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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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你打开政治书。找个新案子。在央视搜一下就行了。今天有一个现成的。看一看。

政府应该为医改做些什么?

现在,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看病贵”、“看病难”已经成为我国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诊断和对待医改中的各种问题,可以说是众说纷纭。

一个流行的诊断是把问题归结为“市场化”。既然市场化是病根,那么“药方”就是放弃市场化,具体来说就是确立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的计划价格管制,恢复甚至扩大公立医疗体系。

另一种诊断认为,“看病贵”和“看病难”不是市场化的必然结果,而是医疗服务市场化过程中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力不对称。如果有一定的制度安排,促使双方力量达到或接近某种平衡,市场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也能维护社会福利。基于这一判断,治愈中国医改失败的“药方”不是放弃市场化,而是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

事实证明,医改过程中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是行不通的。在市场转型的背景下,如何以“亲和”而非“对立”市场的方式干预市场,是中国公司治理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

换句话说,反市场化的思路就是单纯的把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事实上,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可以以各种身份参与市场活动,如保险人、买方、雇主、赞助商、监管者、贷款人、计划者和监管者。

因此,“有管理的市场化”是一种新的改革思路。它的重点不是一味地指出政府应该干预医疗市场,而是讨论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政府角色之一:保险公司推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44.8%的城市居民和79.0%的农村居民没有医疗保障。

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支柱是城市的强制保险,即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而农村则是由国家组织和补贴的自愿保险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同时,其他医疗保障模式也是存在的,只是起到补充作用。问题是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还远未实现。2003年9月至6月,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44.8%的城市居民和79.0%的农村居民没有医疗保险。

政府的首要责任是推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能极大地促进医疗卫生公平的实现。

更现实的是,全民医保的建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全民医保意味着医疗费用可以全民分担,而不仅仅是患者自己承担。过了这个“险* * *”,看病自然就不贵了。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一旦全民都得到了医疗保险,这个保险的组织者——政府,就变成了医疗服务的购买者,民众不必以个体患者的身份出现在医疗服务点,那么医疗服务买卖双方市场力量不平衡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政府的第二个角色:购买者抑制医疗服务成本的上涨

2005年8月9日至6月11,本报调查了733名30岁以上的人。结果显示,89.8%的人比10年前在医疗上花费更多,81.2%的人认为医院是营利性而非公益性机构。

医疗保障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扮演医疗服务购买者的角色。

显然,当人们向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医疗费用时,医疗保险机构就能以集体的力量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中具有较强议价能力的买方,从而有能力通过各种手段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与价格相匹配。

不管是谁,作为一个单一的患者,在面对医院的时候难免是弱势的,没有能力约束这些医疗服务者的行为。这是一些医院见病人就“磨刀霍霍”的根本原因。虽然医疗诉讼可能会有一些效果,但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让一个更强大的角色来约束医院——专业的卫生政策文献将这个强大的角色称为“第三方买家”。

既然政府提供医保,就有理由充当“买家”。然而,我国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中相当一部分参保人员,在向医保机构寻求报销前,必须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医疗费用。这种做法有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就是相当一部分医保参保人觉得自己相当于自费看病。现有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重心等于管理参保患者,而不是履行约束医院行为的职责。

最初,人们向医疗保险经理支付保费,希望他们成为自己的代理人,代表他们与医院讨价还价。然而,现在的医保经办人员却成了百姓的“婆婆”。这是中国当前医疗卫生系统的一个重大体制错位。

因此,根本的改革措施是改变个人先缴费后报销的制度安排,代之以完整的医保预付款制度。参保后,人们只需在医疗服务点支付自费部分。其余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障管理员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者。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必须要做的是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订立合同,采用多种支付方式的组合(如费用合同制、按人头收费、按病种收费、按服务内容收费等。)来引导后者把握好成本控制和质量保证之间的平衡。

政府的第三个角色:规划者或资源配置者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05年8月9日~ 11本报对733名30岁以上的人进行了调查,显示90%的人对10以来医疗体制的变化不满意,78.9%的人觉得现在的医院比10之前多了,60.6438+0。

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另一大弊端在于门诊和专科医疗服务缺乏制度化分工。非急诊病人不论病情,都涌向各类医院。越先进的医院越便宜。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非急诊病人必须先看以个人或合伙形式行医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如果家庭医生看不出来,就转诊到专科医院。至于普通医院,根本没有日常门诊。所以国外的“协和医院”大多很安静,根本没人排队;虽然里面的医生都是“专家”,但并不存在所谓的“专家门诊”,也不会出现有人专门卖“专家门诊号”的现象。

中国的医疗服务体系恰恰相反。全科医生极度匮乏,不被百姓信任。甚至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全科医生。

1997 1997年6月1公布的《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战略构想,将社区卫生服务定义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骨干机构和全科医生(全科护士)的主要工作场所,其职能是提供所谓的“六位一体”服务,即集预防、医疗、全科医生于一体。

然而,客观现实与主观愿望并不一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缓慢,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太少,利用率和服务水平也比较低。因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与各级医院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远远没有起到“城市基层卫生服务骨干”的作用。

为什么会这样?

笔者认为,政府在医疗服务方面投入的资源已经非常有限,而这有限的资源主要用于补贴已经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医院,尤其是高级医院。无论是乡镇卫生院还是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补贴都很少。政府有限的医疗资源并没有用来纠正市场失灵,而是被市场力量牵着鼻子走,最终形成了市场失灵和政府扭曲的双重问题。

因此,政府应该成为医疗体制改革的“规划者”或“资源配置者”。要发挥好这个作用,正确的思路是逆市场潮流而动——大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壮大。

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让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在市场竞争条件充分的地方,政府应该允许更多的竞争者进入,迫使医疗价格下降。

据相关报道,中央政府将于2006年初推出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再次被列为“战略重点”。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第一步。

辩证看待农民工返乡潮

最近引人关注的是农民工返乡的新闻。

据安徽媒体165438+10月30日消息,该省已有40万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农民工总数的3.6%。这是继劳务输出大省江西之后,又一个可以具体报告返乡农民工确切人数的省份。此前,江西省相关报道称,该省已有30万农民工返乡。

从产业布局来看。劳动力的就业情况一直是产业形势的风向标。改革开放30年,因为珠三角、长三角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兴起,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东南沿海。现在在人民币升值、汇率变动、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下,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挤压,一些企业关停并转在所难免。在这个前提下,倒闭企业的农民工回乡是一个选择。可以说,这一次劳动力回流,可能是为下一次产业升级积蓄能量,当然前提是有关地方和部门能够积极引导,尽快制定培训计划。

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认为,农民工提前返乡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认为目前留在城市的收入不高,在家乡的生活成本可能低于城市生活成本,无奈回家等待机会。二是国家一系列政策向农村倾斜,让他们觉得在家乡可能有发展的机会。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情况都不无道理。农民工从农村向沿海转移,是建立在城市有足够就业空间的前提下。如果就业空间缩小或者投入产出比不经济,农民工自然有权做出去留的决定。

劳动力的使用随着产业的波动而波动,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只是这样的波动来得太突然,我们一时还适应不了。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农民工自西向东大规模迁移后,不久前我们遇到了“民工荒”。在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时候,我们就迫不及待地面对大量农民工下岗返乡的大潮。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虽然看似深不可测,难以驾驭,但还是有迹可循的。返乡潮的提前出现,既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经济转向信号,也是一个需要直接面对和解决的现实经济现象。其实早就应该重视起来,采取相应的措施。现在,全球金融危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

大量农民工的返乡,使我们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如何利用剩余劳动力进行了重新思考,做出了新的探索。各地各部门已经开始行动。江西、安徽、湖北等地引导农民工到省内企业工作,开展培训;教育部还向职业学校发出通知,培训返乡农民工。这些措施都是积极的。如果有效,将是一个化“危机”为“机遇”的新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