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一、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范围是什么?

1.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如下:

(1)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众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利益仍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受害单位或者个人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且诉讼标的相同,或者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当事人同意,则为* * *诉讼。

* * *同一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方的诉讼行为经其他* * *共同诉讼人认可,对其他* * *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如果诉讼标的上没有* * *相同的权利义务,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 * *相同的诉讼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二、提起公益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索赔要求;

3、有初步证据表明公众利益受到损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的管辖。公益诉讼允许调解,但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