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朱华荣?
朱华荣(1929 65438+10月26日—2018 2月15),四川璧山县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1948年秋,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学士。1951八月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3年2月调入中国人民大学刑法教研室任教师,研究苏联刑法,负责编写中国刑法教程,成为新中国刑法的奠基人之一;1958被错划为“右派”,转资料室;1963年被派往支援安徽芜湖,在中小学任教。直到1978,华东政法大学改建,调到上海任教。
朱华荣的主要学术研究方向是中国刑法、中国古代刑法史、比较刑法和法律思想史。
中文名:朱华荣。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29 65438+10月26日。
死亡日期:2018二月15。
职业:教师
毕业院校:四川大学法律系
代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
性别:男
角色的生活
65438年至0929年,朱华荣出生于日本京都(四川璧山县人),后随父母回国。
1948秋,朱华荣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49成都解放后,朱华荣被任命为接管委员会委员,参与接管旧法院、旧监狱,并担任军管会司法局法官。后担任成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第六组组长,主要审理烟草、毒品案件。
1951年秋,年轻有为的朱华荣被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深造(学习苏联法律)。由于表现优异,次年被留校任教,专修苏联刑法,并负责在国内筹备刑法课程。此外,他还参与了中国1954宪法的起草工作。
65438年至0955年,朱华荣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罪名、刑种、量刑幅度》的研究、讨论和文件编纂工作,作为第三次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文件之一。
从65438年到0958年,他因为出身富家,年轻耿直,被错误地划为“右派”,调到资料室编辑《马克思恩格斯论法学》。在此期间,朱华荣阅读并翻译了许多法律文件。
1963年,朱华荣被派去帮助安徽芜湖。先是在一所中学教英语,然后下乡教了十几年的中小学英语、化学、语文、音乐。
1978华东政法大学恢复重建,朱华荣调沪任教。
1982期间,朱华荣参加了司法部牵头的“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律师团工作,并被本案特别法庭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但因江青拒绝任何人为其辩护而未果。
2018 2月15日6时38分,朱华荣教授在华山医院因肺部感染去世,享年89岁。
主要成就
主要贡献
朱华荣教授参加了起草委员会对五四宪法讨论的有关意见进行汇总和统一,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中央有关领导审阅的工作。之后是“统购统销”相关法律的调研和起草;1955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主持了第三次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文件之一《犯罪、刑种、量刑幅度》的研究讨论,朱华荣教授也参与其中。
后来,受“反右”运动的影响,朱华荣教授被调到资料室,但他仍然专心研究。这时,他通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编辑了《马克思恩格斯论法》。1962经济困难时期,虽然被调到安徽芜湖的一所中学教英语,但他仍在专业上徘徊,利用业余时间翻译法律资料,如《南斯拉夫刑法典》,供人民大学资料室使用。
学术研究
主要学术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中国古代刑法史、比较刑法、法律思想史。朱华荣教授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50多年,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一生笔耕不辍。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余篇,参与编写、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刑法教材和专著10余部,获得科研或教材优秀成果奖9项。
论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期徒刑缓刑》,《政法研究》第4期,1954;
2.《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载《求是学刊》第3期,1980;
3.《中国“紧急避险”的法律概念比欧洲早十个世纪——从唐代的一份判决书说起》,第一作者(与陈浩然合著),发表于《法学》第9期,1982;
4.《刑法中的告知制度比较研究》,第一作者(与陈合著),《比较法的新趋势——比较法国际会议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5.“通奸罪的关键在哪里?”第一作者(与赵国强合著),法律第4号,1985;
6.“中国刑法面临新的挑战——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刑法观”,载于《法学》第12期。1987,第1号;
7.《论法人犯罪的两罚原则》,第一作者(与林建华合著),发表于《法学研究》第6期,1987;
8.《诽谤罪构成中的关键问题》,第一作者(与尤伟、杨成合著),发表于《民主与法制》第1988期、第10期;
9.《论刑法中的犯罪》,甘主编:刑法学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10.《论法人犯罪的立法》,第一作者(与张春合著),中国法学1990第2期
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第一、二卷,作者,第八章“排除社会有害行为”和第十二章“量刑”的作者,最高人民法院1957印发;
2.《刑法》,作家,写了第十四章“故意犯罪的阶段”和第十五章“* * *与犯罪”,法律出版社,1982;
3.《各国刑法比较研究》,武汉出版社编辑,1995;
4.《各国刑法比较研究》,国家“七五期间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国家“八五”期间重点出版物。
5.《中国刑法通史》由隋唐五代主编,是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6.《中国法律思想史》《近代》副主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社会公益服务
曾任上海司法研究所研究员、四川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兼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个人生活
朱华荣有着深厚的家庭知识。朱华荣的祖父朱大勇先生是晚清学者。曾在翰林院任编辑,参与发起“公车写作”运动,以律师身份当选四川省议会议长。的父亲朱先生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曾是国民革命军19路军少将,后弃官从教。历任中山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四川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四川大学代校长。
姐姐朱华泽是北大法学教授,子女传宗接代。
性格评估
以读书为乐,以研究为乐,是他一生的兴趣所在,也是做人、为人师表、为人师表的基础和成就。(论文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