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讨论法律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三千字左右。感谢诸神。
论社会工作与法律的互动
社会工作和法律都肩负着改善社会的使命。随着社会工作在中国越来越多案件中的介入,各种社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社会工作者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寻找法律作为支撑点,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促进了社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只有处理好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关系,才能使这两个领域更好更快地发展,才能更好地改善人类社会。
关键词:社会工作,法律,社会工作者的提高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01给出的社会工作定义指出,社会工作倡导转型,解决人际关系问题和个人权利与自由,以提高人类福利。这个定义强调了社会工作应该具有的社会角色。这种作用更多的体现在社会的改造和人类福利的提高上。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由法院解释,由相应的处罚机构执行,以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它还肩负着改善社会的使命。从这个角度看,两者在实际工作中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社会工作者在关怀弱势群体或服务社区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他们可能会寻求法律支持,或者案件所有人已经触犯了法律,或者社会工作者自身存在法律与价值的冲突等。面对强制性法律,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选择职业价值观;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法律无力,如何解决?当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开展活动时,就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社会工作对法律的影响
(1)推进社会工作的立法进程,坚定弱势群体维权的信心,社会工作进程对立法和政策的推进具有重要影响。香港有关受虐待儿童的法律演变可以看出,法律最初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工作的介入而调整的。当发现虐待儿童时,政府颁布法规保护儿童和青少年作为惩罚。随着专业的发展和社会上虐童现象的逐渐增多,社工团体成为儿童保护调查小组,提供专业服务,大大提高了对儿童的保护;后来,随着更多司法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社会工作和法律专业之间的鸿沟被打破,许多专业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因此修订了处理虐待儿童问题的指南。随着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制定的法律加强了防止虐待儿童的多元化过程,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大众媒体宣传。所以法律的制定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矫正再到预防的调整,随着问题的出现和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改变。社会工作只是一个反映社会问题,让政府知道的媒介,从而影响法律的修改和制定,使其不断修改和完善。更好地服务社会面对具体的案例和案例主,社工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基于行动研究的服务者、倾听者或拯救者。他/她的判断和反思将成为法制建设过程中极其重要的资源,并对案主产生直接影响。
我们知道,社会工作者开展的大多数活动都是非盈利的。当他们将自己的发现和思想引入法律领域时,非营利标准仍然是不可改变的。然而,这种做法对他们的目标群体极其重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弱势),在自身法律知识匮乏、外部司法成本高昂的现实下,很有可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放弃维权的努力。长此以往,人们对法律的信心会大打折扣,而社工的介入必然会重燃人们对法律的信心。或许,这样的实践可以超越单一的诉讼活动本身,成为一项可持续的良性的社会建设工程。
(二)社会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促进了案件的顺利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社工掌握的信息往往是司法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作为专家证人,社会工作者在英美法系国家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专家证人制度起源于公元14世纪的英国,一直是法治国家证据法中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专家证人是指对该问题或相关事项的了解或经验。对这个问题或事情发表意见的人在我国可以作为证据接受,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也可以成为有益的经验。社工介入案件前,会对案主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调查,做出合理分析。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社工全面掌握案主的信息。以家暴案件为例,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案主在向社工求助时,首先要找案主进行咨询面谈,社工要做好面谈记录,包括面谈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案主在面谈时的状态、眼球运动等,因为这些细节能反映当事人真实的内心情况,有助于社工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不是一般人能发现和记录的。为了取证,案主会去医院做检查,这个时候需要社工陪同。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社工需要与案主保持密切联系。案主的一系列举动都会引起社工的注意,并被记录下来。无论是案主去医院做伤情检查,还是去法院起诉求助妇联,或者向案主身边的人了解情况,都必须有社工陪同。社工是除了案主之外最了解和记录整个过程的人,他提供的证据会是有利的客观事实。《台湾省立大学实习期间与法律相关的注意事项》一文指出:社工必须熟悉法院的运作制度,同时必须知道出庭作证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适当行动。社工和学生必须假设他们所写的专业服务记录、个案记录、个案报告或联络信,可能成为法院传票要求审查的特定文件;也可能是检察官或律师收集和审查的文件;其实这也对社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帮助人们解决实际困难,还必须在政策上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司法领域。
第二,法律对社会工作的影响
(一)法律对社会工作伦理的影响在社会工作的实践中,法律和社会伦理往往指向同一,但两者之间往往存在冲突和对立。
1.社会工作中法律与伦理信仰的冲突
法律必须得到执行,违反法律的人将受到惩罚。可以不断修改完善,遵守伦理是自愿的,但是违反伦理不代表他不会受到惩罚。他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可能会受到组织内部的惩罚,也可能不会。伦理在英美总是模糊不清的。在传统伦理秩序延续了几千年的社会生活秩序中,社会伦理信仰已经渗透到社会成员的头脑中。道德信仰、习惯和信念反映了传统伦理秩序下礼法的强大影响力。当新的法律信仰到来时,人们将面临艰难的意识形态选择。在社会工作中,道德信仰对社会工作者和客户有着深远的影响。他们往往遵循道德传统,从道德角度解决问题。法律的规定不被他们重视,没有找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平衡。这种强烈的道德伦理信仰对法律信仰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消极的道德信仰,它赋予法律。
2.法律与社会工作伦理规则的冲突
团体组织为了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往往形成各种规章制度和无形的协议,这些规章制度和无形的协议与中国特有的伦理文化相结合,控制着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行为,成为受中国传统伦理影响的人情、风俗、习惯等具有约束力的伦理规则。法律不是规范社会工作的唯一和最重要的方式。社会中蕴含的伦理规则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工作行为规范有许多积极因素,但也存在一些与法律的矛盾。与法律的实施相比,具有相当生命力的伦理规则的实施过程是非常不规则的。这种不稳定地执行道德规则的做法违背了国家法律强调的明确透明、公开和公正的理念。在社会工作领域,人权最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其中一些做法是合法的,例如执行死刑,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在这些做法中,遵法有违职业道德,而在另一些做法中,则主张对精神病人进行人性化治疗,主张公民的合法权益。社工可能会做一些违法的行为,遵循职业道德去破坏法律。
鉴于法律与社会工作伦理的冲突和影响,国家在立法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工作的特点,重视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道德信仰和习俗信仰,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工作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如果社会工作法与合法的伦理观念或社会的实际要求相冲突,人们很可能会产生消极的抵触情绪。只有尊重社会伦理,才能唤起人们对法律的发自内心的尊重,对待这种信仰冲突,我们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信仰冲突的直接碰撞,积极维护和培养那些与法律信仰相一致、有利于法律信仰形成的道德和习惯,同时坚决摒弃过时的封建思想和习惯, 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在动力,从而促进社会工作的良好运行。
(二)法律对社会工作实践的影响
法律是社工帮助目标群体的基础。虽然我国没有统一完整的社会工作法,但根据我国社会工作的现实,社会工作相关法律的组成部分可以按照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资格以及服务领域的维权途径分为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社会优抚法律制度;保护特殊群体的法律制度;教育法制;劳动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共同体法律体系;就业法律制度;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法律制度;社区矫正与人民调解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社会工作能否更好地实现其改善社会的功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工作实践。
我国法律对社工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办法,也有社工职业的认定和专业水平的评定。并指出社会工作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惩戒制度,使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利于规范专业人员素质,发展社会工作专业。
法律授权专业社工从事一些其他人不得从事的活动,但也限制社工从事其他只有其他专业人士才能从事的活动。社会工作者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例如,法律要求社会工作者向指定的政府机构报告。虽然社工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法律仍然授权社工中的某些服务收取相应的费用,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同时,法律还规定,应向所有需要社会服务的人提供这种服务。比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面对所有的消费者,他们有权知道所有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原因,而不考虑年龄、性别等其他因素,不应该有任何限制。
总之,如果相关的社会工作法律能够尊重符合正常社会的伦理规范和规则,并能够随着社会生活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变化而逐步修订和完善,那么社会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将会逐步提高,社会工作将更多地参与案件,社会工作与法律将能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从而提高人类福利。
参考
(1)皮祥林——社会工作视角下的伦理学[J].-社会工作(下半年)2009,(5)
(2)傅——论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法治秩序的构建
[J]。-《社会科学评论》,2009年,(12)
③朱晓。费阳海外社会工作立法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秀[J]-政法. 2008,(10)
(4)袁·——浅析中国现行的社会工作法和社会工作者法
法学[J]-社会工作(下半年). 2008,(2)
(5)加诺——社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分析[J]-宁夏大学
科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9)
(6)张存刚李铭-发展社会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J]-社会科学
恒2005,(12)
第二部分(其他关于两者关系的讨论,1000多字)
第一,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关系。社会工作与法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他们需要同时操作。
(1)从社会工作的范围来看,只有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才能救人于危难,助人解难的力量是微薄的,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将社会工作纳入法律范畴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在社会工作中,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到社工机构的内部管理,从争取受助者的合法权利到受助者的自决,都包含着法律的内容。基本不可能离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2)一般来说,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往往与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有关。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社会的不平等,是由于某些制度和法律在执行中的缺陷造成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手段必须是修改法律,制定适应社会结构的法律。因此,法律是社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社会工作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二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社会工作与法律的区别
(1)社会工作的学科地位不同于法学。目前,社会工作的学科地位存在争议。人们普遍认为社会工作是一套帮助他人的方法和技巧,而不是一门学科,因为它缺乏独立的理论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工作应该是一门学科,属于应用社会科学学科。它有自己独特的工作原理。它借用相关的社会科学知识,结合起来,形成对某些现象的独特解释。法律是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律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知成果的总称。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历史悠久的独立学科。因此,它们属于不同的学科。
(2)社会工作的风格和结构与法律不同。社会工作的风格和结构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实践。社会工作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基于对问题原因的深入理论分析,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另外,社会工作是研究和倡导社会进步,帮助人们摆脱困境,学科价值较强。
法律通过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形成各种部门法。一般来说,各部门法之间的体例结构分为理论知识和法律解释两部分。法律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约束力。(3)社会工作与法律的特点不同。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征有:改善社会生活环境,提高社会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功能;行动导向;以多样化的服务面对人类的差异;适应性广。我们把法的一般特征归结为四个方面,即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和义务的双向调节为调节机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可见,社会工作与法律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两者的特点不同,构成了调整对象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