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在线推广
2004年,网络广告最广泛使用的形式是长横幅和大尺寸广告,占32%;其次是普通按钮广告,占比18%;普通网页广告占比13%,排名第三。艾瑞咨询的调查报告也显示,75%的用户会在浏览完网络广告后点击。有30%的用户倾向于点击网络广告,有23%的用户倾向于拥有Flash小游戏等互动功能的页面。而64%的用户认为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其次是分类广告、搜狐引擎广告、文字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广告和其他广告。用户认为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中,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视频广告,支持率为30%,其次是大尺寸广告17%,传统横幅广告16%,悬浮广告15%,弹出广告11%,全屏广告。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中,弹窗广告是用户对互联网最反感的方面,仅次于网络病毒,再次是网络入侵攻击。网络病毒和网络入侵攻击都可以视为对互联网计算机的严重侵犯,而弹窗和垃圾邮件主要是在引起用户厌恶之前增加用户的麻烦。
目前,中国有超过60万家企业已经或正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营销,这远远大于在主流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的4000多家网络广告主的数量。在调查中,当用户回答“在互联网上搜索信息时最大的问题”时,“重复信息太多”以44.6%的比例占据首位。
对比近期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获取信息一直是网民上网的主要目的,但其比例在逐渐降低。以休闲娱乐为主要上网目的的网民比例稳步上升,并在本次调查中首次超过以信息为主要上网目的的网民比例。休闲娱乐成为网民上网的主要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广告也必须顺应形势,注重提高受众的接受度和好感度,而不是过分追求强制关注。否则广告主最关心的“广告效果”就无从谈起了。虽然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但我们仍然看到网络广告新形式的出现,创意表现精彩的富媒体视频广告开始被越来越多的网民接受和喜爱,有些甚至广为流传。或许,符合受众心理要求的新型网络广告,应该成为网络广告领域最有价值的“金矿”。
(来源艾瑞咨询、CNNIC)
目前,除了CPM和CPA,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每次点击成本)和CPT(每个广告位的时间成本,如天数和小时数)。
通过CPC的点击率和点击率,广告主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网络广告带来了多大的宣传效果,极大地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个广告位的时间成本,如包次、包次等。)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的主导收费形式。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使得网络广告的收费模式与传统媒体购买模式更加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特定的广告位,在特定的时间段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换句话说,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一个变种,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便利性。然而,由于网络媒体的可记录广告效果不同于传统媒体,CPT无法准确反映互联网在衡量广告效果方面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一直无法实时公布其不同页面的日浏览量和日唯一用户,广告主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来预估广告效果。这种评估方式很难体现互联网广告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广告能够到达的用户数量和相应的费用。与此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和增加,媒体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能每半年或每年被动调整价格来增加收入。
CPT用了几年,广告主逐渐发现这种收费形式难以令人信服。换句话说,广告主越来越需要系统地分析互联网广告的效果,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服人员对这种变化的理解最为深刻。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过去客服人员只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以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来说,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带来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是其最终需求,相当于对传统媒体通知效果的需求。在刚刚过去的2004年,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很多网络广告公司也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广告效果进行了评估。事实上,在不成熟的国内网络广告市场,CPM作为一种收费形式,并没有被国内广告主所接受和理解。一方面,CPM的收费方式和传统的包位购买方式有很大的区别。另一方面,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CPM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依然存在,但有望改变。在权威研究机构的介入下,CPM至少可以作为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和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不满足于拥有CPM和CPC,在持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相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他们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不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希望了解消费者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以及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的特点,希望这些分析能够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不幸的是,过去没有任何媒体能够实现这一点,但广告商知道互联网应该帮助他们实现这一点。
互联网是互动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性使得互联网的推广不仅仅停留在广告的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点击广告(用户主动点击广告),而是渗透到企业的整个营销过程中,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的行为来实现。目前已经有一些代理公司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开发了相应的产品。
简单来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动作”可以由广告主自定义,比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请,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商公司可以定义为浏览量。而在评估广告效果时,“动作”的定义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我们可以定义四种行为:页面到达、注册、查看页面数和购买。我们可以根据转化为客户的概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从而知道广告影响了哪些人,这些人是否真的对产品感兴趣,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一般购买什么产品。通过分析一系列指标,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
在线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是CPA、CPC、CPM,都不能准确反映网络广告的真实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广告公司明确其广告效果的评价体系,如主要考虑广告信息的传递或直销效果的提升等。,他们可以综合评价整合的效果。所以衡量网络广告价值最好的方法是CPM,CPT,CPC,CPA。广告主越来越聪明地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和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也对网络媒体、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甚至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除了CPM和CPA,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每次点击成本)和CPT(每个广告位的时间成本,如天数和小时数)。
通过CPC的点击率和点击率,广告主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网络广告带来了多大的宣传效果,极大地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个广告位的时间成本,如包次、包次等。)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的主导收费形式。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使得网络广告的收费模式与传统媒体购买模式更加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特定的广告位,在特定的时间段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换句话说,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一个变种,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便利性。然而,由于网络媒体的可记录广告效果不同于传统媒体,CPT无法准确反映互联网在衡量广告效果方面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一直无法实时公布其不同页面的日浏览量和日唯一用户,广告主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来预估广告效果。这种评估方式很难体现互联网广告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广告能够到达的用户数量和相应的费用。与此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和增加,媒体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能每半年或每年被动调整价格来增加收入。
CPT用了几年,广告主逐渐发现这种收费形式没有说服力。换句话说,广告主越来越需要系统地分析互联网广告的效果,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服人员对这种变化的理解最为深刻。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过去客服人员只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以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来说,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带来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是其最终需求,相当于对传统媒体通知效果的需求。在刚刚过去的2004年,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许多网络广告公司也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广告效果进行了评估。事实上,在不成熟的国内网络广告市场,CPM作为一种收费形式,并没有被国内广告主所接受和理解。一方面,CPM的收费方式和传统的包位购买方式有很大的区别。另一方面,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CPM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依然存在,但有望改变。在权威研究机构的介入下,CPM至少可以作为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和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不满足于拥有CPM和CPC,在持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相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他们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不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希望了解消费者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以及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的特点,希望这些分析能够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不幸的是,过去没有任何媒体能够实现这一点,但广告商知道互联网应该帮助他们实现这一点。
互联网是互动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性使得互联网的推广不仅仅停留在广告的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点击广告(用户主动点击广告),而是渗透到企业的整个营销过程中,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的行为来实现。目前已经有一些代理公司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开发了相应的产品。
简单来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动作”可以由广告主自定义,比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请,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商公司可以定义为浏览量。而在评估广告效果时,“动作”的定义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我们可以定义四种行为:页面到达、注册、查看页面数和购买。我们可以根据转化为客户的概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从而知道广告影响了哪些人,这些人是否真的对产品感兴趣,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一般购买什么产品。通过分析一系列指标,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
在线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是CPA、CPC、CPM,都不能准确反映网络广告的真实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广告公司明确其广告效果的评价体系,如主要考虑广告信息的传递或直销效果的提升等。,他们可以综合评价整合的效果。所以衡量网络广告价值最好的方法是CPM,CPT,CPC,CPA。广告主越来越聪明地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和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也对网络媒体、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甚至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