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散文欣赏
论《典论·文》作者曹丕的生平。
曹丕,字欢子,东汉皇帝钟平(187)人,卒于魏文帝黄初(226)。裴国桥(今惠伯县)是曹操的次子。建安二十一年(216),称王维,二十五年卒,丕攻王维。汉高祖废帝后,自立为帝,称魏文帝,在位七年。《典论文》是曹丕精心撰写的《典论》之一。据《隋书经籍志》所载,《典论》共五卷二十篇。所谓“典”,就是“常”或“法”。所谓典论,主要是指讨论各种事物的规律,被视为规范当时文人言行的法典。据《三国志·魏徵》记载,明帝太和四年,这部巨著被刊刻在洛阳太学的石碑上,共有六块碑供人们阅读。据闫科军《三国志全考》:“石死于唐,稿死于宋。”裴松子注中只有“自叙”,南童文选中有“论题”,所以至今保存完好。据《艺文汇》卷十六《赞太子表》,可知该书写于丕为太子时。对《论文》的另一种看法是“集成已逝”,说明该书成书于汉献帝建安末年。
论《典论·文》的文学批评
首先,曹丕分析了自己所处时代“文人相轻”陋习的成因:一、创作主体的认识论根源在于他对自己的长处“好自为之”,对自己的短处“执迷不悟”。第二,创作对象对写作技巧的掌握存在差异。“文学不整合,很少有好的。”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掌握各种文体的写作技巧。各有所长,必有所短。解决的办法是“评判自己,评判别人”。即从自我出发,正确看待他人。这是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观念在文艺领域的具体运用。其次,曹丕认为,掌握文学批语的正确标准有两个障碍:一是“贵远”;二是“回声”。这种“尊古轻今”的思想一直存在。如西汉桓谭曾指出:“天下咸尊古卑今,所闻所见也贵。”曹丕继承并发展了他的这一观点,打破了当时文学批评虚名、迷信权威的思想模式,为正确把握批评标准、促进诗歌创作发展和各种文体繁荣开辟了道路。原创风格总是通过不同文章体裁的熔铸呈现在具体的作品中。其中“诗赋要美”这句话,把文艺作品和非文艺作品分开了。它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文体学理论的价值,具有划时代的美学意义。它开始突破儒家“诗言志”的理论框架,标志着“文学自觉时代”纯文学观的萌芽。这也意味着民族文化审美心理的历史积淀在曹丕心中破土而出。正如鲁迅所说,“中国语言的缓慢增长是时代的结果,并不完全是曹石父子的功劳,而是曹丕所提倡的华丽外表的功劳。”(鲁迅的魏晋风度与文章及药与酒的关系)。论《典论文》的价值论和社会功能。
建安以前,文学受儒家经典束缚,几乎没有独立地位。鼎盛时期的汉赋,被杨雄斥为“雕虫刻印的少年”(法眼吾儿)曹丕的弟弟曹植也认为:“辞赋之道,不足以扬大义,显来世。”(曹植:《与杨德祖的一封信》)但是,曹丕提出:“建文是治国大业,是不朽大事。”他认为文章有两大作用:一是“国家大业”,对国家有利;二是“不朽事件”,对自身有利。这已经开始把写文章和思考个体生命的自我价值联系起来。基于此,曹丕号召作家们以“不闻不问世事而不动声色,不思消遣”的古圣先贤为榜样,努力改变当前“穷则怕冷饿,富则贪图享乐”的精神状态,以超功利的审美心态修身养性。这样,从事诗词赋创作,也可以是“不伪善史之言,不靠飞之势”,或者是“名家自传”,或者是“不朽”。
可见,这种“不死”论,当然是由《左传》“三仙”中的“不死”命题衍生出来的传统说法,却被曹丕赋予了全新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曹丕还将诗赋纳入思考文学自身价值的历史视野,充分显示了他的远见卓识,也是当时文学倾向的深刻体现。正如李泽厚所说:“曹丕对华丽文章的重视和崇尚,与其追求人生不朽(世界观人生观)有关。文章的不朽当然是人的不朽。”这反映了曹丕同时代人由于“文学意识”的新觉醒。人并不满足于生前的成就,而是在思考和追求死后如何不朽。所以我觉得“人生的岁月有时会终结,荣耀止于身体。两者都会到一个正常的时期,不会像文章那样没完没了。”
人们终于发现并明确了,诗赋确实是这样一种可以“不含教训”却可以包含自己的思想感情、欢乐、苦恼和追求的艺术载体。这样,虽然“日月稍纵即逝”,人生易老,人生无常,“仁人志士大痛”,感性个体的血肉必然会消失,但理性个体的精神信仰却可以蕴含在“不朽”诗篇的深意中,以表达他们对社会、对生活的无限怀念,对执着的追求,对自己的愤怒。可见,“立国大业,不朽大事”真正体现了文学的功利性目的和审美的历史性统一。《典论文》的确是建安时代文学精神的宣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