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的主要内容

浅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中的“矛盾”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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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中的“矛盾”及其意义

——纪念毛泽东诞辰111周年。

苏伟

毛泽东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具有重大意义。然而,我们对毛泽东“矛盾”概念的表现特征研究不够,导致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严重的概念混乱。我们必须认识到毛泽东多年来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辩证矛盾,更是特殊意义上的矛盾,从而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适应与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既要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适应”关系,也要包括它们之间的“不适应”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这一理论的指导意义,才能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自毛泽东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以来的近半个世纪,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它的真理,也要求我们更加深入全面地挖掘它的理论内涵。当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只有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意义,尤其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第一,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重大意义以及这一理论提出后在实践中曲折发展的理论原因

1.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意义

毛泽东以透彻辩证的态度总结了国际* * *生产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具有重大意义。对此,我们党和我国理论界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注:见杨主编《哲学思想研究》[1]、金春明主编《思想基本问题》[2]、纪念同志诞辰110周年全国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等)。[3]),总结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完全适合自己,矛盾来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的社会主义观点,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观和发展规律,使辩证法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贯彻;这样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就不会畏首畏尾,而是能够掌握主动。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和区别(社会基本矛盾的内涵和性质的区别),从而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在它们与生产力的关系上,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于基本矛盾),从而指明了我们党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立足于发展生产力,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加以解决。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发展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社会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这一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2.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提出后实践曲折发展的理论原因。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提出后,中国的历史发展遭受了巨大的反复挫折。主要理论原因在于“跨越式发展生产力”论,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违背了社会基本矛盾论。但是,毛泽东没有时间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理论界对毛泽东“矛盾”概念的表达习惯和特点研究不够,导致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出现了严重的概念混乱,进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运用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这是不容忽视的。

多年来,毛泽东不仅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一般存在形式)而且从它的特殊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个别存在形式)(这将在本文第二节中讨论)来使用“矛盾”这个概念。这一特点在讨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时依然存在。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4](p214)这里所说的“矛盾”当然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这个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对立统一,即包括它们之间相容和不相容的关系。毛泽东还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这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还很不完善,而这些不完善又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兼容和矛盾的情况,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兼容和矛盾的情况。”[4](p215)这里所说的“相容矛盾”中的“矛盾”,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辩证矛盾,即一种不协调、相互冲突的“冲突矛盾”。毛泽东还说:“解决了这些矛盾之后,还会有新的问题、新的矛盾需要人们去解决。”[4](p215)与“问题”并列的“矛盾”,当然不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全部对立统一关系,而只是指它们之间的不相容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适应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前者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对立统一,后者只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对立统一。遗憾的是,毛泽东在他的论述中没有把它们区分清楚。当然,对于有基本理论素养,知道“矛盾”这个概念可以分为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辩证矛盾也可以分为普遍意义和特殊意义的人来说,并不困难。所以,这个遗憾虽然给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带来了一些缺陷,但并没有给理论本身带来错误的理论内容。

3.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值得注意。

但是,正是由于没有强调辩证矛盾概念的普遍意义和特殊意义的区分,我们在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教条式的理解,甚至一些错误的观点,并将这些教条式的理解和错误的观点附加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上。主要有两个。

第一,我们在看待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时,把“矛盾就是动力”(矛盾双方的一切对立统一关系)当作“矛盾就是动力”(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片面地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容”的动力,而不强调它们的“适应性”。有这样一种泛化的倾向(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的“不相容”矛盾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部基本矛盾混为一谈),于是反复破坏新建立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性,盲目过渡到“纯粹的、纯粹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造成极大的损害。另外,我们曾经长期片面强调对抗性矛盾的能动作用,把矛盾的斗争和社会斗争混为一谈。为了使“矛盾”推动世界和社会的发展,我们千方百计地寻找矛盾和冲突,直到制造出矛盾和冲突,为政治运动火上浇油,为历史悲剧推波助澜,从而使我们这个本应比以前更加和谐的社会充满了矛盾。这些年的教训真的很惨痛。

二是在寻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的原因时,离开了与生产力的关系,把“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作为唯一标准:凡是具有完善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都是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不完善的地方,非社会主义的地方,就是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矛盾”的地方。因此,我们在看待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和基本途径时,很容易忽视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把重点放在“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上一旦忽视了生产力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就很容易成为一堆空洞的原则。而我们确实对“社会主义制度”有一种简化的、僵化的理解——前者是“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具体实践”,即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等同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后者则是把国有和计划经济模式作为一个不会与生产力发生冲突的“完美部分”的核心,不能从僵化的经济制度和运行机制中去寻找。这样,只能找到“思想矛盾”、“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等。这样一来,用“革命”的方式解决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就顺理成章了。摘要社会主义原则推行了很多,从经济上的“一人两大”,到政治上的“全面专政”,从思想上的“灭资不兴”,到文化上的“扫四旧”,但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在此基础上,社会既不能发展,也不能和谐,只好进行全面改革。

可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指导作用,就必须消除附着在其名称上的上述错误观点。消除工作的基础是深化对毛泽东“矛盾”概念表达习惯和特点的研究,更准确、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

第二,掌握毛泽东表述“矛盾”概念的特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表达“矛盾”概念的习惯和特点

基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真理性,时隔22年,邓小平强调:“关于基本矛盾,我认为还是沿用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为好。[5](p181)然而,正是由于总结了二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邓小平才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具体研究。”[5](p182)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更需要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理论。

如何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我认为,掌握毛泽东“矛盾”概念的表达习惯和特点,是更准确、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这也是消除上述依附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错误观点,消除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运用过程中的严重偏差,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更好、更直接地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原因。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在论述“矛盾”问题时,一直使用两层含义的“矛盾”概念。

第一,用在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比如矛盾律的定义——“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6](p299)例如,辩证世界观“主要是教导人们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6](p304)俗话说“矛盾的对立面是统一和斗争的,从而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等等。从提出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基本观点,对辩证矛盾进行了阐述。这是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主要用法。

其次,它用在辩证矛盾的特殊意义上。比如毛泽东多次说过,反动派要“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一分为二”;(注:见毛泽东《论政策》[7](p763)及《中央关于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8]。例如,说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地方实力派,“他们虽然和进步势力有矛盾,但也和现行国民党中央损人利己的政策有矛盾,他们想利用我们和顽固派的矛盾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7](p746)如果揭露蒋介石“企图以国家领袖的资格站在国内矛盾上”[7](p779),以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等一下。这里的“矛盾”是指政治上的对立和冲突,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

毛泽东也说过:“不是出于真心,而是出于需要。”。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矛盾,情感上不想写,理智上又做不到。”[9](p126)他还说:“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也同人民有一定的矛盾。”[9](p205)这里的“矛盾”,前者指情感冲突,后者指政治摩擦,这也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

毛泽东在文艺问题上也说过:“文艺把这种日常现象浓缩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产生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7](p861)他还说“一切没落时期的剥削阶级的文学艺术的共同特点,就是它的反动的政治内容和它的艺术形式之间的矛盾。我们的要求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7](p869)这里所说的与“统一”相对的“矛盾”,仍然是不一致、不和谐等冲突意义上的矛盾,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

摩擦、冲突、不和谐意义上的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是一种辩证矛盾。一致性和协调性意义上的统一也是对立统一,是另一种辩证矛盾。在谈到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时,毛泽东说:“它们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的方面,它们是矛盾的和统一的。”[9](p299)这里的“矛盾”也指“对立”,是民主和集中的“一半”关系(另一半是“统一”)。

虽然毛泽东更多地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矛盾的概念,但他也有很多地方是从摩擦、冲突、不和谐等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的意义上讲矛盾的概念。

此外,毛泽东还使用了逻辑矛盾意义上的“矛盾”概念,如问道:“如何解释在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自救不矛盾吗?”回答自己,“它们并不矛盾,而是互补的。”[7](p482)等等。

当然,毛泽东在谈矛盾概念时,理论重点必须放在普遍意义上,突出的是坚持特殊性中矛盾的普遍性原则。这篇文章之所以从特殊意义上摘抄了许多毛泽东关于矛盾的论述,是为了对照强调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由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全部”对立关系构成的,既包括它们之间的“不相容”关系,也包括它们之间的“适应”关系。这一观点也可以从毛泽东关于“差异就是矛盾”的重要论述中得到论证。

在读《阅读与生活》时,毛泽东摘录了作者艾思奇的一段话:“差异不是矛盾,如笔墨椅子。但如果你明白了变化和改变的道理,你就会知道,不同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然后,我对这段话写了评论:“根本真理是正确的。但是‘差异不是矛盾’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说,一切不同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的。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摇着笔墨搞作文,是由人和作文这两个确定的条件暂时统一起来的。不能说这些差异不矛盾。.....差异是世界上的一切,在一定条件下是矛盾,所以差异就是矛盾,也就是所谓的具体矛盾。艾的说法不妥。毛泽东的意见。”[10]毛泽东的评论很重要:既然一切不同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的,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无论是“相容”还是“矛盾”都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矛盾的。这两个方面的总和就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

2.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理论结论。

通过以上的重新认识,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相适应(即不相适应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是不全面的。毛泽东在提出这个理论的时候说得很清楚:“矛盾的对立面是统一的,是斗争的,从而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根据这一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一命题应该理解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统一的、斗争的,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说的团结和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容”的团结和斗争,也包括它们“相容”的团结和斗争。这样,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相适应”(即“不相适应”的矛盾),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动力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在“适应”中的统一和斗争。这种团结和斗争直接构成了社会和谐的基础。当然,“适应”的本质内容并不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就不会有矛盾。相反,“适应”的本质内容是这些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本身不断解决,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的“适应”。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一切运动,即它们的一切“适应”和“不适应”,都是统一的、斗争的,构成了社会和谐的一切基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容”的矛盾,不仅在“空间”上,而且在“时间”上,都可以成为社会发展的整体动力。相反,如果这些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也会成为发展的障碍。因此,它成为社会冲突的基础。只有这些矛盾在整个过程中的运动,即从“不相容”关系向“适应”关系的转化,才是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容”关系的基本途径是什么?是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社会基本矛盾的“不适应”方面变为“适应”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矛盾是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改革是动力”这些命题几乎是等价的。

从社会主体来看,在阶级社会,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表现形式是阶级斗争,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则是人民内部矛盾。前者倾向于尖锐对抗,后者倾向于加强协调。所以,对于阶级社会来说,“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和“阶级斗争是动力”这两个命题几乎是等价的;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和“和谐统一是动力”几乎是等价的。毛泽东指出:“在不断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的内部团结统一将日益巩固。”[4](p213)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无比巨大的合力,把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这可以再次证明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其次,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单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来判断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是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精神实质的。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所有政党的政策和做法对中国人民的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它是否有助于发展中国人民的生产力,取决于它是否束缚生产力或解放生产力。”[11]这里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判断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相容还是矛盾(不相容)的根本标准——生产力标准。在毛泽东正确思想的基础上,邓小平明确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使这一理论向前发展了一大步。

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时,毛泽东说:“所谓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比旧社会的生产关系更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就是说可以让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生产不断扩大,从而使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逐步得到满足。”[4](p214)他还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不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而巩固新制度的基础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战争——同自然作斗争,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p216)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新体系巩固和完善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基础,即推动其“不适应”向“适应”转变的根本动力(因为新的“不适应”会不断出现,这种转变是连续的),也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基础的基础。

参考

杨等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2]金春明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全国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

[4]《毛泽东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邓小平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54。

[9]《毛泽东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毛泽东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5438+0-32。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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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行号2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