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一个苏轼对词的贡献的例子:1500字。

词是随着隋唐燕乐的传播,诗乐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格律诗体。它兼具音乐和诗歌的双重属性。

诗歌和音乐的结合显然在音乐的早期占主导地位。从五代到柳永,词是一门多姿多彩的学科,以和为主旨,以雅为宗,词附于乐。作者要造词,首先要靠声音按照歌曲的节拍长度进入曲调。到了苏轼的时候,词逐渐脱离了音乐,变成了“背而不唱”。特别是苏轼的“以诗为词”,从词作渊源的角度,力求摆脱旋律对词的束缚,使词风突兀,解放词风,开拓词的境界,提高词的品格,使词摆脱附庸地位,成为一种大国和独立的抒情文体。

苏轼“以诗为词”的艺术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词的拓展。

苏轼革新了词的风格,拓展了词的内容和题材,突破了词是“艳体”的旧藩篱,使词从“花”走向“尊前”,走向广阔的社会生活。苏轼不仅写出了男女之恋、离别之恨、远游之忧等传统题材,而且将诗人以往所写的一切题材和内容都带入了词的创作领域,如怀古、哀世、哀友、谪居谈禅、咏史游仙、讲道理议政治等等。能当诗人的都可以入词,词达到了“无心入”的目的

五代宋初词题材狭窄,内容贫乏。在苏式看来,诗歌的领地是大海、空气和无拘无束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诗歌后代的词应该是一样的。所以当他不满意的时候,人们就拿“柯岩”当绳子,对词分进行各种约束。很多人认为诗中应该表现的主题和内容都包含在词中,完全突破了“柯岩”的牢笼,把词从向往爱情、留悲不恨的狭隘藩篱中解放出来,通向广阔的社会生活。它为宋词的创作开辟了无限的艺术天地,赋予了词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

二是词风的变革。

苏轼打破“诗韵”的传统观念,一扫旧习,以清新淡雅的文字、豪放浑厚的笔法、美妙的气象写诗,使他的诗仿佛“海上满风浪”(花草拾来),多有苍劲、失意、激情,形成了与苏轼诗相似的风格。如【巴声赣州】“多情风自万里来”,笔法似“突雪山,自地来”(《东坡赋》),苏轼不仅以诗句法入词,还吸收了更多的诗、赋词汇,采用史传、口语等方式突破词的节奏约束,充分抒发自己的感情,使词写得为文,而不是为歌。

自唐五代以来,词一直致力于婉约词的创作。从文到柳永,这一时期许多词人的词作,虽然也有雅俗之分,但总体上趋于婉约妩媚,词的内容和形式都依附于音乐。苏轼对此颇为不满。突破文字节奏的束缚,将诗体引入文字,促进了文字在内容和形式上对纯文学的追求。这一重要转变是词的文学生命重于音乐生命的开端,极大地提高了词的表现力。这也是苏轼对词的一大贡献。

第三,风格多样化。

唐五代以来,婉约词一直是主流词风。苏轼认为,词的风格不应偏向婉约的一隅,而应像诗歌一样刚柔并济,绚丽多彩,异彩纷呈。苏轼对词苑中弥漫的艳媚之风极为不满,在柳永、婉约词派之外另立流派,成为宋代豪放词派的杰出先驱。而苏轼的词不仅豪放,而且变化随意,呈现出多样的风格。比如《蝶恋花》(花凋谢,红绿杏子小),写的是美人笑搅墙外春愁,风格妩媚动人,在真诚细腻中端庄敦厚。王世贞《花花草草拾》评论说:“我怕我未必能成,但不知是不是‘一去不复返’的意思。”

开创豪放风格的确是苏式革新词风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其革新词风的目的和成果并不完全在此。苏轼对词体的革新,并不是简单地反对婉约派,而是要改变婉约派一统词坛的局面,使词体由中心化向多样化发展,形成婉约派、豪放派、美艳派、婉约派、旷达派等多种风格同体的局面。

第四,用文字和陶器写出爱情。

他将士大夫的情感趣味注入词中,将士大夫的情感趣味与市民喜闻乐见的通俗文学形式结合起来。它发挥了词的抒情功能,使词在和声唱和之外,有了足够的文学价值自立门户。提高了文字的品味,也增强了文字的生命力。此外,他还从人的情感需求出发,以反映主体的情感为主要目的。这不同于传统诗歌对社会政治功利性的强调,它依附于普通文人的文学生活和歌词创作的现实。是对传统诗词的人性化改版,得到了广泛认可。

综上所述,苏轼倡导词的诗化,在词的题材、内容、风格、抒情功能、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归结为一个方面:重视、发展和提升词的文学属性,使词摆脱依附于音乐的从属地位,回归诗歌。这势必涉及到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如何看待词的音乐属性?

苏轼提倡词的诗化,重视词的文学属性,而不是忽视词的音乐属性。但是,苏轼重视词的音乐属性,并不意味着他忠实于音乐的旋律。当对音乐旋律的严格要求与表达歌词含义的需要发生冲突时,他往往更注重词的文学属性,而不是被旋律严格束缚。

苏轼的做法遭到了当时和后来一些强调旋律的学者的嘲讽。《王志防诗话》(《苕溪渔隐从化》)云:“东坡以其所作而不咎,钱文曰:‘何不少游?’二人对云曰:‘小诗如小言,小言先生如诗。’”在这里,“小先生的话像诗一样”不是恭维。更尖锐的是,《后山诗话》说:“退而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雷使舞,郡县之工极世。”指出苏词“非正宗”的原因在于“以诗为词”,混淆了诗的界限,批评激烈大胆。李清照正是在这种氛围下写出了《论词》,这是“词别家”的典范。

如果说苏轼对词体的理解是建立在文学基础上的,他强调的是词与诗的历史渊源和相通性。接着,李清照以词应合律为原则,强调词与乐的血缘关系和词与诗的区别,以此来理解和维护词的独特性,严格划分诗与诗的界限。

第一是词必须合拍。

李清照认为,词自唐代诞生以来,就与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虽然自唐代以来,词的新调层出不穷,词风也日臻变化,但词作为“抒情”的性质从未改变。所以,顺应节奏是词区别于诗的首要特征。她以此为绳墨,衡量前人词的得失,认为柳永词虽“在言尘之下”,却能“变旧音为新音”“和合”,所以“大得其声,以至于称雄于世”;欧阳修、苏东坡等人虽然是文豪,是“学者”,但他们的文字“常常走调”,所以成为“句句读来不修的诗”。李清照对词的符合性要求远比他的前辈们严格。在她看来,苏轼“横放出众,自然不能缚于曲中”的词,是达不到要求的,也就是严舒“左宫右签,谐明,北宋始祖”的词,也是不规范的。因为李清照对于词是否符合节奏有一套具体甚至细致入微的标准:

第一,歌词要分五个音。所谓五音,是指古乐的五个音:宫、上、角、筝、于。也被称为五声音阶。自从南朝沈约等人发现汉字有平、上、去、入四声以来,批评家们就试图将汉字的四声与音乐的五音相匹配。唐代有刘、、、徐静安等。都说了这个。李清照所谓词分五音,即平、上、下、内,追求音乐的宫、商、角、征、羽,使词的声调与音乐的声调相匹配。李清照认为,诗歌的节奏是平仄平仄的,而词的节奏又细分为平仄、向上、向下、向内,符合音乐的宫商,远比诗歌严格。尤其是在字韵与字音难分伯仲,用法不削的情况下,“那就不能唱了。”

二要分清六法。所谓六律,是古代乐律中十二律的简称。中国古代音乐有一个统一的体系:从某个标准音高开始,一个音级按三分得失在一个八度内分成十二个音分由低到高不等的半音,称为十二律。分别是:黄忠、鲁大、泰群、贾忠、古曦、中路、严斌、林忠、一泽、南路、五社、仲英。其中,黄忠、太聪等奇数定律称为定律,统称为六定律;偶数如和钟路称为路,合起来称为刘路。李清照认为,音乐旋律中的五音不是固定不变、静态不变的模式,而是随着音乐所属的不同宫词而运动变化。所以,要让歌词的字和音符合节奏,不能只画一个瓢,机械地对应宫、商、角、签、羽。而是要根据乐曲所属的不同宫调,灵活掌握五音,用词判音,使歌词与乐曲的旋律相一致。

再次,歌词要分五音六韵,也要分五音清浊。所谓五音,是指根据声母发音位置区分的唇音、牙音、喉音、舌音、鼻音;所谓浊音程度,是指声母是否送气,是否浊音所造成的字音阴阳差异。清而轻字阴声;浊,重字扬声。这是李清照对歌词发音的又一严格要求。

李清照对词体和谐的要求是她用来区分词与词之间差异的尺度,也是她“和而不同”理论的主要基石。这些严格的要求,体现了她对词的音乐属性的充分重视。李清照提出了“别是一家”和“分五音、五音、六律、浊轻重”的具体要求,使人们对词要符合韵律的认识明确化、理论化,为区分词与诗在文体形式上的区别提供了标准,使之按规矩方圆,从而维护了词的本色。这标志着词的音乐属性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其次,关键词要有自己的审美特征。

第一,用词要优雅。对于柳永的词,虽然肯定她擅长“变旧音为新音”和“调合旋律”,但对其“尘俗之词”和庸俗的风格表示不满。主张词要像南唐的君臣那样“雅”,要有文人的清高趣味。

二、用词要浑,注意形象的整体性和整篇文章的整体美。李清照认为,张喜安、宋祁等人人工练句,“总有妙语”,但雕句之心过重,管理全篇之意不足,故其词常无句,未达到成功之境。

第三,文字要讲究情感。北宋时,诗言志、词言情各有特长,成为* * *学问。李清照这里的情是指柔情等等。这从她南渡前的作品就可以知道。秦观的词“淡雅深情,酒旁花,幽深”,李清照也是如此。

第四,言要重,崇尚真理。秦观的词虽有感情,但沉溺其中,气度颇弱,原因是“少即是真”。这也是贺铸词的短板。但是,词中对旧事实的运用要圆滑流畅,这样才能做到优雅。比如黄庭坚的词,一味鼓吹旧事实,其实是有缺陷的。

五、词要描写,这里指的是慢词,词家描写的方法始于柳永、李清照说颜“无以言其苦”之时,他并不具备做行家的全部本领。

第六,不能以诗为词,以文为词,以才为词。比如欧阳修、苏轼、王安石、曾巩等。,都是“天人在士”和“文章如西汉”。有些大学问得很大度,但如果拿它当“小词”,人们就彻底败下阵来,因为它不符合词的审美特征。

李清照关于词风创作的观点是通过对多位唯名论者的评论而展现出来的。在她的作品中,他们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就抓住这一点来评论,没有意识到认知的问题要全面公正的对待。重要的是,她想通过对名词优劣的批判,使人们认识词的审美特征,从而明确词为什么“与众不同”。所以我们应该看到,她对北宋词界的鸟瞰式批评,是为了说明词的具体内涵,而不是评论每一首词的优劣。她提出的这些审美标准,对后人理解和掌握传统词风的艺术特征,进行歌词的艺术创作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但李清照对词的要求,如重典、真、雅、简,也是传统的诗歌审美规范。反而可以看出词与诗的密切关系。

第三,词和诗适合各自的主题和要求。

这是李清照“别家”的内涵之一。在李清照时代,诗言志、词言情意已成为当时人们的知识。只要对比一下李清照的词,就找不到明显的区别。在她的诗中,我们会发现她对偏安一隅的南宋统治者的鞭挞,对侵略者的仇恨,对家乡父老的深深怀念。比如《乌江》诗说:“生是英雄,死是鬼友。至今怀念项羽,不肯过江东。”然而在她的诗中,我们却看不到如此慷慨悲壮的句子。前期的《永远在我心里,一个少妇》,写的多,风格比较清新,比如《一个梦》。后来的词转向悲凉深沉,如“慢声”、“长乐”等。他的诗的主题、内容甚至风格都完全不同。究其原因,无非是“词与词各不相同”的观念。

总之,诗与音乐的结合总是有矛盾的,词也正是在这种矛盾中走向成熟和完善。苏轼"以诗为词"的创新,从词与诗的历史渊源出发,发展了词被和声唱和所埋没和掩盖的文学属性,将传统诗歌的灵魂注入词这一大众化的文学艺术形式,使词从餐厅走向书房案头,从歌伎之口走向文人之心深处,成为一首抒情诗。苏轼不想遵守气质的严格约束。他既有赞美词的文学属性,使词回归诗歌的积极意图,也有对词的音乐属性重视不够的缺点。李清照的“词与众不同”论,第一次提出了词要与乐和谐。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将词分为五音、五音、五律等,以区别词与诗,从而使词的音乐属性较以前有所提高和完善。其次,从文学角度区分诗和词。但不难看出,李清照主张“词不可同”,保持词的传统风格,旨在阐释诗歌的界限。词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有着特殊的表现和独特的风格。它富含多种多样的句型、句法、音律、叶韵等。,紧密契合了音乐的优劣,也确实不是诗歌的全部,所以比诗歌更适合表达曲折。所以,李清照提倡“别家”二字,不应视为与诗歌等同,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从词的起源我们不难发现,词与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反,她似乎有些过分了。我们要承认词和诗在风格和体式上并不完全相同,也要承认词和诗并不完全不同的事实。作为一首快乐的诗,词既有诗母又有乐母所赋予的双重功能。它既要抒发感情,以丰富的思想内容打动人心,又要顺应节奏,以完美的艺术形式愉悦人们的耳目。珠与墙的结合是歌词创作的理想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