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篇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会有人民安居乐业。因此,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提高群众安全感的诉求,以更高的激情、更有为的状态、更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安全感属于人的意识范畴,其形成过程有多种渠道。
一是人民群众在直接遭受刑事犯罪或目睹刑事犯罪发生时感受最深、反应最强烈。
二是亲人、邻居、同事、朋友等关系密切的人受到了非法侵害。
第三,道听途说的刑事案件或媒体误导。社会宣传工具为了吸引受众,增加发行量,往往通过增加犯罪细节,打击犯罪,产生负面影响。
四是整体破案率不高。如果破案了,公众的安全感还能维持,但如果破案了,公众就会随着人数的增加而失去安全感。
五是流动人口密集。根据跟踪研究,过多的流动人口一直是居民感到不安全的主要因素。
六是执法和服务质量还有差距。执法不公、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是基层警力相对不足,民众见警率不高,一定程度上让民众缺乏安全感。
至于如何改善治安,结合公安部的调查结果和现实,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治安。
(一)强化责任,加强治安巡逻,强化街面巡逻警力,完善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是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夯实基础,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震慑犯罪分子,让群众真正意识到平安就在身边。要把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提高破案率,把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2)司法机关和公安人员的形象和地位是影响公共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为此,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扩大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警力,提高素质,规范执法,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机关和公安人员的执法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宪法和法律实施,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率。
(三)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城市里的流动人口之所以倾向于根据地域和行业结成帮派,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依法保护我市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和心理层面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是改善治安、增强公共安全的重要途径。
(4)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从公共安全的形成渠道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分析,我们已经知道媒体在公共安全中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日常的宣传报道中,特别是在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报道中,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注意防止案件炒作,消除负面影响。
(五)建立刑事赔偿制度。长期以来,由于自身的特点,刑事司法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国家利益,却忽视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往往使被害人在被害后处于无助状态,导致其安全感急剧下降。因此,从改善公共安全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
(6)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犯罪互动规律表明,犯罪往往是犯罪者与受害者互动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宣传、教育、警示等有效途径,让公众了解预防犯罪的有效方法,并在生活中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言行,防止被杀。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服务大局、领导党的理念。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群众对安全浮梁施工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建设平安社会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总之,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