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分为几类,什么是知识产权,定义和战略目标。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一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主要范围:1。版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专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利。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注册商标权利的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5.植物新品种权,即由依法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授权使用的品种的专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用使用权。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些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他在增强国家竞争力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1979年,美国政府提出“要采取自主政策提高国家竞争力,搞活企业精神”,首次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自此,知识产权战略成为美国企业和政府的统一战略。美国对知识产权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扩充。1980年通过了Bayh-Dole法案,1986年通过了联邦技术转让法和技术转让商业化法。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发明人保护法案》,2000年6月,参众两院通过了《技术转让商业化法案》,进一步简化了属于联邦政府的科技成果的申请程序。此外,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别条款301”打压竞争对手,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从而形成一套有利于美国的国际贸易新规则。同时,美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如美国CHI Research公司的“专利记分牌”系统,利用文献计量分析方法研究科技论文和专利指标,已被许多国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