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最早的作品是什么?
公元前44年3月15日,古罗马独裁者凯撒被布鲁图一伙刺杀,23处受伤。当时迪亚斯(Dias,Andteas)的一名医生将他的致命伤鉴定为胸部第二处伤口,这一直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活动记录。然而,1975年中国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推翻了这一观点。因为在公元前200多年的竹简上,已经有了关于上吊、流产、外伤检查的记载。靖蝶案中也规定了检验被吊死者的方法是“看其身、发、篡位(会阴)”。这些出土文物有力地证明了公元前200多年中国不仅有法医活动,而且有法医著作。
当然,这些竹简不能称之为系统的学术著作。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是《冤狱集》,成书于1247年(宋理宗纯狐七年)。作者宋词,本名惠甫,建阳(今福建)人。曾任广东、湖南监狱官,主管司法、监狱。任职期间,他办案认真严谨,不仅能看医书,而且羞于发问,遇到困难也亲自检验。在办案实践中,他觉得自己缺乏经验和经典。于是他收集了五代何宁父子的《疑狱集》、宋代佚名的《内书录》、赵的《平远录》、郑兴义的《格木察》、桂婉容的《汤阴故事》,校勘正误,收集意见,杂糅各家之见,融为一炉,编成了书。全书共分53项,内容涉及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治疗、急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这本书一出,全中国有名的刑官都有一本。
《偏方集》共四卷五册,载有复苏通论、尸体解剖、四季变化(四季换尸)、吊死、溺死、杀人、火烧(烧)、溅汤、中毒、其他伤害等53项。它还讨论了犯罪,刑事调查和伤害保护。其内容精美,与现代法医学相比,论述的项目和范围基本一致,具备现代检验所需的基础知识。因此,这本书受到国内外法医专家的高度重视。
在欧洲,法国外科权威莱昂·佩利在1575年写了两篇法医学论文,被视为欧洲医学的鼻祖。仅27年后,意大利医生F·费代里斯的四卷本专著《法医学》问世,欧洲有了第一部完整的法医学著作。不过是1062年前,比非正义的集合晚了355年。
《委屈集》1862翻译成荷兰语,1908翻译成法语,再翻译成德语、日语、韩语、俄语、英语。体温最高和最低的人。
低等动物的体温随着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这些低等动物被称为温动物。对于大多数哺乳动物和人类来说,体温并不会因为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发生太大的变化。一般正常人的口腔温度始终保持在36-37.2℃之间,而肛门温度比口腔温度高0.5℃左右,腋窝温度比口腔温度低0.5℃左右。人体体温能基本保持恒定,主要是因为人体具有体温调节功能,使产热和散热的过程处于动态平衡。如果这种平衡失去平衡,就不可能保持体温恒定,进而出现体温上升或下降的病理状态。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的体温超过40℃时,就会出现严重的代谢紊乱和中枢神经系统的严重障碍;相反,当体温降至27℃以下时,可使人失去知觉。如果一个人的体温上升到42 ~ 43℃以上,或者下降到22 ~ 25℃以下,就会有生命危险。
令人惊讶的是,1980年盛夏,热浪席卷美国亚特兰大。一位名叫琼斯的居民体温高达47.05℃,但由于抢救及时,他幸免于难,创下了他的体温纪录。相反,有一个叫玛丽·塔维斯的女孩。因为她卧室的温度低至-31℃,女孩完全失去了知觉。当时她的体温降到了16℃,成为有记录以来的世界最低。经过抢救治疗,女孩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