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刺死辱母」案的舆论?

舆论热点:山东“辱母”案分析一、事件回顾;

2016年3月25日,一则“男子刺死辱母”迅速占据各大新闻版面。被告于欢的母亲苏向房地产公司老板借款654.38+0.35万元,月息654.38+00%。在支付了654.38+0.84万元的本息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子后,还有654.38+0.7万元的欠款无法还清。于是,催债人带着11人,当着苏的儿子于欢的面羞辱了债务人。就连一个叫杜志浩的男人也脱了裤子,拿出自己的生殖器在苏的脸上蹭来蹭去。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人报警。

接警后,民警到现场说了一句“可以要账,但不能打人”后就走了。看到警察要走,警察拉了一名女警,试图拦住警车。被讨债人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离开,试图冲出去,但被讨债人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桌上摸出一把水果刀,将其刺死,致杜志浩等4名讨债人被刺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有2人重伤,1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于欢与多名讨债人员长期纠缠,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尖刀捅刺多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有过错,于欢如实供述,判处其无期徒刑。

这一判决的理由在网上引起了巨大争议。很多人认为这构成了正当防卫,于欢应该是无辜的。一时间网上舆论热议,案件关注度持续上升,舆论两极分化。

第二,对民意的总结

(1),网络大V热议

(2)网友热议。

l?对桓护母的行为表示支持

@亲爱的姐姐是个努力的人哟:母亲受侮辱时不能挺身而出的儿子和国难面前不能持枪的军人有什么区别?

@中中中中中:如果母亲受辱,谁来保家卫国?

@京京京京:别人被扔,一个母亲被侮辱。于欢做得对!

@不要问,没有我就没有收获成功:当着孩子的面侮辱母亲,不管警察,孩子持刀杀一人是否有罪?然后法律告诉我该怎么做。报警真他妈没用。你告诉我该怎么做。我觉得这孩子做错了什么。他不应该杀一个人。他应该杀了所有11个人。我听过一句话,当你走投无路时,不要害怕。你还有办法,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粽子阿阳:说实话,就为了他们对他妈妈的所作所为,如果让我选择这种情况,我会拿起刀子判我无期甚至死刑。我不后悔。因为我保护了我母亲。我做了违法的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丶丶丶丶丶丶:母亲养育子女防老,子女关爱母亲。国养兵保国,兵保国尽其能。孩子关心母亲吗?军人保护国家吗?

l?认为于欢的行为不应该被舆论炒作成正义。

谷熹:首先,你要确定你口中的好人是真正的好人,而不是媒体和舆论塑造的好人。之前的证词说得很清楚了,于欢是被绝望控制了,才拿刀捅了人,而不是因为母亲受到侮辱,想救母亲。为什么过了一段时间突然变得渴望给妈妈喂奶?坏人死有余辜,但不是好人的人突然成了英雄有意义吗?

@杆264438+0234:记者总想做大事来博眼球,你太天真了。。。有人掏出他的生殖器侮辱他(用生殖器打他的脸是谣言),他也没杀他妈。他胆小得不敢像孙子一样动。警察来了,他想跑(注意,这个时候没人侮辱他妈,没人侮辱他),伤害人没成功。这个时候,他还是为了母亲杀了人。是一个想跑却杀不死自己的人。先念判决书吧。

@于佳琪是小花-:是于欢做妈妈的出发点,但他只是怀疑于欢的动机。更何况他只是怀疑没有人是于欢,楼主的怀疑是有道理的。相反,有些人坚持要救自己的母亲,这是很可笑的。

@清晨的黎明: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像一个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支持轻判和敬佩的行为,但不支持无罪。勇敢站出来保护母亲值得称赞,但要像个男人一样承担后果。如果一个国家的民意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这个国家就真的没救了。

@非主流大新新新:微博都不敢客观说话,更别说自己是学法律的。他只看新闻就很生气。只有搞清楚前因后果,他才觉得法院判决的故意伤害罪没有错,只是觉得处罚太重,10年比较合理。网民不能只看侮辱行为。讨债行为不当但不存在主观故意伤害,且他刺伤人不是因为母亲受辱。只想说,舆论比法律更正义吗?

l?对案件判决的希望

@京京京京京:就是因为这样,一审才确定是故意伤害。其实法律没有错。通常情况下,判断没有错,但是,然而,这是不同的。这里有太多的屈辱和绝望。所以只能说法官太怕犯错,案件审理太形式化,不够人性化。希望二审能认定正当防卫更合理。你不用担心那些跟着舆论节奏走来走去的人。

@比你女朋友好看:“一次不公正的审判,罪名甚至超过十条。因为尽管犯罪无视法律——这就像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破坏了法律——这就像污染了水源。”

@我今天睡不着:在舆论一边倒同情凶手的时候,我们期待令人信服的正义的辩解或者正义的修正!希望国家重视这个案件。

@阿嘉熙:我们不应该纠结于双方都做了什么,而应该更关注事件本身。如何应对警察的不作为?非法手续和限制人身自由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调戏女性?被非法拘禁时反抗是正当防卫吗?法官的那些判断与事实不符。他们被证实了吗?敢猜,庭审过程中有没有人为影响?

l?吐槽高利贷行业

谷熹:当高利贷是非法的时候,他们为什么需要向高利贷者借钱?这样对吗?从他们接触高利贷开始,基本可以肯定他们接受了高利贷这种极端的讨债方式。政府拒绝借高利贷的时候,没有想到政府。它借了高利贷,就想起了政府。现在,由于其不适当的决定,它仍然指责政府。这是什么逻辑?

但是我要走了——:于欢妈妈是不是借了四个高利贷?不高于银行4倍的民间借贷允许吗?于欢是不是从背后暴杀了人?还是在打骂的过程中杀了人?于欢妈妈的债务是失信名单吗?这些让我很困惑,所以还是不说话。

@-琅琊无忧杂货铺:魔鬼放高利贷,傻子借高利贷。杀人偿命,还债。只希望减轻对于欢的处罚。

l?对网络舆论超高影响力的不同看法

@京京京京-:纵观近几年微博中的各种热点事件,会发现舆论真的很容易被操纵。“沉默的螺旋”在微博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弱者不敢发声,勇者愚者会被喷成狗。愤怒不一定是正义,反转不一定是反转。看似网络时代的声音不需要成本,但每个人的立场都要谨慎。

@五块钱一斤::因为压力,因为关注,关注度高,舆论压力大,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结果,都会先解决,这也说明国内的机构有非常大的成长空间。虽然很多人会调侃警察不如微博有效,但是警察叔叔一天有多少案子,按照正常程序自然不是高关注度快速破案的。真的没什么好笑的。

@么么么么么:事实是舆论帮助破了很多大案要案。这是为什么呢?

@京京京京京京y::微博就是太能左右舆论了!尤其是对于娱乐圈来说,芝麻小事可以说是炒作。但是微博中舆论的影响应该是褒贬不一的,包括春节期间爆发的丽江打人事件,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我们无法影响正在发展的中国的态度,但至少微博舆论的力量有助于对政府逐一施压。虽然不能普及大众,但对大家也很好。

l?对涉案警察的批评

@么么么么么:现在这个事情已经不是警察不能重视的问题了,但是很多证据事实表明是:明显的警察失职,明显的司法不公。好在现在中央已经派人下来调查了。

@今天是7月7日。你好:警察来了不理,只能靠自己了。他们出于自卫杀人,警察又来了。警察有责任逃脱。

@芥末酱:去他的!!法律不能维护正义,为什么要做这么明显的事情?警察甚至不能控制打架和监禁。纳税人为什么要支持你?!

@凤凰火泪:谁能看着自己的母亲受辱?那时候不管是谁,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当着他们的面拿刀捅他们,直到杀了他们才无路可逃。这种屈辱和绝望,通过文字,扑面而来,何况当事人。于欢在极端情况下造成精神障碍,应当无罪释放。调查匆匆赶来的警察一个小时。

@京京京:还有一个大害人!-警察!

@爱你的微笑-:不管母亲是好是坏,报警后警察的不作为真的让人心寒!!!

@么么么么么么么at:警察的不作为在这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能认真制止流氓的劣迹,后续的事情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l?道德与法律刍议

@中中中中中:首先我觉得这是一个道德问题,先不谈法律法规。如果这个新闻是真的,那个男人用自己的性器官侮辱了孩子的母亲,那我想我能理解孩子心中的愤怒,他拿刀杀了讨债人我觉得很正常!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逍遥法外。其次,我也觉得法院的判决有问题,在法律法规面前太硬,不够人性化!但说实话,社会就是这样!

@瑶瑶瑶瑶努力:如果舆论能改变这个年轻人的人生,那我愿意袖手旁观舆论,但我不希望这个案子让保护亲人成为杀人的理由。法律无非是人情伦理,但不能让花了几千年才走到今天的法律被舆论扭曲。法律的公平正义不能寄托在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身上,而是可以在每个人的监督和遵守下日臻完善。

@么么么么么么:我突然觉得很难过。能保护我们的法律帮不了我们这些没钱没权的人。

第三,民意汇总

乐思舆情监测中心认为:从目前各方的舆情量来看,“辱母案”的网络舆情是多极的,有理性的声音,也有一些鼓励报复的言论。作为监督者和裁判者的山东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在舆情发生后都表现得不尽如人意。官员们害怕成为众矢之的,因为他们如履薄冰。然而,舆论风起云涌,政府如何应对,不仅是关系到“辱母”案的合理判断,更影响着全国舆论的热议走向,甚至是对官方舆论应对能力和政府声誉的挑战。

从舆论传播的角度,搜狐新闻、腾讯新闻、网易新闻、南方周末、贺勋新闻、奇闻007等主流媒体对“辱母案”进行了报道,对细节和故事进行了详细描述。随着主流媒体的传播,“辱母案”开始流入舆论市场。

紧接着,新浪微博发起话题#追踪刺死辱母案#,相关阅读量达到107000。所有的互联网巨头都参与了“辱母”的舆论传播链,其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𰵍20013它带来了9543转发,7807评论和31,105喜欢。@ 66V:“我不懂。侮辱母亲案中被刀刺伤的人,杀了学生,逃逸赔20万。为什么他要在贾环支付800万元?两个生命的差别从何而来?”带来了2119的转发,1615的评论和8949个赞。两位网络大V对“辱母案”的舆论传播功不可没。

在网络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草根自媒体迅速崛起。不可否认,网络热点事件可能会因虚拟世界中发帖、跟帖、激进言论引发的狂热而将非理性舆论带入社会现实,从而给舆论发展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辱母案”舆论呈现多极化趋势后,政府应适度介入舆论传播,解读大众媒体和网络大V言论中的疑点和难点,更好地引导主流舆论,使其脱离无头苍蝇,向理性方向发展。

许多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直接原因在于信息传播秩序的失衡,主要表现为信息来源的开放性低、渠道的通畅性不够、信息的保真度低。“辱母案”舆论传播中形成的七种主流舆论涉及各个方面:1,表示支持护母行为;2.认为于欢的行为不应被舆论炒作为正义;3.给予案件裁决的希望;4.关于高利贷行业的争论;5.对网络舆论有超高影响力的观点;6.批评涉案警察的不作为;7.论道德与法律。网络舆论既有正义之言,也有极端之言。

网络舆论之所以趋于极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网民对真相认识的缺陷。因此,最大限度减少网络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效应的根本途径在于真正落实官方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以官方信息发布取代人际和群体信息发布。搭建媒体对话平台,实现政府与网民的有效话语沟通,从官方角度来说,既要坚持信息公开,满足和维护公民知情权,又要避免官方独白。

最后回到案件本身,这确实是一个单纯靠法律很难判决的案件。舆论是基于人类的情感,但法律是理性的产物。正如很多网友所说:如果舆论能改变这个年轻人的一生,那么我愿意站在舆论一边,但同时我也不想因为这个案子,把保护亲人作为杀人的理由。法律无非是人情伦理,但不能让花了几千年才走到今天的法律被舆论扭曲。法律的公平正义不能寄托在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身上,而是可以在每个人的监督和遵守下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