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一件事爱另一件事」有什么论点、论据或例子可以辩论吗?

个人认为:要打这场辩论,首先要准确定义“爱”和“行为”。我觉得“行为”就是产业的意义。可以分为以下三大方面:第一,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职业道德,对于对自身发展迷茫的人来说有很好的认知机会。“你从纸上得到的东西是浅薄的,你永远不会知道。”再说“实践”更需要的是对行业负责、忠诚的人,而不仅仅是对行业感兴趣的人。兴趣会变。第三,做一件事爱一件事,可以有效配置社会人力资源,不至于让一些底层行业无人问津,一些行业人浮于事,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另外,一定要明确,爱不等于能力,它只是一种动力,做一件事需要的不仅仅是动力。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