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毕业论文通过了,但是如果我抄袭了最后一篇,如果后面被发现,我的毕业证会被取消吗?

我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条规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无记名投票通过,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负责决定是否批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交的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这项决定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的,由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决定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扩展数据:

学位证书的相关要求规定:

1.高等学校的本科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要求,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表明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初步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2.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学术论文等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截止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3.申请时,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应出具两位副教授、教授或同等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学位授予单位在接受申请前,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对尚未大学毕业的申请人的部分大学课程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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