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产生了哪些儒家的审美观?

《礼记》中的生态美学思想探析

摘要:“礼自然”是《礼记》生态美学的基础。“人之法在礼”和“天人合一”是生态美学在《礼记》中的表现。社会存在以“礼”为美,包括艺术思想,其中“音乐”是“礼”作为生态美学思想的典型表现。“礼”的核心思想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和老庄哲学是一致的。

关键词:仪式;音乐;宗教;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美学

《礼记》是先秦至汉初人文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中国美学思想史的重要源头之一,确切地说,是生态美学史的源头之一。在以往的中国古代生态美学研究中,从老庄思想到魏晋以来的山水文学作品,讨论主要集中在纯艺术思想上,与《礼记》相关的美学思想研究只是《乐记》的一部分。生态美学的审美对象不仅仅是“高于生活”的纯艺术,更关注人类的生存方式。此外,中国古代人是在生命的吟唱中生活、生活的,正如诗经“能繁、能察、能群、能怨”一样,文史哲没有区别,所以纯艺术思想和非艺术思想没有区别。因此,在生态美学大趋势的观照下,我们应该扩大研究视野,重新把握《礼记》的生态美学价值。

第一,“礼在天”“礼在天”

《礼记》的核心观点是“礼”,但《礼记》中“礼”的内容包括哲学、道德、法律、政治、宗教、礼仪、器物、艺术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文化的总称。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将春秋三代的文明称为“礼乐”文明。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礼”成为研究《礼记》美学思想的关键。那么,“礼”的本质是什么?礼记?李云有一句谚语:

所以夫礼必须以大一为基础,分天地,化阴阳,化四季,列鬼神。它的命运,它在天堂的官方。夫礼必以天道、迁地、所列之事,因时而变,辅佐分术,其居者亦讲究养,其行以品、辞、饮、食、冠、昏、丧、祭、射、守、献、聘。[1]

子曰:“夫之礼,先王承天道,待人之情,故失者死,得者活。”.....是夫之礼,须于天,惑于地,列于鬼神,以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所以圣人以礼示之,所以天下之国得之,是对的。" [2]

“大一”,又称“太一”,在中国古代话语中常用来指天地未分之前的混沌之气,即宇宙万物的本源和本体,道教称之为“道”。既然“大一”是宇宙万物的本源,那么它也是“礼”的本源。所以“礼必以大一为上。”“大一”分为天地,天地转化为阴阳,阴阳分为四季,掌管万物的鬼神安排在天地之间。所以也有“礼必以天,动必以地,物必以列,时变而合于术”和“礼必以天,惑必以地,列必以鬼神”的说法。换句话说,“礼”的终极来源与宇宙万物的创造密切相关,直接来源于“天地”运行的方式。礼记?《四方丧》说:“凡通礼,天地之体,四时之法,则阴阳,合乎人情,故称礼。”[3]“理”是一个与天地、四时、阴阳有同构关系的普遍存在。荀子?《礼记》中有这样一段话:

礼有三种:天地,性之本;祖先是阶级的基础;君与师是治国之本。没有天地,没有祖先,没有君主,没有老师。三者偏死,无安身之人。故礼,天之事,地之事,先人先行而宠师,亦是三礼。[4]

这段话直接告诉我们“礼从天降”。“本”意为“据”与“本”,即“礼”的本源是“天地”“天地”,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客观自然。这里的“天地”是一切生命的基础,是万物的载体,就像《礼记》一样?《中庸》说:

今天,天上的事多得很,而且层出不穷。日月星辰皆有关联,万物皆有所盖。今日夫地,一撮土,宽而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江海而不泄,万物皆载。[5]

这正如孔子所说:“天说什么?四时,万物生。”“天”是万物可以重复的地方,即“四时万物生”的本性。“万物以天为基,人以祖为基,故无愧于神。”(《礼记》?郊区特别牺牲”)[6]

既然“礼以天道为本”,那么“礼”的提法当然要遵循天地运行的原则。礼记?佳期谓曰:

圣人做事,必以天地为根本,以阴阳为终,以四时为柄,以日月星辰为纪,以月为量,以鬼神为徒,以五行为质,以礼仪为器,以人情为场,以四灵为畜。[7]

可见,《礼记》中的“礼”是“礼在天”,“礼由天定”。曾繁仁认为,老庄哲学美学中最基本的命题是“道法自然”,其中蕴含着深刻的生态智慧,从宇宙万物诞生、诞生的总根源上揭示了天人合一、无为而治的规律[8]。从“礼”的本质来看,《礼记》的核心思想与“道法自然”无异。“礼是自然(天)”是《礼记》中生态美学的基础。

第二,“人法以礼为基”,“天人”因“礼”而“一”

如果世界上有四大文化或文明,即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和中国,那么基督教的文化本体论是“上帝、自然和人”,伊斯兰教是“上帝和社会”,印度是“上帝和生命”,中国文化是“自然和社会”。连接自然和社会的是“礼”。“礼”是天之法,人之法是礼之法。这样才能以“礼”为媒,依“天”而行,达到“天人合一”的要求。在《礼记》中,从国家政治活动到个人日常生活,都有一个观念,即“礼”的活动都是按照神的旨意来做的。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证明。

1.作为政治制度运行的“礼”,它跟随着“天”。礼记?李云有一句谚语:

所以,你躲的原因也是。所以夫政必以天为基,食以杀之。人生落到了社会上的食之所,落到了祠堂里的仁,落到了山川里的繁华,落到了五祭制度,于是这个圣人把自己藏得很牢。[9]

所以圣人参与天地,在鬼神中治理政治。凡有之,礼之序也;玩你喜欢的,由人民统治。所以时不时赚钱是很自然的,人都是父辈教出来的。四君在用,故君站在无邪处。[10]

这段话的意思是“政以天道”,君主主要靠“天命”,“下到社会,下到祠堂,下到山川,下到五祭”,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布政令,从而“站在一个清白的地方”。古人效法自然,按照天道的规律来构造人类的事件。他们从人性、人情入手,用“礼”来召唤人的良知,展现人心的善,使人回归善。希望人们的日常行为和社会生活能够“依天而行”,让社会结构和谐有序。礼记?李云曾经描绘了一幅和谐社会的理想蓝图:

大道之行也是为公,择才择能,诚信为本。让老的有归宿感,强的有用,年轻的各有所长。那些对不起的,丧偶的,孤独的,孤寡的,残疾的,都有一种依靠感,男人有分,女人有回报。不要藏在自己身上;你不必为自己而做。故称“大同”求封而不兴,盗贼而不为,故出屋不封。[11]

在这里,师法自然的“大道”得以实行,天下为民所有,人人讲诚信,崇尚和谐,人们各得其所,群策群力,其乐融融,整个社会秩序井然,一片祥和。这就是“大同社会”。

2.在日常生活中,“理”在不同的时间、场合、对象对应不同的“理”。制定“礼”的基础是“天”本身的自然特性,这也是《礼记》等依“天”而行的思想?不同的活动对应月亮顺序中的不同季节的说法:

不要改变天道,不要做绝地,不要乱了人家的纪律。孟春兴夏天的时候,不时下雨,植物跳蚤落,国家有时害怕。秋天来了,会有大流行,风雨总会来,野草蒿枝繁叶茂。冬天会失水,雪霜重,第一个不进。[12]

再如祭祀时的着装和礼仪仪式,也与“天”相对应:

祭日视王为天,十有二日,故日数也;坐素车很贵。十面有两面旗,日月立在龙印中,形似天空。(《礼记》?郊区特别祭祀”)[13]

十里有两张图,这样十里有两个月。姿势要符合规则,曲线要符合正方形,负绳脚踝要直,底部要平衡。(《礼记》?深衣")[14]

十二是历法中的循环,象征“王”代表天,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典型的例子就是《礼记》?乡村饮酒中宾客座位的安排;

主人敬客,所以坐在西北,而坐在西南辅助客人。客,接人当义。所以坐西北。主人,以慈取人,坐东南;而坐在东北,协助主人。[15]

饮酒的意义不是“饮酒”,而是“礼”,“不仅是饮食,也是行礼。这就是你贵就贵在便宜的原因。”(《礼记》?农村饮水”)这一安排是基于:

双方如天壤之别。中介,像阴阳。三个客人就像三盏灯。让三号像这个月的第三天。四面坐如四点。天地之严精神始于西南,盛于西北。天地之尊严也,天地之忠义也。天地的温暖,让它在东北,在东南都枝繁叶茂。天地之德,也是天地之仁。[16]

《礼记》将人的日常活动视为“天”的缩影,通过模拟自然,配合动作、言语、礼器,在“礼”与“天”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天人合一”是《礼记》的生态美学表达。

三、以“礼”为美

我们说《礼记》的美学思想体现在礼中,并不是说作为社会规范的礼只有符合主旋律的要求才是美的,而是说礼作为一种生态美学思想,贯穿于人存在的方方面面,包括艺术思想。

1.“礼”是世俗化的宗教。礼记?《祭祀制度》说:“礼有五经,无一重于祭祀。”[17]《说文解字》:“李,陆叶。所以,事情都是上帝保佑的。从说明来看,我也是有声的。”段玉裁注:“礼字从征,谄,礼器。”【18】(引自李泽厚)【19】从文献学的角度来看,“示”字大多与祭祀有关,所以许慎的解释是可信的。可见,“礼”本来就是祭祖、敬神的仪式活动。“祝福上帝”是典型的宗教或巫术仪式。此外,《礼记》中还有大量关于宗教祭祀的论述(包括城郊社区祠堂、丧葬制度、礼仪规定及其意义等。).根据它的起源和现实特征,我们称之为世俗化的宗教。说它是世俗宗教,就是说它具有宗教的某些特征,具有类似道德和法律的功能。“礼”是仿照并衍生于自然原则的,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常被视为社会运行的“准则”。“凡待人之道,不急于礼(《礼记?祭祀制度”)。”[20]《礼记·李云》曰:

所以礼义对人也是很大的,所以也是强身健体的会议。所以养生,死也是鬼神的大结局。所以天道顺人情也是大窦。故唯圣人不可礼,故恶国,丧亡必先去其礼。[21]

有学者评价说:“在世界历史上,任何文化和制度的生命力都可以和中国的‘礼’相提并论。”[22]因此,中国的封建社会也被称为“礼治”社会。换句话说,这个“礼”其实是古人总结沉淀下来的“法”。事实上,确实有很多后来成为“习惯法”的“礼”。但“礼”不同于一般的道德法则。它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像宗教一样调整人的信仰,即人与神的关系,影响人的世界观。

从“礼”的起源来看,“礼”与艺术“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就像爱德华一样?泰勒说:“巫术本身不是艺术,但巫术孕育并影响着艺术”[23]从宗教的角度来看,“仪式”与艺术“美”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林素梅认为,“仪式”属于宗教范畴,“美”属于艺术和美学范畴。宗教与艺术或美学的关系,一个是矛盾的,一个是千丝万缕的联系,赢得了宗教学和艺术美学学者的青睐。无论是宗教学者还是美学家都普遍认为,宗教狂热和审美狂喜都是人们摆脱现实环境,达到狂喜境界的途径,都是达到一种精炼的心理状态的手段。礼具有审美意义,尤其是儒家的礼乐文化,可视为一套“美的典范”[24]。林先生还从词源上论证了“美”和“礼”都与宗教有关。可以说,《礼记》在社会生活中所体现的美,因其系统的“礼”的特征而具有宗教艺术美,因其“法在天”的精神而具有“天人合一”的生态美。这一审美特征在《乐记》中更为突出。

2.“了”与“里”的相似性

《乐记》是《礼记》中论述礼乐之美的文章集。它是中国古代最早、最专门的美学文献,研究对象不仅仅是音乐,而是以音乐为代表的整个艺术美学。张恩普认为,《乐记》是一篇专门阐述文学理论批评思想的文章[25]。毫无疑问,“音乐”属于典型的艺术范畴。关于“乐”的美学思想,学者们已经讨论了很多,这里不再赘述。我们主要关心的是“礼”和“乐”的审美本质。

首先,在《乐记》中,“理”和“了”是对立的,没有“理”就不是“了”。在《乐记》中,凡是说到“乐”的地方,都会辅之以“礼”。“乐”是“礼”的元素,是“礼”的环节,是“礼”的表现。所谓“乐从中来,礼从外作”[26]和“礼表其志,乐谐其声”[27]也是如此。“仪式”是“音乐”获得意义和重要性的唯一背景。“音乐家不是说黄忠和鲁大唱弦歌。”[28]“是音乐的繁荣,而不是声音的极端;吃的礼物不是味道。”[29]这个“乐”很“乐”,但是“礼”的烛光下的“乐”。“乐者,伦理也。是故人知声而不知,禽兽也;那些互相认识却不懂得快乐的人,就是老百姓。只有君子才能知道幸福。”[30] [31]“乐”激活了“礼”的仪式,“礼”沉淀了“乐”的价值和意义。“音乐家,所以喜欢德国。”【32】“知乐是礼!礼乐可称为德。”[33]这说明“音乐”之美来源于“仪式”之美。

其次,“乐”与宗教的关系就像“礼”一样密切。“乐”不专指音乐,还包括诗歌、歌曲、舞蹈等其他艺术形式。《礼乐志》:“比音干羽,其乐也。”郑玄注:“干、盾、气、斧、武。羽,翟羽亦,罗,罗牛为也,执也。”[34]正如王国维《考宋元戏曲》所说:“巫术为神之事,必用歌舞”[35]显然,这种“舞曲”的起源与巫术、宗教等祭祀活动有关。林素梅指出,就“乐”而言,先秦时期的“乐”也起源于巫术仪式,其内涵是诗、歌、舞的情感表达。[36]《乐记》中多次提到“礼乐”和“鬼神”,如:“明有礼乐,幽有鬼神。”[37]“礼乐极合天地,通阴阳,通鬼神。”[38]等等。

再次,和“礼”一样,“乐”也是以“天”为基础,“乐”是以“天”为基础的。表面上看,“乐”是人做出来的。其实,它的终极来源,和“礼”一样,也是“天地之性”。“乐由天成,礼由地成”,“乐为天地之和”;礼,天地之序。”[39]“乐”的直接目的是使人类社会和谐,但最终目的是追求“天人合一”。正所谓“故圣人乐以应天,礼以配地”,“大乐以和天地,礼以和天地。”[40]是的。

总之,“乐”因“天”、“礼”而美,“乐”是“礼”作为一种生态美学思想的典型表现。“礼”的核心思想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和老庄哲学是一致的。

四。结论

西方社会重视宗教文化,所以西方美学充满了宗教美学思想。中国社会历来重视“礼”的文化,但“礼”与“美”的关系却没有得到重视。原因是我们的审美视野太窄了。美感局限于独立于生活的情感领域,审美对象与事物的实际存在无关,而是对已有事物的分类或提升。“在美学内部,由于艺术美的集中性和纯粹性,传统美学往往以艺术为核心,排斥自然美和社会美。[41]非功利的审美命题被人为地扩大,被推向极端,日益脱离生活和文化实践,走向狭隘和僵化。由于《礼记》中的“礼”与社会的世俗生活有着深刻的联系,在这种美学思想的光照下,人们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礼”所体现的政治功能、社会功能和封建等级观念上,这当然没有什么美学价值。