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划转的公告

#事业单位#简介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 00至2月23日17: 00。不是,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和工人除外)。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和工人除外)。

4.职位1,职位3要求35周岁以下(1987 2月15后出生),职位2要求40周岁以下(1982 2月15后出生)。

5.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请参考附录《职位表》。

6.具有5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7.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8.具备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报名资格或岗位要求计算截止到2023年2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开除中国* * *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4.受到记过、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等影响的。,未过期或过期。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调剂后构成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具体情况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第三,注册程序

(一)发布转让公告

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工作人员选调公示,以及后续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相关工作安排和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预审

1.注册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注册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点至2月23日17点。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与本人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登记表中填写的专业应与专科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写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名称,并在登记表备注中注明所学的具体专业;在国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在登记表备注中注明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正确或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后果自负。

(二)资格预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点至2月24日12点。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日期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报其他岗位。

(3)网上支付

时间:2023年2月20日9: 00至2月24日17: 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缴费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打印《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转让工作人员报名表》,为资格复审做好准备。

(4)改变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 00-12: 00。

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报考人数之比应在3:1以上,方可开考。若选调岗位数未达到此比例,选调岗位数将按比例减少。降至1仍未达到3:1的,原则上取消。岗位减少、取消或调整的,经批准后在原发布调动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通知已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报纸的变化。

2.降低考试费。

根据相关政策,贫困户家庭成员、易返贫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考试费用减免的报考人员无需网上缴费,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进行网上报名。贫困户家庭成员、易返贫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须提供所在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减免费用。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下载打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便参加本次选拔的笔试等环节。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值为10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无竞争的职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调剂计划数的职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笔试成绩还是一样,试面试,考生成绩按面试和考试成绩排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果您的身份证过期或丢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住建局负责。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未达到3:1的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原发布调动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考推荐表或报名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转岗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要求、主要信息虚假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

已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在选拔各方面不符合资格要求,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是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的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要当天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原发布调剂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以差额形式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5倍计划调岗人数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四舍五入)人选。

体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140号)等。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调剂资格。

确定考察人选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和所选岗位的适宜性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刻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责任、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并彻底调查道德行为。加强业务素质的考察,注重工作业绩的考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查。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奉公不合格者。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和社会信用记录。调查对象所在的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空缺不予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公示及相关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拟调入人员,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如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的,取消调转资格。如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任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调入人员名单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主动放弃调剂资格的考生,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后放弃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56-2229226、0356-2229221(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

技术咨询电话:0356-2199482(市人社局业务处)

监督电话:0356—2066122(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移交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特别说明:

1.公开转让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考生。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文章来源:/syd wgg/141601 .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