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论文: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公司税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的税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但营业税本身存在诸多弊端。除了少数实行差别征税的行业外,营业税都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税,将前次纳税的营业额再次计入税基,导致重复征税。一方面,营业税纳税人不能多次抵扣成本,对同一征税对象进行纳税;另一方面,增值税纳税人不能抵扣其成本中包含的营业税,损害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了企业税负。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按增值额纳税,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实现纳税人税负公平。“增值税改革”可以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从而降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税负,有利于完善财税体制。
2.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对于中间环节多的行业,由于每个环节都征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因此税负较大。“增值税改革”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现象,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减轻企业税负。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前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比原来的5%降低了2个百分点;一般纳税人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名义税率比原来的5%高出1个百分点。但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与营业税纳税人不同。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只对增值税征税,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搞活城乡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来看,它们很难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增值税改革”使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这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初衷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税收公平。在“营改增”的过渡过程中,大部分企业税负有所下降,但也有少数企业税负不降反升,使得实际结果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主要是部分企业“抵扣不足”。“营改增”使得增值税税率在原来的11%和6%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7%和13%,所以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后的名义税率还是提高了。理论上,只要有足够的进项税抵扣,就可以降低税负。
比如交通运输业,由原来的营业税税率3%变为增值税税率11%,税率变化很大。但企业在营改增前购置的运输车辆只能折旧,不能抵扣进项税。再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其主要成本是员工工资、房租、差旅费等。,而这些费用不能作为进项税取得。此外,如果企业的供应商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由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能使企业投入不足,税负增加。
5.对少数企业“营业税不减反增”税负的看法。
“营改增”减轻了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尝到了甜头,但也有少数企业税负增加。不能因为个别现象而质疑“营改增”的积极意义。对于少数税负增加的企业,要认真分析税负增加的原因,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积极改进经营模式,尽可能多地取得进项税发票,以顺应改革趋势。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增值税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增值税的不断扩大,企业抵扣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渐完整,“抵扣不足”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