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和专著所附参考文献的规范性要点

论文和专著所附参考文献的规范要点如下:

论文和专著所附的参考文献是写作作品时真正被引用过的文献的口述记录,应包括文中注释中引用的和未引用的。其规范要点是:论文应包含作者姓名、书名、期刊名、出版年份、期次及起止页码;专著应包含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和版号;网络文献应包括作者姓名、文献名称、网址、在线发布时间和访问时间。

编排格式原则上按照国家标准局制定的《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人文可从汉语特点出发。

根据纸张的性质,选择两种排列方式:

1,把同一个作者放在一起,然后按照作品出版年份排列;不同作者按姓氏拼音或汉字笔画排列。

2、分类并按时间顺序排列。需要注意的是,按时间顺序排列,有助于看清文学产生的时间顺序,从而梳理作品的起源和传承,突出最早的创作者。这个比较适合现代发表的论文和书籍。对于古籍,一定要考虑作品产生的朝代而不是今天编纂出版的年份。如果社会科学需要与国际社会对话,可以按国际惯例安排。期刊投稿可根据编辑要求执行。

参考文献要广泛收集,但不一定要包括所有的著作,可以包括确实有参考价值的、不同程度被参考过的文献。一般不符合学术规范或被公认为质量低下的作品,除非出于批评的目的,否则不应引用,但重要流派的代表作品和影响深远的名著不能省略。

也有一些学风不正的人,明明采纳了别人的观点或材料。为了掩盖事实,他们充满主动性,故意删除本应列为最参考资料的文件。作为直接引用或间接引用的对应文件故意避开,不做标记或注释,仅列在所附文件目录中,属于故意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