪的定义和类型

目前国内对校园暴力犯罪这一课题还没有全面系统的研究,现有的调查或分析一般只是从较为片面的角度出发。比如社会学注重对其现象的收集和归纳;教育学则强调对自身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检讨;至于司法机关,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只是从一般犯罪学的角度探索其成果,试图完成事前的预防教育或事后的惩戒教育。由于考虑的范围相对孤立,难免无法全面深入地分析“校园犯罪”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我不知道庐山真面目,但我住在这座山上”。因此,只有站在更高的角度,才能俯瞰全局,找到“校园暴力犯罪”现象背后的原因,更全面地构建有效的、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体系。

现有的研究资料一般将校园暴力犯罪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校园暴力犯罪是指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件,如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地点等,其中一项涉及校园因素;狭义的校园暴力犯罪仅指犯罪主体是教职工或学生。

根据校园暴力来源和施暴者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暴力行为。这类校园暴力主要是指教师或家长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不恰当、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如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等。二是青年学生的暴力行为。学生暴力主要是指部分学生因过早不成熟的三角恋、对金钱和物品的需求、青春意识萌芽或只是模仿视频的某些情节、发泄怨气而对其他同学实施的暴力行为,如殴打、强奸、抢劫、侮辱、杀害等。这种行为在宝安区俗称“暴力”。三是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暴力行为。这种现象主要是指一些校外闲散人员或不法商人为了某种物质利益,对没有经验的青年学生进行身心侵犯,满足他们的欲望或发泄他们的不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不法人员在学校附近或上学路上闯入学校或抢劫学生财物,对学生进行人身侵犯和侮辱;第二,在文化娱乐活动中,一些商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将目标对准了学生,其中许多商家利用色情引诱他们牟取暴利。

综上所述,本文以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真实案例调查为基础,以同学或校外人员在学校及其周边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暴力犯罪为研究范畴。

二、深圳市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考察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和特点,首先要了解研究区域的经济社会状况:宝安区位于深圳西部,是全国比较发达的地区。2003年,宝安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18亿元,占深圳全市的三分之一。仅宝安区福永镇就有怀德、桥头、凤凰等多个村年总收入超过5000万元。宝安区目前正在经历或已经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迅速转变为相对发达地区;二是从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向工业发达地区转变;第三,它处于农村城市化的转型过程中。从人口来看,宝安区外来务工人员270多万,户籍人口只有30多万。流动儿童的入学问题不容忽视。宝安区有264所中小学。中小学生23.7万余人。教职工人数超过1000人,其中公办教师4800多人,民办教师5200多人(即教师由工资学校聘请)。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剧增、贫富差距扩大、独生子女家庭增多、社会环境复杂、民办学校放开等因素,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也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学校甚至校内外环境复杂,学生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从宝安区批捕起诉的案件来看,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285起。2003年学生犯罪或以学生为犯罪对象的案件有23起,2004年从1到10有22起,同比略有上升。这45起抢劫案占53.3%;盗窃占26.6%;其他占20.1%。另外,除某英语学院教师王于2001因猥亵我校三名十一、十二岁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外,不存在教师犯罪案件。

从相关案例来看,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有以下特点:

1,主要是财产犯罪

宝安区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经济的高速发展造成了消费主义的流行。在这种环境下,青年学生容易产生错误的消费意识和讲求奢侈、吃喝玩乐的短期行为倾向。当他们的高消费要求无法满足时,往往铤而走险,实施敲诈勒索、盗窃、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此外,有些同学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优越,零花钱比较多,很多同学还配备了手机等比较贵的物品。很多学生也成为了犯罪分子的目标。我们曾经对宝安区某街道办的初中做过一个调查,发现665,438+0%的被调查学生对学校的内外环境没有安全感。

从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在校学生敲诈勒索、抢劫案件来看,目标以在校学生为主,有的甚至袭击同学。他们大多不是因为生活困难而犯罪,而是想通过犯罪获得财物以供享乐和消费。如宝安区某中学学生张,从2002年9月到被抓当年,共参与摩托车抢劫12次,其中3次是同校同学所为。每次得手后,张灿都会拿到一些偷来的钱,用这些钱去网吧打游戏、买名牌衣服或请同学吃饭。经查,张的父亲是一名小巴司机,母亲是一名清洁工。虽然家里不是很富裕,但他并不缺衣少食,定期有零花钱。但这些都满足不了张奢侈的消费欲望。在胆战心惊地参与了一次抢劫后,他尝到了甜头,犯下了十几起罪行。

2.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和智能化。

以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和方法比较简单原始,语言威胁辅以轻微暴力,或者撬门扭锁、翻墙翻窗等手段,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和偶然性。但是现在,很多受暴力文化影响的青少年犯罪表现为绑架、恐吓、麻醉等手段,有了先进的通讯工具。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后及时销毁证据。比如,一些青少年会根据报道中披露的警方侦察过程和方法,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3.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很明显。

青少年犯罪团伙特征明显。少年犯罪团伙大多十五六岁,两个到十几个不等。比如宝安区某镇派出所最近破获的一起刑事案件,一次性挖出9个“娃娃贼”。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13岁。他们都是初中生。他们选择“少年团伙头目”来组织和指挥每一次犯罪。仅从去年8月开始,他们就一直入室盗窃,* * *盗窃财物价值2。

乐于加入群体是青少年的特点之一。他们不想被学校和家庭限制,想独立行动,但独立能力差,思维矛盾。受电影、报纸、期刊中描述的“帮派”和“帮会”的影响,气味相似的“哥们”会聚在一起。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者受到坏人的挑拨,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学生帮派是校园的毒瘤。一旦形成,就会无法无天,群殴,扰乱校园秩序。

4.受校外坏人影响很大。

我们注意到,在校学生犯罪中,超过一半的犯罪学生都是和校外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的。或者* * *与犯罪直接相关,或者与校外人员的教唆、怂恿有关。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几乎每个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反映,学生在校外与不健康的年轻人“混在一起”,抽烟、打游戏、欺负同学等等。校外的不健康青年,大多是刚毕业但未能升学、就业或辍学的往届学生。还有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看中中学生认知能力不足,比较忠诚,容易追随,在学校容易成为“党”“帮”结成帮派。几年前,镇南派出所在宝安区挖出一个带有黑色性质的团伙“水房帮”,抓获小月(男,29岁,松岗镇人)、猎枪一支、飞鹰刀三把。小月先后在宝安中学、新安中学、西乡二中、海滨中学、黄田实验学校、东方英语学院等学校招募30余名初中生入伙,每人收取会费36元,并带领这些学生吃霸王餐、寻仇打架等。今年我院以故意伤害罪、重伤罪起诉了一个叫戴(男,刚过14岁两个月)的学生。戴某刚在校外与不良青年聚会,报复同学,将与他有矛盾的同学打成重伤。

三、校园暴力犯罪形成的原因

曾几何时,校园是一片尊师爱生的净土,优雅向上,令人向往。是什么原因导致暴力袭击这个“安全岛”?下面,我们从宝安区的实际出发,寻找其症结所在,以寻求预防和消除校园暴力犯罪的途径。

1,学生自己。

罪犯不是天生的,任何一种犯罪都是罪犯社会化过程的中断。社会化的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程序,任何一个时期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会因偏差而导致犯罪。在生理向成年过渡的过程中,青年学生的心理还不成熟,不稳定,可塑性很大。他们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较弱,感情容易激动,遇事缺乏冷静。他们的心理特点是:物欲的增长与依附经济的矛盾;独立性的要求与依赖性的限制之间的矛盾;性欲萌发与道德法则的矛盾等等。在社会各种腐朽思想和黑恶势力的影响下,在不良社会现象或信息的误导下,心理意识不健康、法制观念淡薄的学生,一旦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及时的引导,很容易诱发内心欲望膨胀,进而陷入违法犯罪的泥坑。

宝安区检察院近日公诉了一起非常令人心酸的强奸案。2003年10月,被告人曾某(15岁,已辍学)与被害人谢某(12岁,初中一年级)通过计算机网络认识,后两人交往频繁,发展为早恋。2004年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曾在明知被害人谢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将被害人谢带到宝安区西乡某宾馆房间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曾于2004年2月13日再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怀孕。当然,受害人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不能说两人在本案中都表现出了性知识差、法制观念差、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的问题,都是社会不健康现象和信息的受害者。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应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总之,校园犯罪主体的个人素质是犯罪动机形成的内在基础,是故意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2.外部环境的影响

第一,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目前,中国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建立、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力是实现商品价值,追求高额利润。这很容易使一些人的价值观发生倾斜和逆转,产生强烈的物欲和非法占有意识。宝安区靠近港澳。由于频繁的人员往来,海外媒体带来的商业价值,生活中的各种信息,都在冲击着青少年的神经,影响着他们的社会化取向。流行文化和商业广告也迎合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塑造“全新”的价值观。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新的意识使价值观不成熟的青少年产生了超出其年龄和支付能力的需求,进而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如前所述,张的案例说明了这一点。

随着改革的浪潮,媒体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凶杀、暴力、淫秽、迷信的书籍、杂志、电影、电视剧充斥校园,直接或间接地对师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宝安区某中学16岁男生居然绑架买单机。他犯罪的直接动机应该归咎于暴力电视的影响。在法制宣传工作中,案例报道经常被作为社会新闻通过媒体传播。对于寻求阅读乐趣和心理刺激的青年学生来说,他们可能或多或少接受过法律教育。但案件信息和犯罪手段的频繁报道,也容易使部分学生对社会现状的认识出现偏差,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无节制揭露,必然给青少年带来不良诱惑,客观上成为一些校园犯罪的“向导”。

其次,校园环境的负面因素。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在社会交往中具有重要意义。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它的一些缺点直接影响学生,甚至诱发学生犯罪行为的上升。

在宝安区,素质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但面对升学压力,中学教育只能以应试教育为主,以考试为教育指挥棒,这必然使得很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成绩,忽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方位素质教育。一些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简单诉诸行政处罚,滥用“劝退”“勒令退学”等手段随便开除学生,将矛盾推向社会,使本应接受学校教育的青少年成为社会上犯罪的“后备军”。学校一贯的“以老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成绩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往往容易引起受教育者的反感,结果适得其反,导致逃学、辍学、失足。有些学校简单的根据学习成绩来划分快班和慢班,“优等生”和“劣等生”,结果“劣等生”中会出现非常高的犯罪率。据调查,在宝安区犯罪的学生中,贫困生占70% ~ 80%,双贫困生占40% ~ 50%。

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传统教育方式的弊端,会让学生形成敌视老师和优秀学生的逆反心理。笔者认为,这也是导致我国校园暴力犯罪出现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宝安区现有教师队伍的现状也不容乐观。在65,438+00,000多名教职员工中,超过一半的员工是教师。大量聘请的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收入低,没有归属感。在笔者被任命为法制副校长的学校,多次发生教师被雇打学生耳光,导致学生不适,引发家长起诉学校的事件。

第三,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格社会化的关键期往往首先在家庭中完成。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论情操的形成,都与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有关。人们学习掌握家庭生活中的基本社会行为和生活习惯。我们认为,家庭问题也是近年来宝安区校园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独生子女家庭溺爱过度,流动人口子女疏于管教。如在宝安区检察院承办的一起典型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宝安区石岩镇中学生李某自2003年9月以来,指使黄某、刘某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多次向被害人文某、徐某、甘某勒索钱财,* * *得3300余元。经查,李是家中独子,性格乖张。他的父母平日工作繁忙,无法及时了解他的心理健康和行为动向。管教他的方式是“铁棒铜锁”,但管得再紧,也难免有缝隙。一旦这种过度控制暂时真空,李就会因为过度控制而不懂得约束自己,这就让李在父母面前显得温顺,但在学校同学面前。

此外,家庭结构的破坏,如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削弱了家庭的功能和温暖,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也容易产生异常心理。调查显示,宝安区学生中,因父母离异,性格、爱好、理想都发生了变化,学习成绩下降65%以上。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的12%。

四是社会综合治理环节薄弱。综合治理是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这项工作仍有不足之处。首先是预防不力。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管理不严,经营者素质不高。据调查,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分子在社会上逗留时间最多的地方是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尤其是过早流入社会的学生,除了父母,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他们觉得自己成了社会上最被忽视的人。其次,管教不力。学生和老师主要住在校园里,都是成群结队的。他们有相同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在一些违法犯罪案件中,学校和专政机构不默契配合,不让罪犯接受思想、法制、人生观的专门教育,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势必再次犯罪。社会综合治理力度不够,对滑向犯罪深渊的人起不到震慑作用。

第四,校园暴力犯罪的预防措施

1.加强学校管理和预防,把校园暴力犯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作为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阵地,自然是制约犯罪的重要防线。学校是家庭之外与学生和老师保持最密切、最频繁联系的单位。为了落实预防校园暴力犯罪,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学校必须改变“智育为先”的传统教育观念,加强德育。教育家陈衡哲曾经说过:“培养一个有才能的人,光有知识是不够的。在它上面,有最高的君主,叫做‘命’。”中国的教育,崇尚应试能力和高分,追求升学率。导致一些心理素质差的学生走上犯罪或自杀的道路。宝安区的学校教育也不例外。学校应当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加强思想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真正走出教育的误区,培养学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全面发展的人。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意识要从在校学生做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参观法制教育展览,让学生真正了解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如果犯罪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从而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减少中小学生辍学现象;严格执法,在全社会形成* * *管理的局面,切实做好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

最后,校园内外的环境一定要净化。净化校园环境,政府应该给予大力支持。据新华社报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任期间宣布,联邦政府将拨款6543.8美元+0.2亿美元用于预防校园暴力犯罪。中国政府划拨专项资金来预防校园犯罪并不容易,但可以采取行政措施来达到同样的目标。以宝安区为例,公安机关可以重点协助学校安保基础工作,搞好学校派出所建设,提高校园安保质量;重点抓好校内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的书店、美容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杜绝黄、赌等丑恶现象,努力将此类犯罪的诱因降到最低。中小学可根据学生特点,发放《预防校园暴力犯罪指南》等小册子,让师生每人一本,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校外人员登记检查制度。

如果上述校园防范措施能够落实,不仅可以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还可以为侦查破案奠定必要的基础条件。

2.强化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和控制功能。

做好道德素质教育是提高青少年思想认识的有效途径,家庭是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和终身老师。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日益增多的宝安区,家长们普遍在物质上尽力满足孩子的需求,无形中培养了孩子重视物质而忽视精神追求的思想。所以家长更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家庭教育。首先要起到表率作用,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规范,价值观要符合社会标准。其次,要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让孩子的身心沐浴阳光雨露,激发孩子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第三,在关注孩子学业的同时,更要重视思想道德教育,教会孩子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教育孩子孝敬长辈,关心身边的人。第四,教育孩子吃苦,刻意制造逆境,培养孩子的进取精神。第五,举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让家长爱而不溺,严而不死,把教和养有机结合起来。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消除暴力犯罪,需要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各种可能影响学生社会化进程的消极因素,消除产生暴力犯罪的不良心理基础,减少不良因素对暴力犯罪可能产生的诱发和刺激作用。

随着宝安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导致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犯罪的因素也在增加。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紧迫性。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不良现象,使文化市场依法经营;同时,肩负着预防校园暴力犯罪重任的青少年活动中心也要密切配合,在博物馆、电影院、公园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言行得到规范。

4、教育多于惩罚,抓好安置。

关于惩罚和改造,必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方面,对犯了罪的学生要依法处理和惩处,以维护法制的严肃性,教育自己;另一方面,要注意改造方法,提高改造质量,减少校园暴力犯罪分子回归社会后的再次犯罪。这些罪犯大多是未成年人。虽然他们冲动,爱拉帮结派,缺乏同情心,但与成年罪犯相比,他们的不良嗜好相对较少,反社会心理也不顽固。所以可以针对他不确定的世界观和对光明未来的渴望,正确引导他积极向上,努力把他改造成一个新人。国外和港澳地区对“不良少年”的教育改革有许多可取的做法。比如香港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就不宽松。其法律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岁,但在处罚时体现了保护和缓刑的精神。香港对青少年犯罪的刑事处罚可分为拘留环境和非拘留环境。对于少年犯来说,判处拘留是法院的最后选择。只要有其他可行的非监禁措施,就必须先执行非监禁。而澳门则提倡“爱心矫治”,采取感化服务和社会支持等方式,使违法未成年人尽快适应和回归社会。在我国,这些方法也会有效。对于未成年犯,一定要区别对待,分别关押,分级管理,因材施教。这些做法有利于校园暴力犯罪分子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坦白自己的罪行,提高改造质量,防止再次犯罪。

一方面,要动员宝安区社会各界,把帮教暴力犯罪分子和校园不良记录学生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摆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召集宝安区公安、司法、劳动、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犯的就学、就业安置工作,让他们回归社会后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减少和消除鼓励他们重新犯罪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