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
关于发布《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的通知
学院、系、办公室、室、博物馆、场(厂):
《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已经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遵守。
2010年4月30日
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和规范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个基本原则
(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的原则。
(二)按需设岗、按岗选人、严格条件、公开招聘的原则。
(3)德才兼备原则。
第二条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条件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含人文社科资深学者)或国(境)外同等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学术地位,有能力带领学科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不超过5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知名专家:
(1)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基金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艺术作品一等奖获得者。
(五)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
(六)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或Cell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第三层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本学科学术成果突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并具备以下前四项条件中的两项或五项:
(一)近五年累计科研经费(指个人可支配经费,下同)总额自然科学5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含)主持重点项目1项以上;
2.主持2个项目或1个项目和1个省部级重点项目;
3 .主持一项科研项目和两项以上(含)省部级项目。
(二)近五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教学成果特等奖,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艺术作品一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艺术作品二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
(SCI、EI、A&发表的论文;HCI和SSCI收录文章超过15篇(含),或累计影响因子超过20。
(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山东省万人计划一级人选及同级人选。
(五)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A&等重要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对于HCI和SSCI,累计影响因子大于40,其中至少有5篇文章的影响因子不小于2.0。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优秀的学术成果,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或符合第三层次条件:
(一)近五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学成果特等奖,艺术作品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艺术作品二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名的5名成员;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艺术作品三等奖、省部级艺术作品一等奖;
(二)近五年内主持1项或2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累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2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20万元以上。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者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或学术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含10篇,其中至少3篇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累计影响因子12以上。
第五层次: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或符合第四层次第(三)项:
(一)近五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艺术作品一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艺术作品二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人员;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省科技发明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艺术作品三等奖、六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艺术作品一等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省自然科学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发明二等奖,省部级艺术作品二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二)近五年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累计科研经费总额自然科学6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6万元以上。
(3)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或学会学术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论文6篇,其中至少2篇为SCI、EI、SSCI或A &;HCI文章),或者累计影响因子大于6。
(四)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人完成国家发明专利1。
第六关:一般有博士学位。原则上本科、硕士、博士至少两个阶段为“211”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三所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外大学(科研院所)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三条人才引进程序
(一)学校组织编制人才招聘计划,报上级批准。
(2)向社会公布引进人才需求。
(3)高校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包括:
1.学历、学位、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7个移动站博士后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
2 .教学和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3.3 ~ 5篇代表性论文及其杂志封面和目录的原文,以及简历中所列其他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目录和首页;
4.申请表中所列SCI收录情况及论文其他引用情况的证明;
5.配偶和子女的简要描述。
(四)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考察人选,提出人选名单、级别和待遇,报校长办公会。
(五)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六)拟聘用人选经体检合格并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对于高层次人才,可以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确定。
第四条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一、二级人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殊政策。
(2)第三层次人才:
1.提供住房补贴50万元;
2.自然科学人才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人文社会科学人才提供65438+万元科研启动资金;
3.提供500 ~ 1万元设备费;
4.除了学校按照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和绩效津贴外,还可以享受6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3)第四级人才:
1.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
2.自然科学人才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人文社会科学人才提供8万元科研启动资金;
3.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4.除了学校按照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和绩效津贴外,还享受2.4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4)第五层次人才:
1.提供住房补贴20万元;
2.自然科学博士提供6543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博士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除了学校按照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和绩效津贴外,还享受654.38+0.2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五)第六层次人才:
1.自然科学博士提供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博士提供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对具有五级人才之一的博士,提供住房补贴65438+万元。
(六)住房补贴在10年内随工资按月发放。夫妻双方均为9名引进人才的,按照一方全额、一方半额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七)享受上述人员岗位津贴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人员岗位津贴。考核合格人才岗位津贴已发放4年。
(八)聘期内入选“1361人才工程”的人员,按照《1361人才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引进人才管理
(一)上述人才服务期为8年,实行聘期管理,每期聘期为4年。服务期内调动的,视为违约。
(2)聘用期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聘用合同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3)第六级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学校将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于前四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也可以采取灵活引进的方式,根据实际贡献确定相关待遇。
第六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