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宪法这一论断?

坚持依法治国,立法是基础,立法工作必须统一在宪法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宪法是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效力的依据和源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超越宪法的规定,不得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人民意志,赢得人民支持。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废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时效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要求立法工作必须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依法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依法规范权力,确保权力严格依法运行。

坚持法治的关键是坚持法治,保证权力在法律的制约下规范运行,防止公权力损害私权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带头依法办事,决不能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行使权力的边界。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认识到,一切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是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只有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保障权利,才能真正履行职责,树立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