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七子的主要代表

李梦阳(1473—1530)生于庆阳(今甘肃)。我家很穷,我爷爷是从“小贾”发家的,另一个哥哥在李梦阳也是做生意的。我父亲研究儒学,是王宓封丘的教授。

在李梦阳的一些诗中,他赞扬商人善于谋利的品质,这与他们的家庭情况有关。弘治六年(1493)进士后,为官刚强,敢与官皇为敌,甚至数次入狱。这个世界上最让人们震惊的是,他上书孝宗皇帝,历数皇后之父张合领的罪行,差点为此丧命。出狱后,他在街上遇到了张。还狠狠地骂了他一顿,还用鞭子射下了张的两颗牙,可见他的个性。还有“空集合”。

李梦阳狠狠地打击了宋国人。他认为宋代“无诗”、“废古文”的根源是理学:“宋人掌理,所以薄而薄之,万物皆铲之。他还教人作诗,人们已经不认识诗了。”另一方面,李梦阳在文学上最崇拜的对象是自然生动的民谣,它们揭示了人民的真实感情。他不仅主张“真诗在民间”,有人向他学诗,他居然还教人学当时流行的街曲《佐南支》(李瑟娥开县词、笑话)。对于自己的诗,他也批评说:“送给他的诗不真实,太子(吴叔叔)说文人学生押韵说话,言多必失。”(《诗序》)在这里,整个文人诗歌的传统受到了质疑,表现出了探索诗歌新方向的愿望——虽然他在这方面并没有太多建树。

然而,把李梦阳的上述观点与他的“复古”理论对立起来看待,甚至认为这是他“认错”的表现,都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复古”理论本身也包含了对真情实感的强调,而李梦阳的诗歌也确实受到了民歌的影响。比如,在他的作品集里,有两首由他改写的童谣;他的长歌行等诗歌,也是用民歌的风格和朴实的语言写成的。但民歌的情感表达和语言并不容易与文人文学传统相融合,“复古”主要是就文人文学传统而言,终究达不到民歌的率真和纯真。

李梦阳领导的文学复古运动的意义在于切断与宋文化主流尤其是理学的联系,追求所谓的“高格”。李梦阳说:“没有一个追求过去的人首先没有他的身体。”(《许地公自序》)在他们看来,各种诗文永远是最完美的。对古人有一定的偏见,但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一种文学风格产生的时候,不一定是精美绝伦的,但总是充满生命力,充满精神力量——“格”首先指的就是这个。因此,在诗歌方面,李梦阳主张古体应效法汉魏,近体应效法盛唐;在散文中,秦汉是最受推崇的。“格”是对文学整体审美特征的追求。此外,李梦阳还重视“音”——主要指诗歌音调的和谐与完美。此外,他还提出了一些精妙的写法,如“与何书再谈”、“前疏者必密,半宽者必薄;真人必空,折景者必有二义。”诸如此类。综上所述,这些统称为“法”。在当时,这种对文学的审美特征和艺术技巧的强调,对于促进文学的独立性,使之与“道”脱钩起了重要作用(如宋濂等人强调文学与道的融合,都谴责为了维护道的排他地位而对文学形式和技巧的探索)。

但是,虽然说“依我之见,讲今人之事,而不理会其言”(驳何杂文),说明他并不主张死板的极地模拟古人,所谓“大小古法”的要求实际上还是有很大的负面作用的。思想和情感是文学中最活跃的因素,它需要文学语言形式的不断调整和变化。强调“古法”,在词汇、形象、语气、结构上总结出一套方案,必然成为一个形式上的包装。李梦阳的许多诗确实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从他的盟友何敬明那里,对他的文学思想和创作进行了批判。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李梦阳发起的复古运动有力地扭转了当时的文学风气。如《四库全书》的总结说:“士随之,其体变也。”此后,宋、王的“文道合一”论和“泰格体”论一发不可收拾。即使在晚明时期,李梦阳和何敬明对文学发展的贡献和地位仍然被许多作家所肯定。比如袁宏道《答李子游》诗中有一句“草无知推何,李,二丫为良师”,赞不绝口。过去有些文学史著作把李和何评价为晚明新文学思潮的对立物,这是不恰当的。

许多的诗,如士兵的旅程,石将军的战场之歌,去宫的旅程等。,都是感情深厚,苍劲沉郁,明显受老杜诗风的影响。在这类作品中,有时会有一种对封建政治秩序的幻灭感。诸如

《博浪沙》:“红松子,在何?你不会看到一条狗早上被煮,一只老虎晚上被绑。”《自行记》:“天下不反,谁偷钩谁罚贼。”他的一些优秀作品气势磅礴,我们可以看到他所追求的“古格”的含义是什么。比如《望秋》诗中说:黄河绕汉宫墙流,河上有几排秋风雁。士兵们跨过护城河,将军从弓上抽出一支箭。船驶过穿越尘土的漫长的古代渡口,士兵们被迫坐在船上。月亮高高挂在天上,让战场悲伤。我听说北方是多么勇敢,但今天的郭汾阳是谁?

李梦阳的其他一些诗歌表达了深刻而真挚的感情,这在以前的诗歌中是很少见的。比如《结肠篇》中有一句悼念亡妻的话:“良言逆耳,妾比君怒。”在肠的中间很难说话,也很难知道它是活的还是死的?“不同于一般美化夫妻生活的“丧”诗,这首诗通过妻子的口吻写出了夫妻生活的隔阂,真实地描写了女性的情感诉求和遗憾,已经闪现出晚明文学的新精神。

李梦阳的散文也在当时建立了一种新的范式。如《梅山先生墓志铭》:

郑德十六年秋,梅·紫山来了。梅子见他身材粗壮,欢喜的摇摇手,道:“梅山又肥又恶?”梅山笑着说:“我能治。”岳:“更有本事?”岳:“能塑造家庭者,必流。”岳:“更有本事?”曰:“能诗。”

李子大乐,一拳打在他背上说:“你是阿蒙的恶魔吗?别当几年诗人,当几年医生,当几年家庭!”

梅子有贵客,邀梅山。客酒,眉山酒。深杯,穷暮月。梅山喝醉了,每次按床弹一首歌,声音悠扬而激烈。已经,在笑,在逗;客人们也笑了,唱了歌,喝醉了。李子又一拳打在他背上,道:“久别,可以喝酒唱邪了!”当初客人看不起梅山,所以看重。……

且不说这篇文章对一个可爱商人和浪漫人生感悟的书写,与当时充斥文坛的“传记”相比,已经散发出一股清新的气息。如果从艺术表现的角度来看,也与“泰格体”死板的描写程序和扁平拖沓的语言风格有很大区别。李梦阳对这位昔日好友的描述,不像通常的空洞墓志铭或简历的平淡叙述,而是对梅山先生的离别、归来、宴会等事件进行了细致生动的描述。“摇他的手”、“打他的背”等动作的描写和对白的大量运用,让梅山先生的声音和表情都带着笑意。另外,语言浑厚,句法紧凑。墓志铭中如此重视文学性的作品的出现,表明一种新的文学观正在形成。李梦阳文学创作的影响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据、何、等人说,他们最初都熟悉《梦阳》的文字。何景明(1483—1521)中牟,本名大富,河南信阳人。于红芝是一位学者,在北京工作。他与李梦阳等人一起倡导文学复古,成为“前七子”的代表人物之一。有《大集合》。

何景明和李梦阳在文学复古的问题上有过争论,他们互相写信,各持己见。总的来说,他和李在崇尚复古的基本立场上没有什么区别,有些言论也比较偏激,比如所谓“秦无经,汉无骚,唐无赋,宋无诗”的“十杂言”。但与李梦阳不同,何敬明并不主张“大小古法”,而是提出了“造筏上岸”(与孔鲤论诗),强调以师古为手段,以独创为目的。这种差异与丐帮及其审美趣味仍有差异有关。何敬明的创作风格一路趋于清雅唯美,一味地固守“古法”,追求古风人的“格调”,是他无法接受的。

揭露政治现实,表达强烈的干预时事的倾向,也是何敬明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显示了新的思维。比如他的《东门赋》里,写了一对“矮矮”的夫妻,在濒临饿死的边缘时展开了一场“辩论”。丈夫劝妻子另寻活路,妻子宁愿和他一起饿死,也不愿成为一个不“听话”的“肮脏人”。她丈夫严厉地斥责她:

字古!生死大事,何苦呢?宁为奴死为君;

与其生在棚子里,不如埋在棺材里。生还是一定时期,死是长腐。睡在坟墓里,美貌如何能弥补!

然后丈夫擦干眼泪,头也不回。这里是作者对自己观点的自我描述,针对的是宋儒“饿死事小,不名誉事大”的反人类教条。他提出生存本身是第一位的,生命权不能被丑陋的道德教条剥夺。在明代大力提倡贞节的时代,这部作品无疑具有深刻的意义,它反映了明代中期社会思潮的重要走向。

由于对陈腐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排斥,李、浙人能够摆脱传统文士的局限,从广阔的现实生活中关注和表现充满生命力的事物。在这一点上,何敬明显然接受了“真诗在民间”的观点。他的《天津鱼打市之歌》,以江边鱼市为景,描绘了船买鱼货,饭馆卖鱼的热闹场面,相当热闹。此外,他在郑德初年出使南方时所写的《罗女曲》也是一首佳作。诗云:

罗女十五岁,自诩气色不错。山叶混山花,发髻作首饰。男人和女人有许多职业。昨天,我听说那个女人在家。市场上买黄丝,染为布。裙子,上衣,袖子都很长,毫不犹豫的露出脚。夜里走在半山腰,吹的芦笙在哪里?我手挽着手唱歌,这首歌充满了浪漫。动郎情,与郎皮。生个女儿长成男人,三年后同房。

作者以欣赏的心情和鲜明的笔调描绘了《满芳》中的少女形象,从罗的服饰和日常生活,到她对郎的自由与美的结合的同情,都流露出青春与自由。这样的诗歌无疑给长期被泰格风摧残的诗坛带来了新鲜的活力。这首诗不受传统道德束缚的精神意旨,源于一种更古老的文化传统,比如《诗经》中男女自由结合。这首诗也反映了何敬明等人文学中的一些实质性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