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兵役制度是怎样的?

汉代的兵制是国家所有。在西方,直到现代普鲁士王国被俾斯麦逼迫才发明了这样的制度,而我们在汉朝就已经实行了。一个身体健全的男子直到23岁才开始服兵役。这个规律也有其内在的意义。因为我二十岁才长到成熟,所以可以独立修炼。就农业经济而言,不可能多生产,只能节约。所谓“三年耕,一年储”,按照一般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年年丰收的。平均三年总会有一个荒年。如果遇到荒年,积蓄就完了。三年不缺的话,六年应该有两年存,九年应该有三年存。农业社会绝不会成熟超过九年,也不会荒芜超过三年。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种地20年,可以独立谋生,但要为国服兵役,就要考虑到家庭负担。所以当时规定从23岁开始,他可以有一年的积蓄出来为大众服务。这种制度不仅是一种经济上的考虑,也是一种道德上的决定。我们在评论历史上所有的制度时,要注意每个制度背后当时人的想法和理论。政治是文化中的重要制度,绝不会随便无缘无故地产生某种制度。汉初政府里的人,原本大多是农村出身,深知民间疾苦,所以才能够拟定这个条例。现代中国人常常鄙视自己过去的政治传统,说中国没有一套完整的政治理论,没有伟大的政治思想家。当然,在中国以往的著作中,专门论述政治理论的书籍很少,以政治思想著称的人也很少。不是说中国人对政治没有理论,没有思想。因为中国的学者大部分都当了官,他们的政治理论和思想已经可以在实际政治中表达出来了。没有必要凭空写一本书,脱离实际去完成他书中的一套空洞的理论。因此,中国的政治理论早已与现实政治融为一体。不然皇帝和宰相为什么要分权?为什么仕途一定要通过考试和考核?为什么要减地租?为什么要抑制商业资本?为什么国家兵役要到23岁才开始?所以,要研究中国过去的政治思想,就要关注过去的政治制度。中国绝不是一个没有制度的国家,而每一个制度的背后,必然有一些理论和思想,怎么能用专制和黑暗的字眼把它们消灭掉呢?

汉代国家兵役有几种类型。一个是在中央当“警卫”兵,一个是在边境各县当“守备”兵。一种是原任职地。轮到这三种是每个公民,只有第三种,是从二十岁开始的。

汉朝有两支中央军:南军和北军。南军是皇宫的守卫,北军是首都的守备。当时南北两军都不到七万人。各地的壮丁轮流在中央当一年的警卫。当警卫是极其优惠的。往返旅费由中央政府提供。他们初来乍到,期满退休时,皇帝准备宴席,一般穿饭,不要求侍卫花自己的钱。

当驻军就不一样了。所有费用都要自己承担。至于驻军期限,只有三天。这又是一个沿袭封建时代的老习惯。在封建时代,国家小的时候,方百里算是大国。如果是这样的话,从中央到边疆只有50里。到边境只有半天的路程。如果你呆三天,你将在五天后回来。在封建时代,保卫边境并不是一项艰苦的任务,但随身携带五天的干粮就足够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叫百姓守了三天边境。从惠济(江苏)到钓鱼?(热河),就政府而言,只要你服务三天,这就是老传统了。不过来回要半年多。自带衣服和食物有多麻烦?天下统一了,国体变了,但秦始皇的边防制度没变。也许是政府比较忙,势力统一了六国,沾沾自喜,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反而造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动起来。光武的革命,陈胜,就是从这里开始的。现代中国的人说,中国政治两千年没变。怎么会这样呢?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就边防制度而言,汉代有所改变。汉朝的时候只要三天就能守好边境,但是不一定非要去。只要每天交100元,三天交300元,就可以免答辩。一百人不去,就免驻军费三百天。如果政府再雇一个愿意去的人,他一去就要驻军服役300天。他也得到了这一笔钱,不仅够在身边花,还能留一点安顿下来。这是一种灵活的方式。按道理,每个人都要守三天边境,就连宰相的儿子也不能例外。汉朝有个宰相,真的叫儿子去边疆当兵三天,成为历史上的佳话。

韩县令有太守和校尉,就像中央有丞相和校尉一样。太守是地方长官,太师是地方军事首领。当地部队由一名上尉指挥。所有的壮丁将在每年秋天聚集表演一次。这是一个名为杜诗的大检阅,持续一个月。到期后回老家。国家出了事就叫临时,是国兵的一种。各地还根据地理情况,培养各种兵种,如骑马车(骑兵和战车)、造船(水师和海军)、物资官(步兵)等等。

中央有南北军,边境有驻军,地方有国兵。一旦国家有事,三军皆可调用。

国家除了服兵役,还要服兵役。这一直是春秋战国直到秦汉时期的大问题。现在我们将它作为一个历史事件来讲述。艰苦劳动是每个身体健全的男人为国家所做的劳动。好像现在要建机场,要修路,就要叫农民工。只有古代是纯强制的。全国壮丁按名册编制,每人每年为国家劳动一个月,在汉朝就是轮流的意思。如果是这样的话,一个农民,想在中央当警卫,想在边疆当守备兵,想在地方上服国军役,就去尝试,比如开一个秋季运动会,比较容易,但是比每年一月服国军役难。但是如果不练表(上次),按照当时的规定,可以给政府200元代替。

除了上述三种兵役和一种义务役,每个公民都要缴纳人口税,连孩子也不例外。说到这里,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当时政府没有给人民的生活安排一个依据,整个国家的土地分配也不平均,也没有试图让国家的每个人都工作,而是要求每个人对国家尽自己的责任。不履行本届政府规定的职责是违法的。犯法了就得抓,有的还会充当官奴,强迫他们在官府做苦工。所以有些人宁愿出卖自己,在私人家里做奴隶。当时规定奴隶也要交人口税,而且要交两倍。但这是奴隶主承担的,不是奴隶主自己的事。所以汉朝有很多奴隶。如果你后代没有工作谋生,你还是可以当乞丐,当流氓,政府也不会管。但在汉朝是不允许的。你要当义务兵,你要修机场和高速公路,你要交人口税,你的名字和地址都在政府的小册子里。不去就要交钱,付不起就违法。你是乞丐,户口本上还有你的名字。你还是应该对国家负责。所以我不得不把自己卖给别人当奴隶。当时做奴隶不是出卖自己的自由,而是出卖自己对国家法规应尽的义务。政府想禁止这种趋势,所以规定奴婢的人口税要加倍。但富人养大量奴隶,却能发大财。比如烧炭,开山采矿,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卖身为奴,就像加入了这个富人群体。所以奴隶的生活比普通人好。这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详细记载。这是汉朝的奴隶制。和西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罗马的农奴大部分是被战争俘虏的,汉朝的奴隶是自己耕田参加大规模工商业新生产集会的农民。怎么能比呢?

汉代除了强制服兵役外,在自愿参军的人群中也有志愿兵。如果国家有事,可以自由报名。这叫好人家参军。那些是相对富裕的家庭,尤其是那些住在边境附近的家庭。他们平时在家练习骑马射箭,希望国家有事,报名参军,战争立功,做官。这种趋势在边境县尤其流行。以陇西李广家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