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e级人才标准
一、其他具有专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下列专业技术成果之一:
1,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区、市级以上项目和科研项目,获得授权专利(完成人数前三名);
2、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名);
3.出版书籍、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前2名作者)。
二、省春蚕奖获得者、省医界新秀、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安全飞行铜牌的飞行员、一级飞行员、浙江省教学或技能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杭州市教学界新秀、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三级人才、杭州市“131”人才工程。
三、杭州市技术专家,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市级以上项目和科研课题,获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拿过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拿过世界冠军的教练;具有高级教练以上资格,获得过亚运会、全运会教学骨干或亚运会、全运会冠军教练;特级导游、金牌导游、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技能人才);
3.浙江旅游行业技术专家;全国导游大赛三等奖、省导游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四是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5.杭州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第六,有博士学位;
七、通过杭州青年艺术家综合评价发现的计划重点培养人选;
八、相当于上述水平的高级人才。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第一条在杭州市用人单位(不含在杭省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可通过其用人单位向我市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