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艺术的动作要求

戏剧以表演艺术为主,表演的核心是动作。在考察舞台艺术的作用时,必须围绕戏剧动作这一环节来研究舞台艺术与动作的关系,着眼于各要素之间的综合关系进行整体考察。

动作环境演员常说“布景在演员身上”。在一个马戏团里,演员从A地走到B地;我一举手,就投足,就是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因此,如果把景物造型的所有功能都片面地归结于情节的具体特征,不仅容易导致景物与表现的矛盾,而且重复的表现在美学上也是没有意义的。

动作装饰舞台装饰在英语中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装饰,一个是布景。所以把装饰作为舞台艺术的功能之一也是顺理成章的,有人说中国戏曲是“戏剧诗”,诗歌讲究节奏,节奏是装饰艺术的关键要素。

动作空间剧是空间艺术,独立于任何舞台形式(加长舞台或框架舞台)。舞台艺术不同于平面绘画,它是创造一个适合戏剧动作的三维空间。对于一些传统剧目来说,为了让演员更容易自如地表演舞蹈动作,在舞美设计上可以给一个空的舞台,可以把物品放在天空或者其他地方的背景中,但这种操作方法不能作为所有剧目的处理方法。

动作形体的流派风格影响着舞美的设计构思和造型的形式处理。不同类型的戏剧可以有不同的布景风格。风格也是时代的一面镜子。汉代古朴典雅的造型风格不同于清代华丽繁复的造型风格,初唐活泼向上的造型风格也不同于盛唐丰满华丽的造型风格。

动作内涵的形象往往具有双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二是艺术主体把自己的情感感受、愿望、理想投射到客体上,“使仅仅是物理的东西显得有人情味”(朱光潜《谈美信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