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选题的行政法

论公共管理和开放的原则

一个

当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世界各国的行政法中都没有付诸实践。

法律的规定是集中规定的,但由学者从行政法律规范、

在行政法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因为人们不知道

一直以来,各国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形成了不同的看法。

由于历史原因,两大法系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不同的见解

展示了其历史发展的差异,同时,在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中

展览过程呈现出互相学习的新趋势。

在法国,法治国家是随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而出现的。

随着意识形态和独立行政法院的发展,行政诉讼逐渐出现并形成。

法治原则和平衡原则被视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存在

德国,随着法治国家理念的出现及其形式意义上的法治。

现代实质意义上的国家观念向法治国家观念的演变已经形成

依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两国政府

法律基本原则代表了大陆法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在英国,基于普通法传统和“自然是积极的”的法治原则

义原则”,发展了行政法中的越权无效性和合理性原则。

行政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和谐原则和自然正义原则;在美国,基于

美国宪法的“正当程序”条款直接形成了行政法。

正当程序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行政公开原则。

它与上述原则一起,是美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p48-50)美容

1966,中国修订了《联邦政府文件公开行政程序法》。

决定,制定了《信息自由法》,1976制定了《阳光下的

政府法,1974颁布了隐私法,从而确定了行政公开。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定位。

在某种程度上,WTO协定也是两大法系的法律概念。

世界上相互接近的国际表现。并执行其有关规定的主要任务。

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它主要是各国的国内行政法,因而对

国内行政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世贸组织协议将加速各国之间的协调。

行政法观念的变化形成了一套适应全球化条件的开放性。

政府行为准则。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行政管理。

公开的概念要求政府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杜绝腐败。行政公开已经成为政府的基本要求。行政公众

公开原则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发展。

另一个重要方向。正如边沁所说,“没有宣传,其他一切都是。”

什么都做不了,跟开放比起来,别人都是小巫见大巫。”[2](p443)

行政公开原则获得了更普遍的法律意义。行政公开

原则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正是对这一变化趋势的回应。

潜在性是现代行政法原则谱系中的一个重要变化。

然而,中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是理论性的,也是实践性的。

立法未能形成* * *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公开原则

未能确立基本原则的地位是一个重要方面。

面条。中国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在于行政

公开原则有两种观点:(1)形式上的行政公开。

概念;(2)行政公开的基本概念。前者认为行政公开原则

它只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而不能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然后。并提出反对行政公开原则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原因有二:第一,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础。

原则包括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原则,民主与效率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限制原则,

行政责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过多而分散,不

行政公开原则应被视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二是行政公开。

的实质是通过公开的程序来实施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具有

它具有程序法的意义,而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

它关系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3]我不能

我同意。首先,从行政法原则的谱系和结构来看,行政法基本上是

该原则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强制性和包容性。基本原理

相对稳定,而不是一成不变,包容基础的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虽然这种变化是基于法律的灵活性

的需要,而是主要植根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环境的变化。

改变。任何法律都应该是“社会生活的规范,不应该轻易改变。

社会生活的形势已经改变,不能指望它保持不变。”[4]行政法原则的谱系

系统及其结构也将发生变化。所以,包含在第一个原因中

关系或结构永远不变,以此来判断行政的公开性。

不可能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多只是静态语义。

结论不能最终说明行政公开原则的地位。第二个原因

行政公开原则似乎只具有程序上的法律意义,但似乎与

行政公开的历史不符。行政公开与公共信息有关。

权结合在一起,在行政公开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

在全球化时代(世界贸易组织时代),行政公开不仅成为一条线。

行政程序法原则是行政实体法原则,涵盖整体

行政法立法和实践的全过程。20世纪的行政公开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它已成为美国行政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行政公开原则在美国已经逐渐被确立为独立的行政法基础。

这个原则。在特别强调正当程序的美国,正是由于正当程序理念向行政法领域的渗透,才有了行政公开原则的演变。

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美国行政法认为,“行政公开是指一种

人民或者组织有权了解和获取行政机关的档案及其他信息。

在信息方面,这种权利通常被称为知情权。”[5](p953)

从各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和实践来看,行政

法律基本原则不仅是行政法的要求,也是行政行为的要求。

要求。与其说概括了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如说不是

比如其视角或方法的缺陷。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日历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东西方在方法上有* * *相似之处可供借鉴。

点,即从行政法治的生动实践中加以概括和总结。

打结。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治发展的新趋势。前面

本文阐述了我国学者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论述对行政公开的重要意义

对其重视不够,导致行政公开原则是以行政法为基础的

这一原则的地位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关于我们的国家

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未能充分反映时代精神。

法律原则根植于社会生活,只能找,不能找。

被创造出来。我们正在解释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之前,我们应该借鉴现代行政法治发展的生动实践。

寻找答案。

行政公开反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普遍基本诉求。

求求。行政公开体现了现代行政发展对政府的影响。

基本要求是,全球化时代的行政法治强化了行政公开。

的发展。一个开放的政府必须将行政公开视为己任

一个重要的基本要求。例如,日本政府“向国民开放”

和值得信赖的政府”作为他们的目标。行政公开是存在的。

代表行政法治的根本“权威起点”。所以“什么时候”

代表所有国家,几乎所有的行政法都强调行政公开”(in Ying Songnian)。[6](p197)

世界行政法治的发展表明,行政公开的原则已经或已经

正在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鉴于行政公开的原则

行政公开的重要性和现代行政法治的趋势,我国也

许多学者将行政公开原则概括为现代行政法的基础。

原则之一。然而,一些学者明确反对实施行政公开原则。

政法的基本原则,而这种行政公开的原则”更适合出现在

这一层次的行政程序法不应被视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我

科学家认为,行政公开原则应该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而

不仅仅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学术界对行政公开原则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观点:(1)行政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

什么时候,应该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让利害关系人知道。

相关情况系统。公开的原则是行政程序的公开

体现为公民参与和讨论国家事务的权利的表达和延伸。[7] (2)行政公开

公开是指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公开。

并公之于众。[8] (P172-173) (3)行政公开。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以外。

隐私和商业秘密,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与职能和权力有关的事项。[9] (4)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工作人员应当

政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或者向有利害关系的人公布。

说明背景、条件、原因和理由,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回答。

回复。尽管其中一些观点出现在对行政程序法原则的讨论中

但是,不可否认,行政公开原则也具有实体法的含义。

云。它们相似的缺点是它们忽略了行政和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方面。

人的主体地位并没有体现在中国现代行政法治发展中的出现。

行政权利(权力)的结构趋于平衡(罗)。

行政公开作为一种行政现象,最早是从政府信息公开发展起来的。

结束。它始于瑞典1776,当时颁布了《新闻自由法》。

对于公文的公开性。后来,世界各国法治发展的实践

使公共内容突破新闻报道的范畴,向行政化发展。

具有普遍性的行政行为的公示领域。由于经济全球化,法国

法律全球化等国际趋势下,行政公开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政府行为。

普遍要求,进而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的内容:各国相关部门的行政公开

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公示。

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拥有的部分公民的个人资料全部

应该是无条件向我披露的,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顺序

第二,公民有权要求政府提供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信息,回答有关咨询,使公民能够参与经济和社会。

因此,政府必须创造各种社会活动条件。第三,所有政府

所有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正确

已发布、未发布的文档无效。第四,所有公民都必须承担

义务,包括公民提出各种申请时应具备的条件,

所有排名都必须具体列出、公布和通知。第五,所涉及的一切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行政决定必须公布或通知;牵涉

个人隐私,应该提前通知我,等等。[10](p 197-19(8)应松年)

这些权威的论述告诉我们,行政公开的原则正在逐步走向。

在实体法治的现代社会,这不仅体现在行政程序法上。

内在的,应该是行政实体法的基本要求。行政公开是最

一开始是适应公民知情权的要求,但知情权是一个包。

包含丰富的实质性要求。如果行政公开的原则只是

程序上的要求,那么知情权的合法化只是一个半法。

治愈了。现代参与式行政要求行政公开具有实质性。

法律意义的公共性,否则,参与就不能充分实现。据我说

中国的共同判断标准的基本原则,行政公开原则

它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具有渗透性和指导性。社会发展

展产生了行政公开的普遍要求,这在行政运行中是重要的

探寻行政法原则谱系变迁的历史动力——行政公开

该原则成长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已成为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