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儿童学前教育论文

《鲁春秋孝经》说:“孝为三皇五帝之基本业。”可见,讲究孝道在中国历史悠久。西周以后,孝成为古代道德的基础。因此,在封建社会,培养孩子的孝道观念成为学前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对孩子进行“孝”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孩子从小养成不违背父母意志,服从父母绝对权威的习惯。如清代学者李毓秀曾在《弟子规》中说:“父母呼之,不可缓;父母,不要偷懒;父母教导,你必须听;父母有责任,一定要听话。”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在《家杂文书》中也指出:“凡子女,无论大小,无事,必请教父母。”这些要求是为了凸显父母的绝对权威。

对孩子进行“孝”的教育,也需要孩子从小养成尊敬父母的习惯。《孝经·纪孝行》曰:“孝也,亲之事也,生之以敬,养之以乐。”也就是说,孝道就是平时对父母恭敬,不懈怠,尽可能的为父母服务,让父母开心。《礼记·曲礼》也要求儿子对父母要“冬暖夏凉,晨静而存”。也就是说,冬天要给父母保暖,夏天要给父母降温,晚上要给父母铺床,早上要给父母打招呼。东汉的黄翔可以说是这种孝道的典范。“项九岁,会热身。”(王应麟:圣紫晶,《中国封建蒙古文化述评》,附录,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第22页。据说在黄翔9岁的时候,她非常孝顺她的父亲,在冬天可以用她的体温温暖她的床。因此被列为古代二十四孝之一,成为封建社会子女学习的榜样。

注重从小培养孩子孝顺的道德品质,是中国古代尊老孝老传统道德意识的体现。同时,作为儿童道德意识形成的开端,也符合儿童道德形成的规律。当然,封建社会的“孝”本质上是“借父子之论”,“分君臣之严”。突出父权制的“孝”旨在强化对皇权的“忠”,而这种“忠”“孝”就是不问是非的“愚忠”“愚孝”。它完全扼杀了孩子的个性和自由,成为奴隶和奴才的来源,这是我们应该批判的。

如果说孝是用来维系纵向家庭关系,占据主导地位的,那么它就是用来强化横向家庭关系,占据辅助地位的。关爱幼儿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孩子从小手足友爱,爱弟弟爱弟弟,爱哥哥爱弟弟。据说东汉时期的大文学家孔融4岁的时候,就能把自己的大梨给弟弟,把小的占为己有。“孔融李让”的故事在封建社会广为流传,在学前家庭教育中多次被作为教育的典型事例引用。

家庭教育中强调德性的培养,目的是让兄弟和睦相处,家庭兴旺,个人将来能在社会上立足。三国时期,向朗告诫儿子:“贫穷不是问题,太平最宝贵。”“九族与和平动,静也。”(香郎:《遗言诫》《三朝秦汉六朝全三国》。北齐教育家颜之推明确指出:“兄弟,分形乃至生气之人也...两个亲人都死了,兄弟相顾,仿佛形影不离,声声相随。”(颜之推:颜氏家训兄弟,《颜氏家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第37、40页。)若兄弟相畏,子侄不爱。当外国灾难来临时,谁来帮助他们?《舒威·吐谷浑传》中还记载了一个故事:吐谷浑王有20个儿子。当他病危时,他把儿子们叫到身边说:“你们每人从我这里取一支箭,在地上折断。”他的儿子们都折断了他们的箭。然后对母亲和弟弟说:“拿19支箭,组合起来折断。”他的母亲和哥哥不能停止折叠。豺狼说:“你明白吗?单支箭容易断,多支箭一起断就难了。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国家才能巩固。”这个故事只是说明兄弟团结起来才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