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毕业要求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要求如下:
1.学习要求:研究生要按时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实践实习等。,并按教学计划完成自己的学业要求。
2.学术要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方面要有良好表现。要求完成课程论文、实验报告、学术论文等研究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
3.科研要求: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努力开展科学研究,独立完成论文研究任务,尽可能发表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文化素质要求:研究生应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其综合素质。
5.师德要求:研究生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生行为规范,展现良好的师德,维护和谐的校园关系。
6.毕业论文要求: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并按时提交审查。毕业论文质量必须达到一定标准,通过答辩并经当地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后,才能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是福州大学的二级学院。成立于2014年2月27日。由福州大学、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福建省石化集团公司共建,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泉港校区、宜山校区三个校区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